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宜昌市强化标准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先后出台了《关于分解落实宜昌市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重点任务的通知》、《15条河流县级河长考核工作方案(试行)》、《15条河流河道巡查以奖代补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度湖泊保护行政首长年度目标及实施方案》,助推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打好打赢,推动河湖生态健康持续向好。
01
细化分工促落实
为分解落实“清流行动”重点任务,宜昌市印发出台《关于分解落实宜昌市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重点任务的通知》,聚焦学习宣贯、空间管控、水质提升和标准建设“四大行动”,将“清流行动”细化分解为29项重点任务。制定任务分解清单,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月调度、月通报制度,确保年底结硬账。
02
统筹指标严考核
宜昌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级关于健全上级河长考核下级河长机制的要求,探索建立15名市级河长考核对应县级河长工作机制。考核方案统筹河段水质、河长巡河、交办工作、执法办案、巡查保洁和特色亮点6项指标,通过百分制量化和定等分级的方式,对县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河段水质指标考核采用与断面水质年均值和达标率“双挂钩”方式,由环保部门核定评分,结合实际的同时,增强了水质评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市河湖长办和各河长联系单位分别对河长巡河履职、交办任务落实、创新亮点工作、长效管护机制、涉水案件查处等情况进行考核评分,督促河长压实责任、履职尽责,各地健全体系、完善制度。考核结果报市级河长审定后,进行情况通报,并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03
奖补激励抓管护
为不断健全河道日常巡查机制,宜昌市出台了《15条河流河道巡查以奖代补管理办法(试行)》,对市级河长的15条河流日常巡查进行奖补激励。市级按照每公里1千元的标准,安排资金19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形式补助各县市区用于落实15条市级河长河流1896公里河道岸线日常巡查。统筹巡查队伍、经费保障、巡查效果3项指标,通过百分制量化和定等分级的方式严格考核。考核优秀的,酌情提高以奖代补资金额。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年度以奖代补资金。
04
健全机制管湖泊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保护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宜昌市出台了《2018年度湖泊保护行政首长年度目标及实施方案》。方案围绕湖泊形态保护、功能保护、水质保护及生态保护四大目标,运用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和宣传教育四项措施,明确30项重点任务并细化分解到市湖泊保护与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责任、任务、要求及完成时限,由成员单位进行督办落实,力促湖泊保护全面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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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昌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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