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验】
省委要求在全省推广的两大河湖长制工作经验之
宜昌市黄柏河流域综合治理模式大解密
深入实施河湖长制。推广宜昌市黄柏河流域地方立法、综合执法、生态补偿、智慧治河等综合治理模式和武汉市长江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工作经验。
——摘自2018年5月15日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 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决定》
央视新闻联播头条推介黄柏河河长制模式
黄柏河是湖北省宜昌市境内长江中游左岸的一级支流,流经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夷陵区7个乡镇,河流全长162公里,流域面积1902平方公里,流域总人口18.3万人,承担着为全市近200万人口生产生活供水以及为宜东地区100万亩农田灌溉的重任,被誉为宜昌的“母亲河”。
近年来,湖北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为抓手,重拳出击、铁腕治河,探索了一条“整体保护、综合治理、系统修复”的流域治理路径,取得了明显成效。
立法保护:强化治理顶层设计
湖北省宜昌市发挥地方性法规在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中的引领、保障作用,于2017年制定了《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通过地方立法加强黄柏河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促进绿色发展和经济转型。《条例》划分流域保护核心区、控制区、影响区,分级规定管控措施和禁止性事项,并明确提高排放标准,设置流域水资源保护“高压线”。还将近年来探索的流域治理经验通过法规予以固定,明确建立全流域河长制和流域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跨部门综合执法体制,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以及严控磷矿开采总量和矿业权总量,制定排放总量指标,开展实时在线监测。
综合执法:破解“九龙治水”难题
打破行政区划和部门分工,经湖北省政府授权,成立宜昌市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集中行使水利、环保、农业、渔业、海事6项行政监督检查、96项行政处罚、14项行政强制职能,跳出了“九龙治水水不治”的难题。综合执法机构开展驻点巡查,实施常态化监督,在流域核心区内常设两个基层执法点,建立 “守在河边、一线执法、现场管控”的综合执法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污染水资源的苗头。自2017年初正式运行以来,共查处水利、环保、渔业行政违法案件66起,责令拆除违法构筑物4处,制止规模化养殖项目2个,强制拆除库区非法捕捞抬网、拦网、网箱59处,责令关闭矿井1处,拆除非法采砂场6处、畜禽养殖场3处,在全流域产生了强大的震慑力和影响力。
水质“约法”:探索生态补偿机制
黄柏河流域内有亚洲最大的单体磷矿矿床,磷矿开采企业集聚,流域保护与资源开发的矛盾十分突出。为充分调动县区政府和磷矿企业治污积极性,湖北省宜昌市在黄柏河东支流域实施生态补偿机制,严格实施水质“约法”。以流域稳定达到Ⅱ类水质为目标,市级财政每年专项列支10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夷陵区、远安县每年分别缴纳700万元和300万元水质保证金,实行断面水质达标情况与生态补偿资金、矿产资源开采指标“双挂钩”,以流域水质指标倒逼企业排放提标升级。通过实施水质“约法”,县区、企业等各利益相关方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了县区配合、政企融合的工作合力。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实施生态补偿断面水质考核九个月来,核心区18个生态补偿水质监测断面Ⅱ类水质达标率87.01%,Ⅲ类水质达标率98.27%。
系统治理:打造生态美丽流域
市县两级筹措资金近15亿元,实施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系统治理等一批重点项目。依法取缔码头16家,关闭矿山3个、化工企业1家,建成污水处理厂8座,日处理能力达到7.8万吨,同时在建污水处理厂2座,设计日处理能力4.1万吨;建成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着力增强黄柏河流域生态体质。加快推进流域绿化美化工程,整治重点河段35公里,清淤疏浚河道50公里,全流域植树66万株,恢复生态岸线750万平方米。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严格流域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实现河流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充分发挥水库、河坝综合利用功能,优化配置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用水,流域内梯级水库均按照要求落实生态流量泄放。深入推进生态园林城市、生态乡镇、生态村社及绿色校园、绿色工厂、绿色机关等创建活动,推进城乡垃圾分类试点,在全流域推广使用无磷洗衣粉等绿色生活方式转变,逐步打造成美丽生态流域。
河长治河:全面履行管理职责
在黄柏河流域全面建立“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市、县、乡、村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共42人,建立河湖长制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形成了河长“定期巡查+定向督办”的常态化工作制度。编制了《宜昌市黄柏河治理保护工作方案》(一河一策),完成干流162km河道划界。全流域分段分库落实保洁员,及时清除河库及其他水面漂浮物,河库保洁覆盖率达90%以上。通过实施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和“清四乱”等行动,全面取缔违法排污口、河库围栏围网和投肥投粪养殖以及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场,全流域河道经营性采砂取缔率达100%。对流域内146个矿洞、68处矿井废水排污口、61处生活污水排污口进行核查定位和建档,在企业排污口安装实时在线监控设施24套。在流域干流、各支流、水库设立水质监测断面26个,做到从企业排污口、支流入河口到水库的全程监控,实现了全天候、无缝隙的联网监控和预警处置。
