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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收听雅和博灵修专题栏目。本栏目的主要内容选自王志勇牧师《本体、境界与功夫》中第二卷的第二部分。(本页面底部列有本系列往期文章目录)
第五章  爱与境界
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
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
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
为要得着基督。
——腓3:8
基督徒生命最高的境界就是爱,就是纯粹地为爱上帝而爱上帝,为爱上帝而爱自己,为爱上帝而爱他人。我们对爱如何认识,是否享受到真正的爱,是否能够爱主爱人,直接显明我们的灵命状况和人生境界。基督徒的灵修即是在爱德上的长进。
基督徒的灵修就是对心灵的知觉的深层操练,就是在我们的心灵深处不断消除罪的污染,洁净自己,不断在爱德上长进,自觉自发地享受上帝的大爱。人的知觉的关键就是爱的意识。我们是否深刻地意识到上帝爱的同在,直接决定我们的人生是否具有真正的内在的满足和力量。
一 、爱的同在
1、基督徒生活的奥秘就是在基督的爱中遵行上帝的诫命,享受上帝的同在。这一奥秘在基督的生平和教训中展现出来。“我爱你们,正如父爱我一样。你们要常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爱里。这些事我已经对你们说了,是要叫我的喜乐,存在你们心里,并叫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约15:9-12)。
2、瑞德博斯强调:“上帝的国度首先带来的是爱的恩赐,其次才是爱的吩咐”(The kingdom brings forth the gifts of love, and only secondly the demand of love)。  正是因为上帝赐给了我们爱的恩赐,所以我们才能甘心乐意地遵行上帝爱的吩咐。那些不喜爱上帝的律法和诫命的人,终极原因就是因为他们还没有得蒙上帝大爱的浇灌,因此他们仍然生活在极其封闭、悖逆的自爱之中,贪爱的是他个人的邪情私欲,并不顾念上帝及其旨意。
(本书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王志勇牧师 
美国改革宗长老会弗吉尼亚主恩基督教会主任牧师,伦敦三一圣经公会编辑。学历为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硕士,牛津大学访问学者,美国加尔文神学院神学硕士。研究领域为基督教哲学、神学与法学。

1997年在北京从律师业蒙召全职参加宣教与牧会侍奉,2000年在北京家庭教会中按立为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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