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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五行缺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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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做记者不容易,难有光荣与梦想。被一个四五县城市的打手打了,好像也就打了……还要被污名化。重温下这部《光荣与梦想》,1932-1972年美国全景式经典画卷,曾是中国一代记者的案头书
昨天深夜,河南新乡市调查督导组回应了记者被打事件。
这时间点选的有点意思,深夜发布消息,有点逃避的意味。考虑到记者被打已经发生4天,打人者的头像早已被媒体锁定公开,事件举国关注,这个时候才对外公布结果,是有点晚哦,所以心虚也可以理解。

但为了增加调查结果的说服力,新乡市调查督导组特地选了一个看上去很官方权威的平台来回应此事。这是他们牛逼的地方。选了谁呢?人*日报客户端的河南频道。

这篇题为《原阳县涉媒体从业人员报警称“被殴打”——新乡市调查督导组负责人接受人民日报专访》的长文发表后,下面被操控的评论也是一水的支持:
不过我要提出一点批评,怎么评论里满眼河南网友?花纳税人的钱雇佣的水军公司也太不专业了,怎么就不找一找河南之外的五毛留言呢?差评!!!
有些朋友可能不了解事件背景,我简单把记者被打事件回顾一下:河南原阳发生儿童被埋事件,记者们和死者家属联系好去采访,结果被很多身分不明的人拦截,记者现场报警称遭遇群殴,手机被抢还给刷了机。
新乡市为此成立了督导调查组。

拦截记者抢刷手机的现场人员
这次深夜发文,就是督导组在公布调查结果了。核心的意思是:有的记者没采访证,被阻拦后有挑衅行为,手机是掉地上被捡走的……

当然,这些说法马上遭到相关记者的反驳,大家仔细看看下面的这个截屏吧,我就不复述了:

我单说一下这个记者证的问题。有意思的是,这次采访新乡督导组的客户端的所谓记者中间,居然竟然果然也有人没有记者证,而且还有卖广告的经营人员!!!

天呐!督导组是花钱买版洗地吗?
这篇稿子的第二、三、四作者都不是人民日报河南分社的,而是人民网河南频道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大家看上图,这个公司属“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计算机软件及外部设备开发;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培训;组织展览展示及文化交流活动、会议服务;公关策划及咨询;翻译服务;物流服务;文娱演出票务代理。
换句话说,这就是一些媒体在地方站为拉广告成立的商务服务公司。该稿件第二作者郭健,系人民网河南频道副总经理,兼任战略合作部主任。第三作者时岩,是河南频道无线事业部组长,隶属于新媒体发展部。
公号“九眼桥漫谈”在中国记者网查询了一下,结果发现《人民日报》或《人民网》发放的新闻记者证中,均无“时岩”此人。
也就是说,新乡督查组在试图污名化被打记者是“假记者”的过程中,翻了车——还有什么比找广告经营人员和假记者发稿来批判假记者更糟糕的翻车事件呢?
关于被打的“假记者”问题,此前《关于原阳县盛和府建筑工地“4·18” 压埋窒息事故情况说明》里是这么说的:经县委宣传部核实,王某强系红星新闻媒体在原阳采访记者。
其实这个事情很简单,我们做个假设,如果是其他普通民众这样殴打记者,抢劫手机并刷机,一定刑事立案了,没意外的话会判好几年。但因为这些人的背景是……你懂的,所以,法律也不好使了?
如果再回溯冲突发生时,为什么要阻挡记者采访呢?纳税人养着的地方官僚,就是在关键时刻靠武力捂盖子的吗?然后,再花纳税人的钱找广告经营人员和假记者来洗地?

孩童被埋后,原阳和新乡还要把记者被打的真相也埋了吗?
如果他们得逞,以后会更加肆无忌惮胡作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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