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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该主动下车承担该有的责任,然而有的驾驶员,却在发生事故后扬长而去。

3月25日晚上7点多,伊春市嘉荫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电话,报案人说,自己在经过建设街与通江街路口时发生交通事故。

伊春市交警支队嘉荫县大队 民警 任宁宁
发生事故后,对方车辆没有停车,而是直接驶离现场。
接到报警后,交警立即赶往现场,并仔细勘察现场遗留下的肇事车辆痕迹。然而,除了一块车辆的碎片外,再无任何收获。
交警与报案人对话
交警:什么车?

报案人:没看清,一下子就给我撞顶上去了。完了就没了,就跑了。
由于事发突然,被撞的车辆驾驶员也并没看清肇事车辆的车牌等信息,只提供了车型和大致颜色、以及肇事后的逃离方向。警方立即分成两组,进行调查。
伊春市交警支队嘉荫县大队 民警 任宁宁
报案人这台车,是沿着我们的建设街,由西往东行驶。对方车是沿着通江路由北向南行驶,两车相撞后,由北向南行驶这台车呢,直接驶离现场。
直到第二天凌晨2点多,交警才在一个居民楼旁边的树下找到嫌疑车辆。

伊春市交警支队嘉荫县大队 民警 任宁宁
从表面看有撞击的痕迹,而且经过现场碎片比对呢,最后确定就是这台车。
随后,交警将车辆拖回大队,并根据肇事车辆号牌寻找肇事人,第二天早上7点多,肇事驾驶员吴某被传唤到大队接受调查。

交警与交通肇事驾驶员沟通
交警:发生事故后,你有没有报案及保护现场?

交通肇事驾驶员:没有。

交警:你为什么没有报案及保护现场?

交通肇事驾驶员:害怕。

交警:事发后你去哪儿了?

交通肇事驾驶员:回家。
肇事车辆驾驶员吴某交代,他当天晚上开车去办事,中途肇了事,因为自己没有驾驶证,怕被追究责任,一念之差就选择了逃逸来躲避追究,没想到一个晚上的时间就被找到了。

伊春市交警支队嘉荫县大队 民警 任宁宁
我们对吴某的行为,无证驾驶机动车,和事故发生后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处于40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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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黑龙江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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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王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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