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挪威
这是新90后早起推的第 307 篇文章
目前,苟晶案的最新进展是:多部门介入开始联合调查,无论如何,就算不能还苟晶这几十年被改写的人生,也希望还她一个公道和真相。
这个女人真的太不容易了。
整起事件中,最骚的操作其实是来自她的班主任,骚到我根本看不懂。
后来我才知道,这就是人性深处最顶级的自私。
事情要从一位苟晶的老同学说起,他在一所学校教书,发现本校有一位同事也叫苟晶,当时他以为就是苟晶。
结果跑过去一看,居然是自己班主任的女儿。

这件事情慢慢地开始在同学圈中流传开来。

2003年,苟晶收到这位班主任的道歉信,这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儿,老师让自己的女儿顶替了苟晶去北京上了大学,而模拟考试能考到全区第4的苟晶「被落榜」了。
道歉的内容你看了,很像给这个老师一拳,大概就是:
我女儿没有像你这样聪慧,她不争气,没办法,我作为一个父亲也非常不容易。所以才在1997年的高考中,让她顶替了你的成绩去上了大学,作为一个老师,我确实有违师德,但是请你原谅我。
其实就是一句话:「我是为了我女儿,没办法,所以你得原谅我。」
毁了别人的人生,再冠冕堂皇地给自己找借口,再弄一个道德高地绑架被他毁掉的那个人,尤其是最后一句「请你原谅我」,无耻至极。
这位班主任的怜悯之心怎么就不能稍微匀一点放在苟晶身上?
但凡他还有点良心,都不会说出「自己不容易」这种话。
你不容易?那苟晶的父亲容易吗?
真正的底层百姓,作为农民省吃俭用供她读书,拉着一车棉花去30多公里外的地方卖,卖了120块钱,才有钱买了6块钱苹果给苟晶吃。
他容易吗?
你不容易,你女儿以后混得再不好,回来,有个当老师爹,老了能拿退休工资,还算是在当地有点社会资源,生活的兜底保障还是有。
苟晶呢?她的背后有什么?什么都没有。
苟晶的背后只有拼了命把她往上推的农民父母,还有为了苟晶能继续上学主动退学去餐馆洗盘子的妹妹。
苟晶容易吗?
辍学去打工,洗盘子,一天挣一块钱,一个月挣30元,资助苟晶读书的二妹容易吗?
他妈的谁容易啊。
▲苟晶能继续读书,其实是妹妹辍学支持的。来源:天下网商的报道
更骚的操作是:
事情全网曝光之后,这位老师居然带着几个彪形大汉跨省到苟晶所在的厂子里堵人,从中午12点一直堵到晚上7点。
自己则在厂区里面晃悠。
苟晶说,他此前还去自己的老家找到母亲,从头到尾没有道歉,末了反而是来了一句充满威胁的话:
「你二女儿的孩子马上就要中考了吧。」
说完,一笑。
笑什么鬼笑,有什么好笑的。
这是道歉?我没看出来这是道歉,把窗户纸捅破,这就是威胁。
教书育人,结果做的全是这些勾当。

几十年过去了,苟晶所在的尖子班同学,相当一部分人成了社会精英,有做教授的,有做博导的。
苟晶成绩不算差,偶尔一次失利,也能考到班级十几名,算是领跑人,但却意外高考失败,去杭州打工。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苟晶在杭州有房有车有公司,还是合伙人,过得很好。
而那位顶替她班主任女儿,最终也就是在一所学校做个后勤。
牛逼的人,不会任由命运摆布,一定会跟着时代的浪潮一起向上翻涌,在另一条路上奔跑出曙光。

只是这代价太大了,付出的艰辛太大了,可能是常人无法想象的。而她这几十年,本不该过得这么辛苦,或者说,同等的努力下,本该取得更大的成就。
苟晶说,希望给她一个真相,也不希望以后再有年轻人重蹈她的覆辙。

