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20年5月2日下午7时30分,京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京都所)旗下京都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办的“名家讲座”系列活动第一辑第九场重磅开讲。本次讲座由京都所高级合伙人、京都刑辩研究中心主任梁雅丽律师主持;京都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以来先后担任过中国大陆前首富黄光裕内幕交易案、浙江亿万富姐吴英集资诈骗案等国内重大刑事案件辩护的“大要案专家”、“最低调的大律师”杨照东主讲,主题为《庭审辩论的语言艺术》。

关于在庭审辩护上应该怎么说话的问题,杨律师认为庭审辩论的语言表达从来没有、也不会有统一的答案。他表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表达方式、语言风格和习惯,即便是同一个人在面对不同的问题和不同的人时,语言表达方式也需要有所不同。在此次讲座中,他总结了自己的过往经验及心得体会,对庭审辩护的语言技巧进行了详细分享,给大家带来了一场实用性强、收益性大的视听盛宴。

以下内容根据讲座实录整理:

扫描海报二维码观看视频回放
杨律师表示,对于刑辩律师来说,比庭审辩论的语言表达方式更重要的问题是在法庭上的辩护作风
在法庭上要雄辩,不要诡辩
和大多人说认为的好口才就一定能讲出道理的观点不同,杨律师认为口才好未必能够讲出道理,因为当一个案件或事情本身没有道理却讲出道理时,那就一定是在诡辩,而这个所谓的道理也一定经不起推敲。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可以在法庭上看到这样的现象,即有些口才好的律师洋洋洒洒、口若悬河、气势高昂、咄咄逼人,被告人和家属听得非常受用,但最终不仅没有得到法庭的认可,反而招来了反感。为什么会这样呢?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他没有基于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去辩论,而是根据自己的要求脱离了事实证据,甚至是改变和臆造了事实证据,这种为了压倒对方而不顾事实证据的诡辩,最终是站不住脚的,不仅赢不了检察官,说服不了法官,反而一定会给人留下一种无理狡辩、无理辩三分的印象。
杨律师提示,人都有感性的一面,一旦对方认为你在胡说八道,不仅仅你错误的观点得不到认同,恐怕连观点中正确的部分也会被否定。更有甚者,还会质疑你的专业水平、人品和人格。虽然每一个律师都追求法庭上的优势,都希望能够施展自己雄辩的口才,最终赢得胜诉,但一定要谨记这样一句话:有理可能讲不出来,没理则不可能讲出理来,有理讲得出来那叫雄辩,没理讲出理来那一定是诡辩。
事实上,法庭辩论要的是雄辩而不是诡辩,杜绝诡辩不仅仅是对法律负责,是对当事人负责,更是对我们自己负责。所以我们要做到雄辩而不诡辩,这样才能够赢得尊重、赢得认可。
庭审辩论语言具有自己独特的元素
相对于评书人、相声人热闹的语言风格和教师讲课娓娓道来的语言风格,刑辩律师的语言风格要求更高,既要有说书人、相声人、教师语言风格的特性,还要有所不同。作为刑辩律师,在法庭辩论时,首先要做到的是吸引人,但又不能像说评书或说相声那样为了热闹而幽默、诙谐、更不能调侃。
在刑事辩护中,可以谈人情、人性,因为谈人性和人情容易做到声情并茂,可以引起人们的共鸣。但谈人情、人性一定要适当,一定不能够偏离本案的基本事实和证据,更多的还要谈法律。因为审判活动是专业性很强的活动,强调的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不是以人情为准绳。
其次,虽然说在庭审辩论中需要气氛热烈一些,但不能在法庭上讲笑话,不能脱离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更不能脱离开法律。庭审辩论和演讲一样,同样还需要激情。如果一段话从头到尾平铺直叙,没有起伏,就很难打动人,也很难引起共鸣,获得理解。相反,如果能生动一些,或在表达时赋予激情,那语言就有了生命和感染力,就能够抓紧听者的心。
