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写了江苏省响水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沈爱东请县法院院长徐祥和检察院检察长孟庆松在疫情期间一起喝酒聚餐的事,读者反响很热烈。
有一种声音,却很让人担心。这种声音说,这个举报是“官场斗争”、是“阴险的内部举报”等。
是不是政治斗争、官场斗争,我不清楚,但我觉得这件事的核心不在于举报者的动机是什么,而在于这个举报是不是真的,若是真的,举报行为就是正当的。
疫情期间,全国各省市区都在禁止人群聚集,包括禁止聚餐,普通老百姓都不允许聚在一起吃喝,更何况是公职人员;此外,1月下旬盐城市公安局还再次专门明文禁止喝酒,但公安局长居然邀集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一起聚餐喝酒,这属于典型的顶风上,是典型的不守规矩,典型的不把规则制度放在眼里。
中纪委国家监委今日官网发文说得很好很到位:
在此案中,聚餐专门安排在县交警大队食堂进行,实际上是以工作餐之名,在包间点餐,事后再由公款买单,行的是公款吃喝之实。而沈爱东身为县公安局一把手,直接违反了上级公安机关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任何时间任何场合严禁饮酒的战时纪律,执法者未能严守规矩,其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这起案件发生在2月,正是全国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响水县公检法干部违规在食堂内部组织聚餐,给疫情防控带来新的风险,也再次表明一些党员干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不敬畏、不知止。
  案件中参与聚餐的人员多为领导干部,理应成为遵纪守法的带头者、公序良俗的示范者、法律尊严的捍卫者。但他们集体违规公款聚餐并饮酒,严重损害了当地政法系统干部队伍的作风形象,唯有从严从重从速处理,才能回应社会关切,彰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条铁规矩硬杠杠、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
公安局长、法院院长和检察长在特殊时期还不把规则制度放在眼里,心里恐怕多少是因为大权在握有点忘乎所以,觉得公检法三家的一把手齐聚在一堂,就算有点出格的事情也没人敢说什么。更何况,聚餐的地方在县交警大队食堂,外人不可能知道,以为很安全。

盐城市纪委常委会决定对此次违规聚餐饮酒的组织者沈爱东给予撤销其响水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降为一级主任科员的处分,对法院院长和检察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都是恰当的。
被撤职降级后,沈爱东曾觉得自己受到的处分太重。我觉得不重,三令五申不允许做的事情他一个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居然带头做,若是从轻发落,如何能震慑那些还有侥幸心理的官员?
在制度赋予的正常监督缺位的情况下,也只能依靠内部举报进行监督了。对这些阳奉阴违、有禁不止的违规违纪行为,应该有人站出来反对,内部举报是一个应该被大张旗鼓支持、鼓励与肯定的行为。
一县的三长躲在交警大队食堂喝酒,这件事不可能是普通老百姓举报的,举报人必然来自体制内或者接近体制内,这样的人能在体制内对违法违规的上级进行举报,冒着巨大的风险,举报行为实属难得。但从有些读者的反映看,举报人只怕现在很慌,怕自己的身份被公之于众,怕自己的举报行为被泄漏,因为一旦被公布或泄漏,他在当地官场从此将很难再立足。

这种不正常的社会倾向,让人担心。正常情况下,大家应该是谴责违反制度与规定的官员而不是指责举报人“阴险”。
这个饭局,如果是受到过这“三长”打击的人员设的局,那是阴谋,但即便如此“三长”能入坑也只能说是他们自己不守规矩、不遵制度导致的。自己主动发起参与的饭局,怎么能怪别人搞阴谋呢?

这是怎么了,有些人的价值观颠倒到了如此混乱不堪的地步?
我们要反对的,是另外一些“举报”。
如果“三长”在机关食堂吃工作餐时私下议论了几句某个上级领导最近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倾向被举报为“妄议上级”,那我们要谴责这种举报;如果一个教授在课堂上说了几句批评某些行政官员或者政府机关的话被举报说是“不当言论”,那我们要谴责这种举报。这些,才是阴谋,是无耻的告密。
举报官员们违规聚在一起吃吃喝喝,这是正当的举报,我们理应支持与鼓励。我们应该呼吁当地保护举报人,对举报人的身份要严格保密,只有这样将来才会继续有人站出来对不正之风说不。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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