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日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42岁的四级调研员许多酒后驾车出了事故。
四级调研员,属于非领导职务,跟过去的副调研员差不多,享受副处级待遇。虽然不是实职的副处长,但许多调研员如果到下面地市州中级人民法院或者县市区人民法院去公干的话,下面法院的同志们可能都还是会尊他一句许处长
特殊时期,许处长现在该院防疫工作专班工作。311日晚上8点50分许,酒后的他驾车在武汉市的武昌区与另一辆车相撞。对方是一名防疫志愿者,女同志,车损严重,但人无碍。
许处长虽然喝了酒,但还知道自己理亏,希望私了,大概是怕对方不同意,他故意透露了自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的身份,还说自己在防疫一线一个多月没回家了,并表示愿意赔偿2万元。
许处长到底是四级调研员,对女志愿者不仅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随后还捎带着“露了一下肌肉”。

听说对方在一线防疫一个多月,女志愿者很理解,答应私了。可是,她电话咨询后得知车辆维修费用不止2万元,因此不同意2万元的赔偿。许处长不高兴了:你如果敢报警,老子整死你。
女志愿者一听这话,只好报了警。武昌交警大队接警到现场后,给许处长抽了血,结果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84.6毫克/每百毫升。
按规定,酒精含量小于80mg/100ml的属于饮酒驾驶行为,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行为,肇事的许处长超过醉酒标准值2倍多,属于严重醉酒状态。
这意味着,许处长311日晚上喝得可不少。
事发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3月12日做出了四项决定:一是该同志立即停职。二是请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进行调查。三是全力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四是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武汉市武昌区交警大队则认定,对许处长刑事立案,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311日是星期三,工作日。很多地方很多机构很多领域,都出台禁令禁止工作日饮酒了,而且有些地方是工作日全天禁酒。法院属于司法部门,管理理应更严格一点,许处长居然工作日喝了酒。
就算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没有禁止工作日晚上喝酒,可防疫期间人命关天啊,许处长身为防疫专班工作人员居然还在喝酒,湖北省高院恐怕要好好查一查该院防疫专班的管理是不是有漏洞,专班负责人是不是失职或者监管不力的责任。
湖北省高院有一点做的不错,那就是当机立断停了许处长的职,除了将其停职还主动请湖北省纪委派驻该院的纪检组介入调查。
这事,是应该让纪委监委好好查一查。
当然,许处长不可能是一个人喝的酒。当晚跟谁一起喝的酒,在哪里喝的,该法院还有没有其它法官或者防疫专班的人参与了酒局,是不是有别的系统的官员跟他一起喝了酒,为什么聚在一起喝酒,是不是接受案件当事人的请托,喝的什么酒,谁掏的钱,有没有企业老板去买单……这些,湖北省纪委监委恐怕都要认真查一查并公告大家才行。
有人或许觉得我这么说有点太严苛了。
严苛吗?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是什么地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四级调研员是什么身份,严重醉驾撞人还威胁受害人你如果敢报警老子就整死你,这是什么素质,对这样的人难道不应该严苛?
不管将来公安机关怎么办这个案子,不管许多处长会不会因为法院做工作、家属砸钱取得受害人谅解,我觉得许处长这种黑社会一样的干部无论如何都不能再留在法院了。有这种害群之马,法院还怎么取信于民,还怎么执法断案?
事情发生好几天了,许处长醉驾涉嫌违法的事情需要按程序办,但其他问题查得怎么样了,湖北省纪委监委、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也该给公众一个交代了。
20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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