杨律师认为,一个好的刑辩律师,一定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一定是一个敢爱敢恨的人,一定是一个充满激情的人。他表示,庭审辩论的灵魂是条理清晰,语言生动,好的庭审辩论应当建立在说理基础上,并恰当的释放激情。
庭审辩论的根本目的是在说服法官,说服检察官,甚至要说服旁听群众。作为律师,不仅要把案子中的法理和道理讲给法官,去获得认可,还要反驳控方的指控意见。同时,律师的辩论还要说给旁听群众去听,目的在于要引起他们乃至社会的共鸣和同情。但需要强调的是,说服旁听群众并不是要搞民意审判,而是社会的共鸣和同情会对案件的走向有一定影响。
对于律师来讲,除了讲和辩,还要去搏;除了说服,还要去对抗。对检察官要对抗,对法官要说服,而在面对旁听群众时,还要有一定的煽情和感染。总而言之,刑辩律师在庭审中的辩论,要集说书人、演讲家以及教师的语言风格于一身,缺一不可。他认为,在专业素质方面,刑辩律师比其他专业律师的要求更高,要有更好的语言表达,要有更敏锐的逻辑思维,需要多练才能形成自己的独特风格。 
庭审辩论中“辩”与“论”表达方式的不同
顾名思义,辩论包含两个内容,一个是辩,一个是论。
辩针对的是控方。主要的目的在于反驳,次要目的是说服,主要方式是对抗。当面对公诉人的时候,表达必须要有气势,需要采用质问、反问、否定,而且还不能有问必答,不能让对方牵着鼻子走。在关键的问题上要做到咬住不放,一追到底。论针对的是法官。目的在于说服,方式是灌输、讲解和感染。在这个时候,律师不能过于强调气势、咄咄逼人,应该用温和的语气去条理清晰、依据充分地阐述自己的观点。
还有一种情况是面对旁听的群众,讲给他们听。目的是感染旁听者,引起他们的同情和共鸣,所以在面对旁听席时,律师要感情饱满,甚至是充满激情。需要注意的是,在辩论的过程中不能出现人身攻击。同时眼睛也要随着辩论对象的变化而随之变化。辩的时候,对检察官说话要注视检察官;论的时候,对法官说话要注视法官。
对于刑辩律师来讲,无论是辩还是论,还是面对旁听者的煽情,充分自信都是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的法门。要自信自己所讲出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是真理,都是对的,不容辩驳。而拥有自信的方法也很简单,就是平时要加强学习,既要谙熟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关联的一些知识,还要充分地了解案情,把握案情,这样才能做到充分自信而不是盲目自信。
庭审辩论中,专业术语应当占相对较小的比例
对于大多人认同的在庭审辩论中要以专业术语为主的观点,杨律师持不同意见。他认为,与书面表达不同,法庭辩论主要靠说,重要的是能让听者接受,要能打动听者,能感染听者,能说服听者。而法律的专业术语相对枯燥,对于听者来说相对单调、乏味,很难引起同情和共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去表达,可以让听者听的更清楚,更容易理解。通俗化的语言更具感染力,更生动,更深入人心,能够让人听得进去,能够打动听者。
杨律师认为,在法庭上要善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阐述专业的内容,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专业的东西通俗化。因此他主张在庭审辩论中,专业术语应当占相对较小的比例,当需要详细的阐述、论述一个观点时,要尽可能的做到通俗易懂。而当需要归纳和总结某一观点时,就必须要使用专业术语,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同时,他提示,运用专业术语一定要恰当、适当,不要为了展示或显示专业水准,而生硬的、不适当地、不恰当地使用专业术语。最后,他还特别指出,律师在法庭辩论的时候要尽可能地脱稿,这样便于根据庭审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要表述的内容。
庭审辩论语速、节奏、语气的运用
杨律师认为,一个刑辩律师在法庭上的语言表达效果取决于节奏、语速、语调、语气的变化。要根据辩论的需求做到节奏抑扬顿挫,语速快慢结合,语气轻重缓急。随后,他通过演示高尔基的《海燕》和吴英案辩护词的方式,带大家感受不同的节奏、语速、语调和语气所营造的不同效果。
