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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鉴于此案已经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有关方面应积极慎重查清案件本身,也应对烟台警方在此案中的作为进行调查,依法处理并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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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辛省志
责任编辑 | 陈斌
据南风窗、澎湃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山东烟台某上市公司副总裁鲍某明涉嫌性侵养女三年,让公众愤怒。而南京警方向烟台警方提出的告知案情的需求对话音频,以及烟台警方对此案的通报,并未消除公众疑惑,甚至让疑虑愈演愈烈。烟台警方应该回答几个疑问:
第一, 此案在程序上目前到底进展到哪一步了?根据警方通报,2019年4月8日李星星第一次在烟台报警,警方当时予以立案,但在当年4月26日做出了撤案决定书,认为“综合各种证据,鲍某不构成犯罪”。2019年10月9日,根据当事人及其律师提供的新线索,这一案件再次立案。但至今半年多过去了,受害人多次询问进展无果。澎湃新闻报道的一份录音显示,烟台警方答复南京警方电话询问表示(李星星2020年2月在南京再次报案),该案已经完结,但是对于李星星没有收到书面告知文件的疑问却没有正面回应。具体经办此案的民警也一直无法联系上。但据《证券时报》报道,办案民警4月7日向媒体证实,该案件目前正在办理。那么,这一案件到底是办完了还是正在办理,进展到底如何?鉴于这一案件已经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烟台芝罘警方需要公开回应。
第二,警方第一次撤案的依据是什么?李星星第一次在烟台报案时警方立案调查,对李星星做了外伤鉴定和体液擦拭提取等,李星星也提供了带有血液、精液的卫生巾等物证,还告知了警方在鲍某明的电脑里存在儿童色情片。警方也询问了犯罪嫌疑人鲍某明,并暂时扣押了其电脑。但后来警方决定撤案,却没有透露认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警方只告知李星星,在电视、电脑里都没有找到儿童色情片,却没有告知血液精液等的DNA鉴定结果以及其他情况。为什么在案件还没有撤销的时候,作为物证的电脑就已经不在派出所了,去哪儿了呢?芝罘警方需要公开认定理由及相关物证的各项详细结果。
第三,芝罘警方是否积极作为履行职责?根据《南风窗》报道,2019年案件撤销之后,李星星和鲍某明还起过一次冲突,在处理这次冲突中,鲍某明给李星星写了一封保证书,其中有“给我现在的女儿,和未来的妻子”这样的用语。这一说法,已经明显有违正常情况,警方有没有引起重视?在李星星从南京警方处打给芝罘警方的电话录音中,芝罘警方人士表示“你别老强暴强暴的”,警方如此表述的依据是什么?这一带有判断色彩的表述是否会影响案件处理?
根据澎湃报道,李星星说自己第一次被性侵的时候已经满14周岁了。对于14周岁以上女性被强奸的案件,一个难点就是如何证明女性是非自愿的。此类案件中,固然不能只听信女方单方面的说法,但也不能轻易相信男方的说法。尤其是鲍某明身为律师,熟悉法律,对他的口供更要格外谨慎对待。
但是难不等于不能做,警方更应该积极、慎重对待此案。根据媒体报道,李星星称第一次被强暴后曾经在北京报案,警方是否核实过这次报案是否属实?李星星曾经告诉警方,电脑里有她被迫拍下的裸照和视频,家里的摄像头也可能拍到很多东西。警方公告称在电脑里没有找到儿童色情片,那被害人的裸照和视频有没有找到?警方有没有搜查家中摄像头相关内容,是否有发现?这些情况应及时通报。所有的行为都会留下痕迹,这些痕迹都将有助于查清此案真相。
鉴于此案已经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有关方面应积极慎重查清案件本身,也应对烟台警方在此案中的作为进行调查,依法处理并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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