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察机关形成扫黑除恶强大攻势
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有罪判决率100%
原莱芜市莱城区一名受害者在被索债过程中坠楼身亡。随着该案立案侦查,隐藏在案件背后的一个以庞某盟为首的“套路贷”犯罪集团浮出水面。近日,由济南市莱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庞某盟等2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主犯获刑25年。
“该案共有219起犯罪事实,波及原莱芜市的各个乡镇,宣判后当地百姓拍手称快。”办案检察官说。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山东战役”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全力做好批捕起诉工作,持续发力推进“攻坚战”“破袭战”两场战役,对黑恶势力形成了强大攻势。
针对大量涉黑涉恶案件进入检察环节的实际,各地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取证职能,充分发挥捕诉一体机制优势,着力提高办案效率。1月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批捕率87.25%,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同期刑事犯罪案件整体批捕率19.53个百分点;涉黑涉恶审查起诉案件审结率87.95%,同比上升41.93个百分点。
既要“打伞破网”又要“打财断血”。我省检察机关加强对已办、在办涉黑涉恶案件的审查和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幕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月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发现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801件,移送同级公安、纪委监察机关受理并查实697件;批捕黑恶势力“保护伞”8人、提起公诉34人。充分利用纠正违法、量刑建议等监督手段,依法监督查封、扣押、冻结、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措施适用情况。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对188起涉黑涉恶案件向公安机关提出了涉案财产追缴的意见建议,对144起案件向法院提出了财产刑量刑建议。
此外,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对涉黑和重大恶势力犯罪案件统一把关,确保司法尺度一致、办案标准统一。1月至7月,省检察院对进入审查起诉环节的114起涉黑和重大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体检把关”,确保实现“是黑恶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的一个不拔高凑数”。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有罪判决率100%。
本文转自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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