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等
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
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 《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决定》 (鄂发 〔2018〕11 号) 精神, 正确把握 “五个关系”,扎实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 “三篇文章”,省人民政府决定集中力量打好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等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
现将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的 《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方案》《湖北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湖北省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湖北省长江干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湖北省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工作方案》《湖北省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湖北省尾矿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湖北省长江段和汉江沿线港口岸线资源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湖北省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工作方案》 《湖北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湖北省企业非法排污整治工作方案》《湖北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湖北省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湖北省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等14个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十大标志性战役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人民政府成立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指挥部,由副省长曹广晶同志任指挥长,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相应成立指挥部和工作专班,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湖北长江大保护为主战场,以十大标志性战役为主抓手,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提升湖北长江流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二、压实工作责任
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系统务实推进,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各专项战役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敢于担当作为,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政策沟通衔接和对下检查指导,真正硬碰硬、实打实,务求决战决胜。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各地要在全省统一指挥下,落实属地责任,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配套政策和推进措施,做到具体化、项目化、工程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
省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十大标志性战役推进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和督查考核。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做出显著成绩和 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表扬、给予奖励,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主动攻坚。要坚决防止空喊口号、流于形式,着力革除 “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 等 “四风” 新表现形式。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慢作为、不作为的,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问责。
四、注重宣传引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及时选树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十大标志性战役,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018年6月8日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等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新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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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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