经过近几年的综合治理,黄柏河流域流域水质达标率、优质率双双提高,取得初步成效。根据水质监测结果,2017年黄柏河流域水质达标率为95.13%,较2016年提提高了1.95%,较2015年提高了2.54%,较2014年提高了5.71%;其中Ⅱ类及以上的占比为71.49%,Ⅰ类水占比为24.33%。
黄柏河流域综合治理的改革创新措施,促进了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有关经验也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人民日报、瞭望周刊、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湖北日报、中新网等主流媒体进行了宣传报导,黄柏河流域综合治理模式被写入《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 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决定》。
来源:宜昌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延伸阅读】
黄柏河流域治理经验可复制推广
省委政研室(省改革办)调研组
黄柏河是宜昌境内长江中游左岸的一级支流,发源夷陵,流经远安后又转至夷陵,在葛洲坝水利枢纽大坝上游汇入长江。河流全长162公里,流域面积1902平方公里,流域总人口18.3万人,承担着为宜昌全市近一半人口供水、为宜东地区100万亩农田灌溉的重任,被誉为宜昌的“母亲河”。
近年来,宜昌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推进黄柏河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为抓手,重拳出击、铁腕治河,整治矿山废水排放、农村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排污等造成的水质恶化问题,探索了一条“整体保护、综合治理、系统修复、科学试验”的流域治理路径。目前,流域水质达标率为95.13%,较2014年提高了5.71个百分点,干流和大部分水库水质达到III类及以上,水生态明显好转,呈现出两岸山绿、河流水清、白鹭翩飞的景象。
立法保护: 强化治理顶层设计
宜昌市发挥地方性法规在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中的引领、保障作用,制定实施《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通过立法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促进绿色发展和经济转型。
——设置分区保护。划定流域核心区、控制区和影响区,实行分类施策,禁止事项越来越多、环保要求越来越严。例如,在影响区可以建设化学选矿、化工项目,但核心区和控制区不行;在控制区可以建设物理选矿项目,但核心区不行; 要求核心区水质必须达到II类,其他区域达到III类。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禁养区养殖项目限期搬迁或拆除,限养区养殖项目管控规模、严格防治。
——提高排放标准。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向流域排放的生产废水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集中式生活污水必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设置流域水资源保护“高压线”。
——规范治理经验。从立法层面将行之有效的综合治理经验规范固定下来,明确了在全流域建立河长制和流域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同时,严控磷矿开采总量和矿业权总量,制定排放总量指标,开展实时在线监测。
综合执法: 破解“九龙治水”难题
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涉及矿产开发、河道管理、水土保持等多个方面,过去由市县(区) 多部门主管、多头执法,往往导致职责不清、执法能力分散、监管力量不足,“九龙治水”最后成了“无龙治水”。水出问题,病在岸上,根在监管的体制机制上。为此,宜昌市打破行政区划和部门分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开展综合执法,实施跨区域共治。争取省政府授权,成立市级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集中行使水利、环保、农业、渔业、海事6项行政监督检查、96项行政处罚、14项行政强制职能,已先后对45家单位和个人违规排污、侵占河道、非法来砂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例如,对位于远安县嫘祖镇的高大红石材厂固体皮弃物进入河流,罚款1万元; 对位于夷陵区樟村坪镇的黑良山磷矿排放水污染物超标,罚款6万余元。夷陵区推行联合执法,在全省率先成立区环境保护警察大队,通过“行刑衔接”,改一罚了之为刑事追责。
——开展驻点巡查,实施常态化监督。市综合执法局在樟村坪集镇和分乡镇界岭村建立两个执法点,蹲守一线开展沿河常态化执法巡查。执法工作人员每天工作日程安排满满当当,不仅要巡查各条支流、沿线矿山企业和涉河建设项目,还要向沿岸村民了解排污情况,有时一天行程超过200公里。
水质“约法”: 探索生态补偿机制
黄柏河流域磷矿资源丰富,主要分布在东支流域的夷陵区和远安县。远安县磷化工产业产值占据全县工业总产值的60%,夷陵区磷矿开采指标占据宜昌市一半左右。过去,磷矿企业废水排放存在不同程度超标,总磷超标最大值达到6.75mg/L,而废水排放一级标准是0.5mg/L。如何既调动县区政府和磷矿企业治污积极性,又避免因河流跨区域造成的治污职责不清、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宜昌市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黄柏河东支流域生态补偿方案(试行)》,严格实施水质“约法”。
