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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摘录:如果我们意识到不到自己究竟有多爱自己,那我们基本上就会从圣经中找各种我们可以“合法”爱自己的经文。
爱自己的人,总是在找圣经的漏洞
原创:林健弟兄
东汉末年,黄巾起义。黄巾军每攻破一个城池,就烧杀劫掠,无恶不作。
汉朝初年,汉高祖刘邦率领军队攻破咸阳,士兵秋毫无犯,百姓无不拥戴欢喜。
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反差?区别在于是否有法律。
黄巾起义,缺少法律,烧杀劫掠也不算有罪。所以,士兵肆无忌惮地犯罪。

刘邦进军咸阳,却和百姓约法三章:杀人者处死,伤人者抵罪,盗窃者判刑。最后,刘邦因此得到百姓的支持和拥戴。
大部分法律,目的都是为了制止罪,而不是鼓励罪。但是,有些人研究法律,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合法的犯罪。有些人“合法”地偷税漏税,有些人“合法”的在灰色地带干些肮脏交易。
在圣经中,也有些律法容易引起人的误解。例如在出埃及记21章,有句律法条文说到:
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出21:23~25)
有些人根据这几节经文,就肆意报复伤害他们的人。他们说:“圣经允许我这么做啊,圣经也教导我这么做啊。”

其实,这么说的人,是不明白上帝吩咐摩西记载这些经文的用意。上帝赐下这些律法,不是为了纵容人犯罪,也不是为了鼓励人合法报复,而是为了防止有人过度报复。
以色列人当时没有警察,受害者家人要自己伸张正义。但在烈怒之下,他们可能更想报仇,而非仅仅伸张正义。所以,上帝设立逃城,使无故伤人的可以躲在逃城躲避仇敌的恶意报复。
律法的本意从消极来说是制止罪,从积极来说,则是为了爱神和爱人。
关于“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律法,耶稣说: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太5:38~39)
耶稣在这里不是教导我们自虐,而是教导我们不要太关注自己的权利,不要那么容易被冒犯,要学会去爱和怜悯那个伤害你的人。因此,耶稣在后面继续补充道:“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拿逼迫你们的祷告。”(太5:44)
在教会待久了,经常有人问:“我可不可以抽烟?”“可不可以喝酒?”“可不可以堕胎?”“可不可以离婚?”
每次遇到这个问题,我都反问他们:“你为什么想要抽烟?”“你为什么想要喝酒?”“你为什么想要堕胎?”“你为什么想要离婚?”

基本上,我们想做事情的动机都是出于爱自己,而不是爱上帝。如果我们意识到不到自己究竟有多爱自己,那我们基本上就会从圣经中找各种我们可以“合法”爱自己的经文。
在上帝颁布十诫以后,摩西对以色列人说:“不要惧怕,因为神降临是要试验你们,叫你们时常敬畏他,不至犯罪。”(出20:20)愿我们在读圣经时,可以越读越敬畏神,越读越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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