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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收听雅和博灵修专题栏目。本栏目的主要内容选自王志勇牧师《本体、境界与功夫》中第二卷的第二部分。(本页面底部列有本系列往期文章目录)
第五章  爱与境界
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
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
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
为要得着基督。
——腓3:8
  五、爱的境界
1、最终而言,雅和博经学所强调的爱是人的心灵所达到或追求达到的一种境界。大而言之,这种境界就是在自然、功利、审美和道德四大境界之上的宗教境界。具体而言,这种境界所指的就是基督徒在上帝圣爱的浇灌和吸引之下不断追求爱上帝并且爱人如己的圣人或圣徒境界。因此,在这种境界中,我们一方面强调“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上帝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5:5),同时强调我们自身在爱德上自觉的追求:“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罗13:8)。这就是孔子所强调的:“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1] 基督徒当以爱主爱人为一生最崇高的追求,努力铲除人世间一切人压迫人的暴政专制,哪怕就像朋霍费尔一样殉道也在所不计!求仁得仁,九死不悔!壮士许国,不必相送!
2、在这种境界中,基督徒达到真正的自觉,就是自觉地从上帝在基督里的大爱来阅读圣经,认识上帝,看到自身和世界。这不仅是一种理性上的认知,更是一种身心内外全方位的体认。这就是使徒约翰所说的:“上帝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上帝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是住在上帝里面,上帝也住在他里面”(约一4:16)。在这种境界中,爱不再仅仅是一种意志的抉择,也不再仅仅是一种行为上的施与,甚至也不再仅仅是一种心灵的美德,爱就是我们全人所在的境界,我们时时刻刻是住在爱里面,也是住在上帝里面。
[1] 《论语·述而》。
(本书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王志勇牧师 
美国改革宗长老会弗吉尼亚主恩基督教会主任牧师,伦敦三一圣经公会编辑。学历为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硕士,牛津大学访问学者,美国加尔文神学院神学硕士。研究领域为基督教哲学、神学与法学。

1997年在北京从律师业蒙召全职参加宣教与牧会侍奉,2000年在北京家庭教会中按立为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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