——推行水质与资金补偿、采矿指标“双挂钩”。以流域稳定达到II类水质为目标,市级财政每年专项列支1000 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夷陵区、远安县每年分别缴纳700万元和300万元水质保证金。实行断面水质达标情况与生态补偿资金、矿产资源开采指标“双挂钩”,对水质达标者给予补偿,不达标者不予补偿,若都达标按相关比例分配。市政府年度预留部分磷矿开采指标,奖励给水质达标县区。
——层层传导治理压力。通过科学合理设置监测断面,将水环境质量与县区、企业分别对接,形成责任落实机制。市级将治理责任倡导给县区,县区结合实际分解量化生态补偿方案,并同流域内乡镇治污资金和磷矿企业开采指标挂钩,压严压实压细河流治理责任。今年以来,远安县坚决关停流域内涉磷企业永辉化工,取缔沿线5家河道采砂场。燎原集团苏家坡矿山在生态补偿方案激励下,投资近百万元建设井下废水沉淀池、井外污水处理设施和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备。目前废水的总磷浓度控制在0.3mg/L以下,最低时达到0.18mg/L。
——倒逼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实施水质“约法”,推行生态补偿机制创新,县区、企业等各利益相关方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了县区配合、政企融合的工作合力。全市督促磷矿企业新建、改扩建井下废水沉淀池66个,安装生活污水微动力处理装置42套,新建垃圾池45个。实施了“山水林田湖”系统生态修复工程、绿化美化工程和自然生态保护工程,整治重点河段35公里,清淤疏浚河道50公里,全流域植树66万株,流域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0%以上。
智慧治河: 全程监控污染排放
管住污染源头是推行流域治理的关键。宜昌市严格监测矿山、水库、河段、工地、城区等排污源头,搭建互联网工作平台,画面实时监控,信息及时反馈,问题有效处理,探索了“智慧环保”生态监管模式。
——全程实时监测。市综合执法局对流域内65家磷矿企业146个矿洞、68处矿井废水排污口、61处生活污水排污口,进行核查定位和建档,在企业排污口安装实时在线监控设施24套,在流域干流、各支流、水库设立水质监测断面26个,10天监测一次,做到从企业排污口、支流入河口到水库的全程监控。
——全域预警处置。夷陵区成立了全省首家被誉为“环保110”的县级环境应急监控指挥中心。作为环保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置平台,共监控排污企业80家,接入污染企业在线检测设备视频监控192处,2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38家涉水企业在线监测联网。指挥中心通过实时数据监控、历史数据查询、数据统计分析、超标数据报警等功能,随时统计分析、状态比对,做到了全天侯、无缝隙的联网监控和预警处置。
——移动在线办公。夷陵区、远安县研发了河长制信息平台和“河长”APP,实现河流信息在线查询与日常巡查问题的及时上传。在线办公不仅可以随时反映各地生态污染情况,做到第一时间应对处理,还可以准确掌握巡查人员工作动态,督促日常巡查工作落到实处。
全员行动: 践行生态文明理念
践行绿色理念、培育生态文明,是最有效且最持久的生态保护手段。宜昌市实施全城、全员行动,推进生态文明理念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营造了自觉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的浓厚氛围。
——培育绿色理念从娃娃抓起。夷陵区组织专家编写《生态小公民》校本教材,分为幼儿版、小学低年级版、小学高年级版和初中版,首期出版4.6万余册,免费发给学生循环使用。宜昌城区、远安县部分学校开设《生态小公民》课堂,将生态教育纳入中小学生的“开学第一课”和“必修课”。
——开展生态环保志愿服务。夷陵区组建150余支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队,包括党政干部、企业员工、学生、社区居民在内的各类注册志愿者达1.1万余人。积极开展“义务河长”植树、三峡蚁工“捡垃圾”、中小学生环保志愿者等环保主题体验活动。
——推进生态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生态园林城市、生态乡镇、生态村(社区) 及绿色校园、绿色工厂、绿色机关等生态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城乡垃圾分类试点,开展含磷洗涤用品专项整治和质量抽查,劝导经营者对含磷洗涤用品下架退市。柳树沟矿业股份公司响应环保号召,对旗下投资2.1亿元且环保达标的化工科技公司主动停产,拆除厂区化工装置,谋求绿色转型。今年2月,夷陵成功举办“河长治河”冬泳邀请赛,吸引市内外200多名冬泳爱好者齐聚宜昌、畅游黄柏河。时隔28年,夷陵城区黄柏河又开始有人下河游泳。
黄柏河流域综合治理经验让人深受启发,夷陵区、远安县干部群众在生态保护中彰显的务实作风让人印象深刻。他们的成功做法表明,跨区划、全流域开展河流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必须在以下四个方面付出努力:一要勇于担当。切实履行政治责任,践行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不能因为河流治理任务重、难度大、周期长而懈怠、放松,要以只争朝夕、勇于担当的精神真抓实干。二要讲求科学。不能盲目蛮干和拍脑袋决策,在污染防治中要听取专家意见,科学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解决资金投入难题。三要注重系统。河流治理要全流域、全过程、全社会整体推进,综合施策、长远考虑,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四要形成常态。污染治理非一日之功,要持之以恒,日常坚持,把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调研组成员:陈志勇、王耀辉、陈雷)
记者探秘/省委为什么决定在全省推广黄柏河流域综合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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