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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移民管理局:

调整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客运航班指定第一入境点

6月5日,民航局、外交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航班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的公告(第3号)》,决定调整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客运航班指定第一入境点。
通知全文如下:
民航局、外交部、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移民局关于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航班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的公告(第3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有关规定,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决定调整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客运航班指定第一入境点。现公告如下:
一、自6月8日零时(北京时间)开始,上海暂停作为第一入境点,增加成都、长沙、合肥、兰州为第一入境点,增加武汉为备用第一入境点
调整后,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客运航班指定第一入境点为:成都、长沙、合肥、兰州、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济南、青岛、南京、沈阳、大连、郑州、西安、武汉共16个,其中武汉为备用入境点。
二、各航空公司航班指定第一入境点可以在民航局、航空公司官网上查询。
三、乘坐上述国际航班的旅客在第一入境点实施检疫并办理入境手续,行李清关。检疫符合登机条件的旅客可搭乘原航班入京。腹舱所带货物在北京清关。
四、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航班指定第一入境点的安排及相关措施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特此公告。
民航局
外交部
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移民局
2020年6月5日

提醒!近期计划经韩国转机回国的中国公民请注意

据中国驻韩国大使馆6月7日消息:近期,不少身在美欧地区的中国公民选择经韩国仁川机场转机回国,此类人员已占到各航空公司票源的80-90%。部分乘客事先未做足功课,尤其是近来尝试经仁川机场转东南亚、港澳等第三地回国人员,有的因无法提供前往地要求的核酸检测证明(韩仁川机场中转区无检测服务),有的因前往地尚未允许中国公民中转,导致滞留仁川机场中转区,或被遣返至出发地。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特别提醒您:全球疫情仍在持续,建议尽量减少移动,避免长途旅行。如确需来韩转机,请务必详细研读相关政策信息,以免行程受阻。
01
THE FIRST
无韩国签证者、持2020年4月5日前韩国签发的C1或C3类签证者,目前只能以过境方式在韩转机,不能入境韩国。
02
THE SECOND
请您务必事先详细了解行程所涉中转地过境政策,同各段承运航空公司了解联程机票、行李直挂、登机等方面要求,切勿贸然启程来韩转机。
03
THE THIRD
认真填妥防疫健康码国际版。民航局日前发布《调整国际客运航班的通知》,自6月8日起实施航班奖励和熔断措施。据此,各航空公司将进一步收严标准,严查防疫健康码,未按要求填报的将无法登机,填报虚假信息可能导致行程受阻,并须承担法律责任。
仁川国际机场客服中心:1577-2600  
仁川国际机场转机咨询(中文):032-741-0061  
韩国法务部出入境政策咨询电话:1345  
语言翻译服务电话:1588-5644或02-120转9  
驻韩国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2-755-0572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86-10-12308

注意!当前谨慎选择赴澳或返澳学习

6月9日,教育部发布2020年第1号留学预警:近期,澳大利亚主要高校计划于7月前后陆续开学。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国际旅行和开放校园存在风险。疫情期间,澳大利亚发生多起针对亚裔的歧视性事件。教育部提醒广大留学人员做好风险评估,当前谨慎选择赴澳或返澳学习

提醒!在巴哈马中国公民注意安全

据外交部领事司“领事直通车”微信公众号6月8日消息:近期,巴哈马发生多起枪击、入室盗窃、抢劫等治安案件,已有中国公民遭受经济损失。
中国驻巴哈马大使馆提醒在巴中国公民密切关注巴治安形势,加强安全防范。外出最好结伴而行,避免夜间前往治安案件多发区域。遇紧急情况时保持冷静,力避与歹徒争执或肢体冲突,设法脱身后及时报警求助。
巴哈马报警、急救电话:911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
+86-10-12308
+86-10-59913991
中国驻巴哈马大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专线:
+242-467-2969

来华留学出新规了!

6月10日,教育部发布《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国际学生进入中国高等院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申请资格进行调整。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哪些重要变化?
这两类“国际学生”进入高校门槛更高了
通知明确,高等学校应当严格依法审查国际学生申请入学的国籍身份和报考资格,对于国籍身份存疑的,应主动向当地设区市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确认申请人的国籍身份情况。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可申请参加高考
对于目前在国内高中就读的部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学生,如不符合《通知》规定的在外国实际居住时间限制,如何才能进入中国高等学校学习?
教育部国际司负责人明确,对于在中国定居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可在有关省份申请参加高考。
如果高校在招收国际学生时不明确学生国籍,或学生本人不明晰自身国籍,该如何确认?
教育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对国籍不明晰的学生,高校或学生本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进行判断或向当地设区市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确认国籍身份情况。
通知全文如下:
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

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外函〔202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为维护我国高等教育公平,按照《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申请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自2021年起,其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除符合学校的其他报名资格外,还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二、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应满足本通知第一项要求
  三、高等学校应当严格依法审查国际学生申请入学的国籍身份和报考资格,对于国籍身份存疑的,应主动向当地设区市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确认申请人的国籍身份情况。
  高等学校可在本通知的基础上,制定本校的规定,对国际学生申请入学的身份资格作出进一步要求。
  四、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招收国际学生的高等学校。
  五、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1月16日发布的《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来〔2009〕83号)同时废止。
  六、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教育部所有。
教育部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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