一要进一步认识小与大的关系。要站在事关长江生态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全局角度来认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同时在立法中,要根据大江与小河的不同实际来进行规定。
二要进一步分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做到疏堵结合,明晰非法与合法的界限,同时研究好河道疏浚及水库清淤等的砂石利用。
三要进一步研究采砂管理规则与行为规范。切实规范采砂管理规划、许可、现场、船只等方面,并积极运用科技化和信息化手段。
四要进一步研究管理与监督的机制问题。重点研究采砂生产链及价值链的每个环节,做到全流程、全域监管到位。
五要进一步研究责任主体与部门联合的问题。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做到信息共享,形成打击合力。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志强对《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立法作出指导
6月5日至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志强率队赴枝江市调研了河道采砂管理及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洪波、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付正中、省水利厅副厅长徐少军参加调研。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康年、枝江市市委书记刘丰雷、市长丁庆荣等陪同调研。
6月5日下午,调研组在枝江市召开《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了枝江市人大、法制办、水利、水产、财政、公安、环保、交通、国土、安监、长江海事、长江航道、长航公安等部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情况介绍及立法建议,听取了相关采砂业主及人大代表对河道采砂管理立法的有关想法和建议。

胡志强在座谈会上指出,一要进一步认识小与大的关系。要站在事关长江生态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全局角度来认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同时在立法中,要根据大江与小河的不同实际来进行规定;二要进一步分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做到疏堵结合,明晰非法与合法的界限,同时研究好河道疏浚及水库清淤等的砂石利用;三要进一步研究采砂管理规则与行为规范,切实规范采砂管理规划、许可、现场、船只等方面,并积极运用科技化和信息化手段;四要进一步研究管理与监督的机制问题,重点研究采砂生产链及价值链的每个环节,做到全流程、全域监管到位;五要进一步研究责任主体与部门联合的问题,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做到信息共享,形成打击合力。
6月6日上午,调研组乘船对枝江市董市夹套的采砂船集中监管点进行了实地调研,并登上采砂船查看了采砂机具拆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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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省水利厅政法处 砂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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