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中,郭律师介绍川普5月29日限制部分中国F-1学生、J-1访问学者的行政命令,其影响范围,不受影响的范围,以及建议大家行动起来,为权利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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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5月29日行政命令的内容如下:
第一条,暂停和限制入境:
(a) 中国国民使用F-1、J-1签证入境美国进行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习或研究的(本科除外);并且
(b) 满足以下两点中任一点的:
    (i) 曾接受实施或支持中国“军民融合战略”的机关单位公司的经费的,或者
    (ii) 曾经或者正在实施或支持中国“军民融合战略”的机关单位公司的工作、学习、或进行研究的。
在这一行政命令中,“军民融合战略”是指中国获取外国科技,尤其是关键或者前沿科技,用于提升中国军力的。
第二条,例外:
(a) 第一条不适用于以下:
    (i) 永久居民;

    (ii) 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

    (iii) 美国军队成员、和军队成员的配偶或子女;

    (iv) 联合国或其他国际协定要求的;

    (v) 根据国务卿、国土安全部部长与其他部门机关确定的不会为中国“军民融合战略”的领域;
    (vi) 根据总检察长或其授权官员推荐,由国务卿、国土安全部部长或其授权官员决定符合美国重要的执法目的的;
    (vii) 国务卿、国土安全部部长或其授权官员决定符合美国国家利益的;
(b) 该行政命令不会影响根据美国法律申请的庇护、难民、暂停遣返、或者根据《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的保护。
第三条,实施与执法:
(a) 国务卿或其授权官员负责制定具体规则实施该行政命令第一条和第二条。并与国土安全部部长、总检察长确定例外2(a)(v),例外2(a)(vi),与例外2(a)(vii);
(b) 国务卿负责处理签证申请时执行该行政命令。国土安全部负责处理入境时执行该行政命令;
(c) 移民欺诈或非法入境规避该行政命令的,国土安全部会优先遣返。
第四条,行政命令的终止:
该行政命令会持续有效,直到被总统终止为止。
第五条,生效日期:
本行政命令生效于2020年6月1日美东夏令时正午12点。
第六条,进一步举措:
(a) 国务卿将考虑是否取消符合第一条中国留学生或访问学者的签证;
(b) 本行政命令生效60天内,国务卿、国土安全部部长应与其他有关部门讨论其他移民或非移民项目,在白宫国土安全助理的帮助下,向总统建议其他应对措施;
(c) 本行政命令生效60天内,国务卿、国土安全部部长,在白宫国土安全助理的帮助下,向总统汇报计划的或者执行的措施;
(d) 国务卿、国土安全部部长应考虑更新行政法规,实施INA 212(a)(3)(D)中规定的外交政策禁止入境规则。
第七条,一般条款。(省略)
白宫行政命令谷歌网盘链接:
http://dwz.date/aS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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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B、O-1、L-1、E-2等非移民工作签证或绿卡申请不受影响。因此,即便有上述使用经费或者学习、工作、研究经历,依旧可以考虑申请工签和绿卡。
该行政命令也不会影响已经在境内的F-1学生、J-1访问学者;六(a)里规定的取消签证也不会影响已经在境内的F-1学生、J-1访问学者:只要不出境,签证取消也没有影响;只要有维持合法身份,就不会被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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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行政命令影响的主要是目前人在境外的硕士及以上F-1学生、J-1访问学者。
这一行政命令是从紧执行,还是从宽执行,看的是“军民融合战略”涉及的领域和实施或支持中国“军民融合战略”的机关、单位的定义。
“军民融合战略”中涉及的领域
联邦国会的美中经济与安全评估委员会将“军民融合战略”中涉及的领域归纳为:人工智能、新材料、和新能源。
谷歌网盘链接:
http://dwz.date/aSFS
国务院网站中对“军民融合战略”介绍中涉及的领域有:量子计算、大数据、半导体、5G、先进核能技术、航空航天技术、以及人工智能。
谷歌网盘链接:
http://dwz.date/aSGV
但学习、研究上述领域到不受该行政命令限制。受行政命令限制的是,曾接受实施或支持中国“军民融合战略”的机关单位公司的经费的,或者曾经或者正在实施或支持中国“军民融合战略”的机关单位公司工作、学习、或进行研究的。
实施或支持中国“军民融合战略”的机关单位公司
国务院没有给详细名单。澳大利亚智库,澳大利亚策略政策学院,有公布一个中国涉及国防的大学名单:
https://unitracker.aspi.org.au/
基本包含了中国所有知名大学。
但是上面名录不是国务院的官方名单。正式的名单可能会包括跟军方有关联的大学、国企、私企或其他单位。国务院的名单会包括哪些机关单位公司,国务院会不会公布一个正式名单,也不得而知。
2019年10月7日,美国商务部曾将28个机关单位公司加入黑名单。
纽约时报:http://dwz.date/aS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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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不知道国务院认定的“实施或支持中国军民融合战略的机关单位公司”的名单,这个行政名录的实际影响难以估测。莫非,从此只有国内一般学校的毕业生才能出来学习高新技术?
问题是,如果这一行政命令,如果是有牙的,那么可以考虑去法院起诉吗?总统限制入境的权力来自于8 USC 1182(f)。实质正当程序原则在这里并不能带来我们需要的结果。
8 USC 1182(f)里确定的总统权力,唯一的约束应该是通过平等保护测试:即该行政命令基于国别的歧视是否能通过严格审查(strict scrutiny)。国家安全算是compelling interest,问题是上述行政命令是不是约束性最低的操作方案。这就是为什么川普的禁穆令第三次才勉强在联邦最高法院过关的原因。
法庭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不是第一道防线。第一道防线是我们团结起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权利而斗争。
郭律师会进一步关注该行政命令的进展。
© 2020 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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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ertas in Legibus

Chuck郭律师
UIUC法律硕士,纽约州律师
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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