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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收听雅和博灵修专题栏目。本栏目的主要内容选自王志勇牧师《本体、境界与功夫》中第二卷的第二部分。(本页面底部列有本系列往期文章目录)

第八章  爱之见证
若有人不爱主,这人可诅可咒
——林前16:22
六、爱的坚韧
1、爱的坚韧就是爱的力量,真正的信心就是靠着上帝赐给的爱的力量生活。爱不是一次性的行动,爱是我们一生一世的追求和操练。在我们诸事顺利的时候,我们容易爱主爱人;但我们遭遇患难困苦的时候,就容易怨天尤人。因此,我们需要在爱的事业上坚韧不拔,不断靠着主的大爱而得胜。真正的爱要富有牺牲精神,愿意为自己所爱的对象受苦受难,这恰恰就是耶稣基督十架舍命向我们表明的大爱。
2、我们的一生就是上帝的爱在我们的生命中得胜的一生。我们的一生也是不断地让爱德在我们生命中得胜的一生。我们生下来就渴慕爱,上帝把爱的种子放在我们的心中,使得我们通过这种深切的渴慕不断地走向上帝,因为唯独上帝能够满足我们的这种渴慕。我们的归信就是上帝的救赎大爱在我们生命中的得胜,胜过我们在堕落中所积淀的那种自私自利的爱。灵修的过程就是不断地经历上帝的大爱在我们的生命中不断得胜的过程。
3、“爱的力量无论在创造或毁灭上都是巨大的,那是一种活的、真正的力量。活着表示不断地经验这样力量;死亡表示对爱的力量的作用完全无知觉。那么,只要人还是活着,他就不能接触爱的力量的另一面。爱是基本的人性经验。它是最基本,意思就是没有人能免除它。如果任何人免除了爱的力量,那人就会变成一只怪兽。”[1]
注:
[1] Kosuke Koyama, 《默想五十题》,香港公教真理学会翻译及出版,1982年,页18。
(本书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王志勇牧师 
美国改革宗长老会弗吉尼亚主恩基督教会主任牧师,伦敦三一圣经公会编辑。学历为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硕士,牛津大学访问学者,美国加尔文神学院神学硕士。研究领域为基督教哲学、神学与法学。

1997年在北京从律师业蒙召全职参加宣教与牧会侍奉,2000年在北京家庭教会中按立为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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