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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收听雅和博灵修专题栏目。本栏目的主要内容选自王志勇牧师《本体、境界与功夫》中第二卷的第二部分。(本页面底部列有本系列往期文章目录)
第十章  爱之炼路与罪谛
“若有人要跟从我,
就当舍己,
背起他的十字架,
来跟从我!”
——太16:24
四、炼路与理性修(下)
6、在明路的思维修中,最重要的是能够使自己的心灵安静下来,这样我们才能深刻地进入学习和研究。基督徒心灵的安静或安定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途径,就是通过这种内在的安宁使我们能够更加专注、有效地学习圣经和真理。在这一阶段强调深刻地研读圣经,听受先圣先贤的教训,效法他们的脚踪;这一阶段的特征是有意识的“默想”(meditation),在这种默想中,我们特别强调默想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死里复活与驾云再来,从而使我们不断地效法耶稣基督,与他同死,与他同活,从而不断地在耶稣基督里得胜。在明路阶段,主要就是在上帝的恩典的帮助下在属灵美德上长进。这些美德在传统基督教灵修学中概括为七德:信德、望德、爱德、明智、公义、勇敢、节制。我们将在本书的第八部分详细论述。
7、理性与思维修使我们从对付我们的感觉和情欲转向对付我们的思想意识,尤其是深层的意念,从而使得我们不仅转离自己的恶行恶习,更是不断地培养善行善习。此类思想意识包括各种哲学、道德、宗教、政治、律法、经济、社会等等的思想和潮流,使得我们能够从上帝所启示的真理的角度来高瞻远瞩,洞察幽微,“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就随从各样的异端”(弗4:14)。因此,在明路阶段我们所强调的不是哲学上的无边无际的玄想,而是在基督里得蒙“恩典”(grace)和“拯救”(salvation)。
8、我们虽然在这一阶段强调理性上的认识,但我们在理性上帝对于上帝及其真理的认识也必然体现在我们的行动中,其突出特征就是逐渐摆脱感觉和情欲的羁绊,越来越能憎恨罪恶,越来越能向罪而死,认识到罪是万恶之根,亚当的堕落就是从犯罪开始,基督的拯救就是救拔我们脱离罪,因此保罗强调:“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罗6:1-6)。在炼路阶段,主要对付的就是七大罪:骄傲、贪财、贪色、罪怒、贪食、嫉妒、怠惰,这七大罪不是具体的罪行,而是我们心中存在的犯罪的倾向,关于七大罪的具体界定和分析,我们将在本书的第七部分详细论述。
9、炼路阶段主要对付的就是自己的邪情私欲,而邪情私欲的根本在于我们仍然认为这些邪情私欲能够给我们带来快乐,最终的毒根仍然是我们幻想在上帝及其真理之外独自寻找所谓的幸福。托马斯·肯佩指出:“无论何时,一个人放纵欲望,他的内心马上就要感到不安。骄傲和贪心的人决得不到安息。贫穷和虚心的人才能住在丰盛的平安中。人若还未完全向他自己死了,就很容易在极微小的事上受试探,而且被试探所胜。心灵软弱的和仍旧在情欲之中的人,就无法脱离贪爱世界上事物的欲望。所以当他想要尝试脱离这些欲望时,他就要感觉痛苦;若有人反对他的行为,他就容易发怒。但是假如他随从欲望行,他又会马上受良心的责备而感不安;因为想要在顺从情欲的生活中寻求平安,那是徒劳无功的。所以要得真正心中的平安,只有抵制情欲而不是顺从情欲。随从肉体生活而沉溺于世界上的事物的人,心中不会有平安,只有注意灵性和虔诚的人,才能享到内心的平安。”[1] 因此,在炼路阶段我们主要对付的就是“罪”(sin)与“罪债”(guilt)的问题
10、我们虽然在炼路阶段强调炼净我们的邪情私欲,但这种修证始终是建立在对上帝及其真理的认知上的。卡内斯在分析各种上瘾的时候指出:“上瘾是怎样开始的?这种逐渐性的丧失理智是如何形成的?上瘾始于妄想性的思维过程,而这种思维过程则基于上瘾者的信仰系统。”[2] 这些核心信念是的上瘾者的思维本身受到影响和损害,然后所生发的就是欲罢不能的强迫性行动,最后所导致的就是生活失控,恶性循环,不能按照计划和承诺来完成自己的责任,甚至出现自杀、强奸等害人害己的暴力行为。因此,我们虽然把罪谛与理性修、义谛与情感修、圣谛和意志修结合在一起,但这三者并不是截然分离的,而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
[1] 托马斯·肯佩,《消法基督》,6章1-2节。
[2] Patrick Carnes, Out of Shadows: Understanding Sexual Addition (Center City, Minnesota: Hazelden, 2001), p. 15.
  王志勇牧师 
美国改革宗长老会弗吉尼亚主恩基督教会主任牧师,伦敦三一圣经公会编辑。学历为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硕士,牛津大学访问学者,美国加尔文神学院神学硕士。研究领域为基督教哲学、神学与法学。

1997年在北京从律师业蒙召全职参加宣教与牧会侍奉,2000年在北京家庭教会中按立为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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