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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不爱科学,否则他会吃肉。
左手商业、右手科学,人生方得五行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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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五行缺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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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昨天,财新杂志完成了两篇刷屏级别的报道,一个是封面报道《他们打满全场》(我昨天引用了其中一个记者的手记,做了些发挥,已经被404了)。这组封面报道,获得全网赞同。
另一个刷屏文是一篇特稿——《高管性侵养女案疑云》,基本上被骂得万劫不复了。我看了下我的朋友圈,否定和肯定这篇报道的比例大概是7:3,否定的都很激烈,肯定的也一般要顺带指出它存在的问题。从一些朋友在微信群的表态看,私下里赞同这篇报道的比例会更高些,只是很多人能共情到这个话题的汹汹舆情,不愿惹火烧身。
支持财新的有王志安:
反对的如萝贝贝:
这个话题早已延烧整个互联网,更早的报道是《南风窗》的《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儿三年,揭开这位总裁父亲的画皮》。现在看,这篇稿子的问题更大。但大家基本上没有对此表示义愤。
为什么会这样呢?王志安有个说法:
我更觉得,首先是大家觉得财新的报道构成了一种冒犯,换句话说,报道的倾向过于政治不正确,属于站队错误。或者说,财新想描述的事实,是大家不愿信以为真的事实。
所以这是一个分析群众心理的非常好的范本。不过,这不是我写这篇文章的重点。
希望大家都先别喷,能平心静气听我把话说完。
02
《南风窗》最早的报道,对这个事件的描述是:上市公司高管鲍某明以收养为名,将刚满14岁的李星星(化名)强奸。李星星不断报警,不断被鲍某明控制的故事:

这篇报道的信息来源非常单一,基本是李星星的自述,考虑到鲍某明不接受采访,这可以理解。
但比对后来的信息,会发现李星星的很多描述是不可信的,譬如上面截图的这段显示,李星星说她是在首次被性侵后几天内报的警,还有老奶奶帮助。但事实上是在第一次性关系六个月后,她报警时不可能下体还在流血。其他还有李星星自称实际年龄不满十四岁,经查核接生婆和做骨龄鉴定后确认是说谎。类似的地方很多。
财新昨日的报道基本是在制造一个反转。他提供了很多来自鲍某明方面的说辞,包括鲍某明与李星星的部分聊天记录。财新的报道提供了很多的信息增量,对我们认识整个案情颇有助益。我个人也认为,它比南风窗的报道更接近真相。
鲍某明
当然,鲍某明提供的信息,一定也是选择性的。记者不能被其编织的叙事带到沟里去。财新记者似乎没能完全避开这一点。

但财新这篇报道最大的问题出在作者想要归纳出一个诠释的框架。记者苑苏文运用了心理分析的理论。其中最让我感到震惊的是下面这一段:

过早性行为摧毁人格?这不符合进化生物学的基本常识。因为在形成我们基本心智的狩猎采集年代,发育成熟后就有交配行为是非常普遍的常态。在一二百年前,14岁婚嫁都是高比例事件。
问题不在这套心理分析是否准确,而在于对这种有争议的事件,根本不要有上帝视角。不要框架,只要展现更多的事实,零度情感,才是最有力量的。
而这篇的导语泄露了记者的全部野心:

这更像是一个自小缺少关爱的女孩向“养父”寻找安全感的故事
这个断言决定了整篇报道的叙事框架。其实,即便掌握了和记者同样的材料,不同的人也可能会得出完全不同的另一种结论。譬如,有人就觉得,它更像一个中年土豪培植童养媳的故事。
更要命的是记者自己在朋友圈发表的个人观点:
这种和群众情绪对抗的个人观点,无论正确与否,都很容易被反对者批评为“过于主观”。只有对那些没有违逆公众情绪的报道,记者才可以随便任性写手记,因为不会翻车。这是一个基本的传播学规律。
03
整体上,我认为财新的报道提供了事实增量,对我们认识整个案情有好处。不过后来,财新公号上这篇文章删掉了,记者个人的微博据说也被404了。
这是最坏的一种结果。

好一点的进展是,昨天晚上,南风窗推出两篇最新报道《高管性侵养女事件再调查》和《鲍毓明回应“性侵养女事件”》,明显比以前平衡很多了。
其实,我们是不是不应对媒体有过于完美的期待?只要基本事实无误,或者即使有误,但只要不洗地,不同媒体持续接力、合作与相互证伪,这种自由最终会达成一种最不坏的报道结果吧。真相就是在这个过程中产生出来的。
一些报道技术问题,动不动就群情激愤要去投诉,必欲置之死地。结果可能是最坏的。
回到“性侵养女”事件。除了自小缺爱的女孩寻求安全感的故事、中年土豪培植童养媳的故事外,我觉得再加上一个女孩母亲交易女儿的视角可能就完满了。
娱乐圈貌似有类似的个案。打个比方,一个刘姓女星,很小的时候就被母亲与娱乐圈大佬交易,认了干爹。干爹睡了她,但在生活学业和事业上帮助她。干爹当然还有其他猎物。最后的结局是,长成的女星本人比原本有了更好的处境、母亲和干爹也都觉得自己赢了。
貌似皆大欢喜。不符合大家的价值观吧?想一想,问题出在哪里?
女星的故事,才是此类事件的更通常结局吧。
鲍某明这个事件的剧情发展,之所以脱轨,我觉得有几个主要的推动线索。一个是女孩自身的精神疾病,这让她有不同寻常的心理需求,主导了依赖、仇恨,报案、撤案的反复性行为。另一个是女孩母亲和鲍某明可能存在的经济交易,一旦需求得不到满足,报案就是可能的手段。还有一个是鲍某明本人,从女孩母亲那里接手女孩时,双方的约定带有含糊性,女孩可能只是他众多猎物之一,为后来的冲突埋下伏笔。
人心足够复杂。尤其涉及到性与金钱,迷思更足够多。

法律交给法律,伦理交给伦理。我们都只是吃瓜群众。

别喷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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