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9日,通城县出台了《关于通城县河库巡查保洁员及服务经费指标分配的通知》《通城县购买“四员”服务助力精准脱贫实施方案》,采用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计划统筹资金2500万元,选拨一批河湖库巡查员、农村保洁员、生态护林员、农村道路护路员等“四员”,助力精准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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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了县河库巡查保洁500个岗位
是县管的青山、云溪、左港、龙潭、阁壁、东冲、百丈潭、神龙坪、杨泗庙、倒肘湾、马井水库和隽水河、菖蒲港河、铁柱港河、沙堆河、云溪河、里港塘湖河、东冲河、秀水河。
其余小型水库和农村河道巡查保洁纳入1500个农村保洁员岗位范围,
并将岗位个数及年均工资具体分解落实到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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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明确了河湖库巡查保洁员选拨原则、服务岗位和经费、选拨条件、选拨程序、服务工作内容以及考核管理等。规定河湖库巡查员酬劳4000元/年,农村保洁员酬劳8000元/年。同时,要求河湖库巡查员必须开展三项服务,一是负责河库的日常巡查保洁,及时打捞和清除河库内的各种漂浮物及河堤杂草,保持河库水面清洁,堤顶无坑洼、无生产生活垃圾、无杂草等。二是加强对河库涉水工程的管理,发现非法侵占、乱建乱堆、乱倾乱倒、乱丢乱放行为要及时制止,不能制止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河库长汇报。三是定期巡查河库,原则上每周至少巡查两次,保证河库及周边环境卫生,努力实现辖区内河库“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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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还要求水利局制定河湖库巡查员考核办法。要求各乡镇政府根据考核办法,指导所辖村结合村情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指导各村对“四员”进行日常管理;对本乡镇“四员”的进行考核,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四员”培训工作,并配齐必要的工作装备。做好“四员”动态调整工作,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四员”,不再购买服务;对因不认真履责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直接取消服务资格。同时要求县财政局按标准将报酬资金打包拨付到各乡镇政府,各乡镇政府负责将基本报酬按季度打卡到人,绩效部分根据各乡镇政府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打卡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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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通城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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