真相由调查组去调查,如果这个调查组调查不出来真相,希望能出动更高级别的调查组,再顺便调查一下这个调查组。
对于这件事,公平正义之类的呼声,已经很多了。
我能从这些呼声里读出一些温暖,这个社会依然是美好的,是能够为了素不相识之人挺身而出、摇旗呐喊的。
因为我们都知道,捍卫规则,其实就是捍卫每一个普通人的机遇与利益。
现在从法律的角度谈谈这件事,老读者都知道,之前我也写过一些关于法律类的文章,例如孟晚舟案、鲍毓明和王振华案等,对一些法律法规,有粗浅的了解(确实只是粗浅)。
所以当我看到这件事时,我下意识地区搜了一下相关法律:
像顶替苟晶去上大学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究竟属于什么犯罪呢?
答案是不属于任何犯罪,最多就是违规,或者是在其它领域类犯罪,比如为了让人成功顶替,肯定得打通一些资源,可能涉及行贿罪。
具体到顶替这件事上,我个人感觉比较混乱,没有哪一条法律明确地堵上了这个漏洞,这也就是为什么你可以看到这么多顶替上大学的案件,当事人都没有被处罚。
我随便举个例子。
王娜娜顶替案,案件曝光后,处理的结果是:顶替者学籍被注销,毕业证无效,同时被所在的单位开除,涉及案件的13个责任人被严厉处罚,其中3人还移交了司法机关。

但作为当事人的王娜娜,本身没有从案件中获得任何益处,她想等一句道歉,结果17年过去了,也没等到道歉和赔偿。

▲来源:上观新闻
王娜娜一怒之下把顶替者起诉到了法院,这是2018年的事。
2年过去了,案件依然尚未开庭。
目前,管理高考的法律法规,比较知名的有两部。
一部是《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但这部《办法》是教育部颁布,严格来说,不属于法律,只属于部门性法规。
还有一部,就是两高在去年颁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中明确规定,高考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组织作弊属于犯罪,代替他人考试也是犯罪。
但这些法律针对的现象,都只是「作弊」。
什么叫作弊呢?简单来说,就是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关于作弊的认定-局部摘录》
比如抄袭,比如提前获取试题或者答案,比如有人给你传递答案。
再比如你本来不是应届生,不能参加考试,结果暗箱操作一下,摇身一变变成了应届生,就可以参加考试了,典型的例子是仝卓,属于「伪造档案获取考试资格、加分资格或考试成绩」。

这些,都并不适用于冒名顶替上学这种行为。
这种行为涉及作弊吗?显然没有,毕竟去参加考试的确实是考生本人,档案材料也没有错,也没提前获得答案与试题,也没有抄袭。
在顶替别人的高考成绩去上大学这件事上,我没有查到相关法律条文。

我认为这就是一片空白。
可怕的是,这类事情并非个例,我们都知道,山东一查,就查出了两百多件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案例。
这只是山东一个省份,那全国呢?
同样的情况绝不在少数。
我们已经无力改变已经发生的事儿了,但我们可以趁着这件事,趁着这一波关注,呼吁社会把漏洞堵上。
一定不要再有寒门子弟撞上类似的情况了,明明已经手握了改变命运的剑柄,结果发现剑被偷了。
上山求道的是另外一个人,还握着自己剑,而自己却无能为力。
所以真的希望你们不仅执着于苟晶案件本身的真相,更执着于通过完善法律把这个巨大的漏洞堵上。
通过苟晶案,以及最近发生的众多高考顶替入学案,推动高考顶替入学罪进入《刑法》。
最好能有一部系统的《高考法》,罗列种种可能发生的漏洞,不仅仅是作弊,也不仅仅是顶替入学,可能还有其它的漏洞,统统都给堵上。
我在此疾呼,为了和我一样从农村考入大学的普通年轻人疾呼。
高考本身虽然不尽完善,但它至始至终是普通人家的子弟改变自我命运最重要的途径。
教育公平,是一个社会最应该坚守的底线,它关于千千万万普通人的命运。
《后会无期》的结尾,江河和浩汉做了一个温水煮青蛙的实验。

都说青蛙碰到温水会被慢慢煮熟,现实是,当水温开始升高时,青蛙会从锅里跳出来。
而就在那一瞬间,浩汉拿起锅盖哐当砸上,拼命向上挑的青蛙被闷在锅里。
浩汉说了一句话:
「这就是现实。」
我去他妈的现实。END

*本文封面图来自电视剧《北平无战事》
*另外我们的微博:@爱新觉挪威 @许天大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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