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公司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引渡案27日在位于温哥华的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再度开庭,并就“双重犯罪”问题的裁决作出安排。
由于新冠疫情影响,检方、孟晚舟及其律师27日均通过电话会议方式参加法庭聆讯。此前于3月下旬举行的程序性开庭时,控辩双方亦是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加。
1月22日,孟晚舟离开位于加拿大温哥华的寓所,赴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参加其引渡案第一阶段正式聆讯的第三日庭审。(图片来源:中新社)
线上开庭仅30分钟 并未明确法官裁决的日期
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温哥华当地时间27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28日0时),孟晚舟引渡案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举行听证。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本次听证采取网上方式进行,开庭后仅仅进行了不到30分钟就结束。
据了解,这次听证主要涉及法庭未来公布裁决结果的方式,以及有关媒体认证的安排,不涉及实质性的审讯。孟晚舟女士此次没有出庭。
大陆央视从法庭获取的备忘录表明,获得法庭授权的媒体可以用电话会议接入方式在线收听。虽然允许录音,但不允许在报道中使用这些录音。
中新社报道,此次短暂的开庭并未明确法官裁决的日期。按照安排,法庭会提前3天将裁决日期通知控辩双方。在裁决日当天上午9时,控辩双方将收到法庭提供的裁决副本。10时,获授权的媒体将收到裁决结果,但须待法庭11时开庭后方可发布。控方也可于10时将裁决结果知会加拿大司法部长、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和美国司法部。
孟晚舟的代表律师稍早前曾表示,她会选择在裁决有利的情形下出庭。
孟晚舟引渡案第一阶段正式聆讯于1月下旬持续4天举行,重点是辩论美方针对孟晚舟的引渡要求是否符合“双重犯罪”原则,但主审法官海瑟·福尔摩斯(Heather Holmes)未当庭作出裁定。
“双重犯罪”是加拿大引渡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即寻求引渡的国家对嫌疑人所指控的罪行在加拿大亦属于犯罪。
在此案中,法官将会裁定孟案是否符合引渡条件,但并不会判定孟晚舟是否有罪。若法官裁定“双重犯罪”不成立并释放孟晚舟,她将可以离开加拿大,但控方仍可上诉。若此案被认为符合“双重犯罪”原则,引渡聆讯将继续推进。
法庭27日还将引渡案下一次聆讯排期至6月15日,但这与“双重犯罪”问题的裁决无关。
什么是双重犯罪?
综合中新社、北京《新京报》报道,“双重犯罪”是加拿大引渡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即嫌疑人被寻求引渡的国家所指控的罪行在加拿大亦属于犯罪。孟的法律团队表示,该案本质是美国对伊朗的制裁,而加拿大并未对伊朗实施制裁。
若法官裁定对孟晚舟的指控达不到定罪标准,那么她将可离开加拿大。如果符合该原则,孟晚舟的引渡将进入第二阶段,预计将于6月进行。
2018年12月1日,加方以应美方要求为由,拘押了正在温哥华国际机场转机的孟晚舟。美方指控孟晚舟违反美对伊朗制裁令,并基于欺诈罪提出引渡要求。孟晚舟随后获保释。加拿大司法部于2019年3月1日就孟晚舟引渡案签发授权进行令。此后,孟晚舟先后多次在温哥华出庭聆讯。这几次聆讯均主要为程序性内容。
孟晚舟的辩护团队认为,美方的引渡申请不符合“双重犯罪”原则,并向法庭提出中止引渡程序的申请。但加司法部今年1月上旬向法庭提交的意见书仍坚称,孟晚舟的行为符合“双重犯罪”标准。
美国政府在2019年1月28日正式宣布要求引渡孟晚舟,并以23项罪名起诉华为。美国司法部在起诉书中指出,华为欺诈4家大型银行(包括汇丰),违反国际制裁禁令,帮其进行与伊朗的交易清算,其中孟晚舟作为华为CFO涉嫌隐瞒华为与一家伊朗公司skycom(星通公司)之间的关系被牵涉其中。
孟晚舟的律师去年在法庭上表示,银行人员完全了解实际情况,没有证据证明孟晚舟有“欺骗、不诚实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行为,银行也没有因孟晚舟的陈述面临利益被剥夺的风险。
孟晚舟的辩护团队认为,由于美国对孟晚舟的指控是基于美国对伊朗的制裁,但是加拿大目前并没有针对伊朗的金融制裁,因此孟晚舟面临的指控在加拿大并不构成犯罪,引渡请求不满足双重犯罪的要求。
路透社报道,17日公布的法庭文件显示,孟晚舟的律师认为,加拿大基于美国制裁伊朗将孟晚舟引渡至美国将成为危险先例,甚至破坏加拿大对伊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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