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最高检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数据显示,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在连续多年下降趋于平稳后、近年来有所回升,流动未成年人犯罪有所反弹,未成年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奸犯罪人数上升。防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误入歧途,同时还要避免他们受到欺凌和侵害,给予他们更好的保护。从司法的角度,能做什么?在做什么?成绩与差距,机遇和挑战又是什么?
在6月1日的节目中,《新闻1+1》连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少年儿童研究中心主任童小军,回应公众关切。
6月1日《新闻1+1》: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回升,怎么办?(完整版视频)
1、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回升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少年儿童研究中心主任 童小军:如果是整体的数字往上走的话,那就反映了跟未成年犯罪相关的各个方面可能都存在问题,都需要我们来做一些检讨。一般来讲跟未成年犯罪相关的因素有:
①经济发展水平,也就是未成年的生活水平
②家庭教育,也就是家庭监护
③学校系统
④整个社会治理系统
所以如果整体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是向比较糟糕的方向发展,那这些方面可能我们都需要来进行检讨。
2、流动未成年人犯罪出现反弹的社会原因
童小军:流动人口的犯罪行为其实可以解释的原因有很多,但是如果是从整个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主要有两方面的因素:
①对流动人口而言,不论是帮扶政策、救助政策,还是社会支持体系,因为人口的流动性比较大,所以要持续跟进是比较困难的。
②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现在整个国家,不论是从儿童福利、儿童保护的角度,还是司法保护的角度,可能都存在这个问题,政策几乎都是跟户籍挂着。所以流动人口如果出现了这种行为,他通常是不在自己的户籍地,那么所有的支持系统都很难在他出事的这个地方来发挥作用,这个部分也是未来需要改进的地方。
3、未成年人涉案罪名呈现“三直降三回升”态势
董倩: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数据显示,盗窃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奸罪,犯这六类罪名的犯罪嫌疑人数量占全部未成年犯罪人数的82%。具体趋势上呈现出“三直降三回升”态势。“三直降”是指居于前三位的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犯罪数量逐年下降。“三回升”是指,以2016年为节点,受理审查起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奸犯罪人数开始逐年上升。
4、未成年人犯罪三降三升反映社会发展和治理问题
童小军:一般来讲,抢劫还有盗窃,通常都是跟经济挂钩,未成年人很多时候做这样的事情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经济或者财务上的需求。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个方面有所下降,我觉得是比较正常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奸罪的上升,实际上也反映了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管理和治理可能没有跟上的问题。比如说聚众斗殴,这个事情原来可能就是身边的朋友召集邻近的朋友,但现在不一样,都是利用网络,一传十,十传百,一约就是上百人,所以就要增加网络管理。寻衅滋事跟未成年人从小的教育是密切相关的,学校和家长对处理矛盾的方法的引导和教育都是比较缺乏的。说到强奸罪,我倒觉得可能不见得是我们整个社会出了特别大的问题,而是反映了整个社会对这个事情的敏感度可能高了,对这个事情的发现和处理就采用了不同的形式,所以它会呈现出升高的现象。
5、惩处力度不够是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攀升的主要原因
童小军:白皮书数据显示,成年人针对未成年人的暴力性质的犯罪出现增长。如果要判断它是不是一直这样,可能还缺乏特别严谨的数据。但是整体来讲,成年人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在每一个社会,如果大家对儿童的权利意识不到位,而且没有把儿童当作平等的、相互尊重的主体来看待的话,那么成年人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它总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
第二,我们国家近几年出现的让人难过的地方,就是政府是在极力的想保护未成年人,尤其是进入司法程序的未成年人,我们希望本着儿童权利的理念来开展恢复性司法,也就是对未成年人尽可能的保护,然后让他在这个过程中吸取教训,能够回归社会,所以通常是轻判、不判或者不起诉等等这样的一些措施,黑恶势力可能就利用了政府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性的政策,来实施犯罪行为,所以这一次一号令出现,就是要加大对未成年人,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的惩处力度。我觉得这也是为什么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就是处罚力度不够,让这些人付出的代价不够。
6、如何避免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三个“一定”:提高警惕、避免单独相处空间、加大对施害人的惩处力度
童小军:面对性侵案件发现难、调查难、取证难的问题,如果要应对,我觉得全球面临的挑战都是差不多的。
  • 一定要让每一个人,尤其是有未成年人的家长,还有有未成年人的这些学校幼儿园等等,每一个成年人都要知道性侵这个事情离我们不远,一定要有警惕性。
  • 一定要让每一个人了解,如果是性侵发生,它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这个孩子跟施害的成年人,通常他都会有一个封闭的,或者相对隐蔽的一个空间,所以我们要做的事情就是在每一个工作场所,只要有孩子在的地方,一定要保障不要让孩子与成年人,尤其是异性的成年人,有单独相处的时间,这在操作上是很重要的。
  • 需要加大社会对于侵害了孩子的施害人的惩处力度,一定要严惩不贷,而且给他的代价就是做一次,后面的生活都没有办法继续,这样才能够起到警示的作用。
7、完善国家监护制度,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性;避免未成年人被最“亲近”的人伤害
童小军:总体来讲在社会服务这个专业里,我最关心的就是未成年人受到家庭侵害,以及受到从事专业或者工作的从业人员的侵害,他们的工作就是为这些孩子们服务的,父母跟这些人是一个性质,也就是日常工作、日常生活就是要跟孩子们在一起,但是恰恰你们就是伤害他们的。我最关心的就是这一拨人怎么去应对,那么这个方法是什么呢?
国家现在从国务院政策以及国家立法,加上民政部以及其他相关的一些国家部委,还有群团组织共同一起,完善国家监护制度。就是从国家的角度,怎么支持家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这样的一个整套的服务体系。同时还有一个就是专业,因为受害的孩子们,如果没有意识,如果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是很难去发现的,因为它有隐蔽性,大部分时候尤其是在家庭的环境里,所以就要完善国家监护制度,增强监护制度里的从业人员的专业性。
编辑:吕金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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