他提示,法庭辩论最忌讳的一点就是从头到尾一个速度。辩论语速也不要过快或过慢,要根据内容适当调整,要留给听者思考、反应的时间。如讲述道理给法官听,需要他去咀嚼、思考时,语速要慢,要有停顿;如果想要营造一种气势,营造感动听者、共鸣的气氛,那语速就要适当加快,语气要好适当加重。  
法庭辩论上不可或缺的句式的运用
排比、反问、双重否定是在辩论中经常用到的句式。排比句的作用是增强节奏感,加强语气语势、增强说服力。当面对公诉人进行抗辩、反驳、辩论的时候,排比句的恰当的运用就会给控方造成一种排山倒海、气势如虹、从上至下的压迫感,这种压迫感在辩论、对抗过程中是需要的。而在面对法官的时候,适当的排比句运用可以给法官一种震撼、一种感染、一种深深的吸引,甚至是一种共鸣。随后,杨律师详细讲解了吴英案辩护词和黄光裕案辩护词中的排比句的运用,明确指出排比句在法庭辩护语言中的作用。
反问句能增强律师的语势,而且充满感情色彩,能够更加鲜明强烈表达律师的思想、观点。当然,反问的目的不仅是要表明己方观点,更在于表达己方观点的同时否定对方。之后,杨律师通过对飞龙集团诈骗案辩护词里反问句的讲解说明了反问句的运用要点和技巧,表示当连续使用反问句时,就会产生压迫的气势,这样给听者的印象就更加深刻。
双重否定句的一个鲜明作用就是加重肯定,这种肯定会使通常直接表达的肯定句更加强烈,更加铿锵有力,更加毋庸置疑。然后,他以某集团走私案为例,讲述了双重否定句如何运用才能使辩护语气更加坚定,辩护观点更加鲜明。 
在讲解完辩论中经常用到的排比、反问、双重否定句式后,杨律师还特别对俗语、金句热词和比喻的运用进行了分享。他表示,恰当的运用俗语、金句热词和比喻,可以使抽象的东西具体化、形象化,还可以使语言生动活泼,增加说服力,容易使人接受。随后,他通过大量案例,对俗语、金句热词和比喻在辩护中的运用进行了说明。
最后,杨律师表示,这些句式的运用不是哗众取宠,更不是标新立异。而是为了更加清晰的表达自己的观点,也是为了能够加深听者的印象,引起听者的注意思考。恰当的运用这样的句式也会使律师的辩护变得更加生动和与众不同。所以他建议律师可以多去尝试运用这些句式,在尝试的过程中形成自己的独特的风格。
庭审辩护如何做好开篇和结语
在庭审辩护中,开场白和结语是最重要,但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内容。通常情况下,开场白和结语有固定的模板和套路,从辩护词写作上看比较规范,但在某些时候和某些案件中,常规的开场白和结语反而会造成一些困扰,尤其是在涉黑案件或被告人较多的案件中。因此,一场独特的、与众不同开场白就显得尤为重要。
杨律师认为,开场白需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开门见山,最好将己方的辩护观点在开场白中直接表明。二是要不落入俗套,有新意,善于运用开场白去营造氛围、气氛。
在如何做好结语上,杨律师指出,一个好的结语能够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而想要结语获得更好的法庭效果,可以在事实法律之外,从人性的角度说上几句,让听者认识到被告人是冤枉的,或者是情有可原的。从人权和公平正义的角度说上几句,让法官能够慎重的对待。这样,整篇的辩护意见就会更有深度,更有分量、更有文采。
最后,杨律师抛出了几点自己关于庭审辩论语言的感悟。他说,庭审辩论的语言风格从来就没有固定的模式和统一的标准,它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案而异。语言的运用是有技巧的、有风格的,语言表达更多的不在于理论,而是实践中练出来的东西。只要我们多动动脑筋、多动动嘴皮、多注意观察、多注意总结,每个人都能够有所提高,都能够形成自己的独特风格,在法庭上都能够有上好的表现。相信自己,相信你是最棒的。
本文转自京都律师,抱住获授权转载
编辑:抱住君丨 版式:WING
特别申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抱住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布后30日内与抱住联系。
注意!注意!
微信订阅号最近正在改版
为了便于你找到有温度有态度的@抱住
请尽快将【我在抱住】设为星标
感谢有您,一路关注!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精彩好文!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