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张起淮律师今日在其微博发布消息称,依法接受游泳运动员孙杨的委托,就国际体育仲裁院(CAS)针对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诉孙杨、国际泳联(FINA)一案(案号CAS2019/A/6148)作出的仲裁裁决,律师声明如下:
一、2020年2月28日是黑暗的一天,它让邪恶战胜正义、强权取代公理的一幕展现于公众眼前。这一天,国际体育仲裁院(CAS)偏听偏信,对规则和程序视而不见,对事实和证据置若罔闻,对谎言和假证悉数采信,基于谎言和偏见,作出了黑白颠倒的仲裁裁决。对于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作出的裁决结果,孙杨深感震惊,坚信自身清白,并将依照司法程序维权到底。对国际体育仲裁院(CAS)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程序性错误,孙杨将依照法律程序在30日内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二、本案因2018年9月4日赛外检查引起。孙杨在客观上并未实施干扰兴奋剂检测或者拒绝提供样本的行为。事发当日,国际兴奋剂检查管理公司(IDTM)兴奋剂检查官临时告知所谓的血检官(无资质、无授权、检查时属异地执业违规抽血)、尿检官(无资质、无授权、未经培训)参加检查。孙杨自得知需对其进行赛外检查起一直积极配合。但在检查人员进入检查室前,尿检官便一直打开手机违规拍照摄像,严重侵犯了孙杨隐私权,直至孙杨制止。在此情况下,孙杨虽提出异议并在第一时间请示领导,但在等待领导决定的过程中,仍配合后续的抽血工作。领导在了解相关情况后,与检查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核实检查人员的授权、资质等问题,检查人员同意不带走血样,同时提出了将血样和外包装分离的建议,各方当场签字认可了前述事实。因检查人员不具备有效授权,兴奋剂检查官临时通知未经培训、没有资质的人员参与检查,尿检官违规拍照摄像等问题,最终检查人员主动放弃此次检查。
值得注意的是,兴奋剂检查官曾于2017年因不具备有效资质被孙杨投诉,该投诉至今未决,本次检查明显属于兴奋剂检查官假公济私、公报私仇,尤其是,其在国际泳联(FINA)听证时及在国际体育仲裁院(CAS)出庭作证过程中,始终在歪曲事实、自相矛盾、谎话连篇,甚至在国际体育仲裁院(CAS)出庭作证时连其在国际泳联(FINA)听证时所作部分符合客观事实的陈述也再次以谎言彻底否定。
国际体育仲裁院(CAS)没有对兴奋剂检查官提出质疑,全部采信其不实陈述,并将责任归咎于孙杨,既不客观,也不公正。对于检查人员存在的违法违规、虚假陈述、提供假证等问题,孙杨将予以起诉,严肃追究。
三、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是本案的当事人,同时也是《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的制定者与解释者。即: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但国际体育仲裁院(CAS)却没有在此情况下作出独立判断和公平公正裁决。对于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等机构在组织上、规则上、程序上存在的漏洞及其相关人员仲裁程序中歪曲事实、滥用权力等行为,孙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体育领域中,部分国际组织拥有强权,且独断、专横,甚至扭曲了本应平等保护国际组织和运动员的规则,但国际社会对此缺乏监督和约束机制,以致此类组织或者其授权机构的工作人员在行使权力时不遵守程序规则,甚至带有民族偏见、国家立场,严重违背体育精神,侵害了运动员的正当权益,阻碍了体育运动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对于这种行为,孙杨绝不容忍,且将坚持依法维权。这不但关乎孙杨的个人权益,也关乎所有运动员的正当权益,关乎奥林匹克精神的维系和传承。
五、令人欣慰的是,长期以来,中国国家体育总局、浙江省体育局、中国游泳协会和中国国家游泳队给予孙杨充分的信任和支持。尤其是,在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作出裁决后,中国游泳协会第一时间发声,并对仲裁过程中存在的诸多违法行为进行了揭露,表示全力支持孙杨继续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呼吁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体育组织、兴奋剂检查代理机构改进和完善规则,严格执行规则,尊重运动员的合法权利,这些发声和呼吁是对孙杨最大的鼓励和支持。
最后,孙杨衷心感谢祖国的培养,感谢中国国家体育总局、浙江省体育局、中国游泳协会、中国国家游泳队等各级领导给予的关心和帮助,感谢国内外体育爱好者、媒体界朋友及广大网友的信任和支持!尽管偏见和谎言犹如黑夜,可能会暂时蒙蔽世人的眼睛,但不可能阻止黎明的到来,我们拭目以待!
      特此声明
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起淮
2020年2月29日
在张起淮律师看来,CAS的裁决依据枉顾多个漏洞,此次上诉无论胜诉与否,也要再次将真相呈于世人面前,并可以寻求裁决的暂缓执行令,尽最大可能将执行日期延迟到东京奥运会之后。
而参加了2019年11月15日瑞士蒙特勒听证会的孙杨律师团队中的另一名律师,目前正在瑞士作访问学者,精通体育法,曾被湖南省司法厅授予“湖南省优秀律师”称号的罗小霜律师则提出了第三种可能,即使上诉被驳回,孙杨还可向位于法国的欧洲人权法院提起最终上诉,即便时间上来不及让孙杨参加即将到来的奥运会等大赛,但至少可以争取还孙杨以清白,这对于孙杨来说将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罗小霜同时指出,CAS的仲裁书长达78页,但其中并没有对孙杨方提出的最核心的关于采血官林黄芬异地违规采血的证据做出任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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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洞直指核心 一定上诉
谋求上诉成功或暂缓执行禁赛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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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您如何看待CAS做出的这份裁决?
张起淮:CAS的这份裁决是不公平的,他们偏听偏信,对规则和程序视而不见,对事实和证据置若罔闻,对谎言和假证悉数采信,基于谎言和偏见,作出了黑白颠倒的仲裁裁决。CAS的的判决无视孙杨律师团队提出的证据,有非常多的漏洞。
记者:也就是说CAS方面在裁决时的依据有很大的漏洞?
张起淮:对,这个漏洞有很多。我可以举出好几个例子,比如CAS在受理WADA上诉时已经超过了诉讼受理时间。所谓的尿检官在进入事件发生当晚的检测地点后,他的手机拍摄功能就是开着的,其间还多次违规拍摄当事人等等,这是完全违反兴奋剂检测规则的,这就是最根本的程序漏洞。而作为重要证人的他在提出出席瑞士听证会进行现场作证时被拒绝,缺席听证会,这更是CAS方面违反程序正义的最大漏洞。
记者:孙杨律师团队在听证会当庭以及此前的搜集证据准备工作上,有什么需要重新审视的地方?
张起淮:在一审即2018年11月国际泳联的听证会上,孙杨获得了满意的结果。但在随后WADA向CAS提出上诉之后,孙杨此前的律师在继续搜集证据方面做得不够,出现了几个失误。我不便过多评价这位律师的工作,但确实造成了我们后来在CAS听证会的一些被动。还有翻译沟通等问题,出现了一些失误,给仲裁方面带来了负面影响等等。
北青报:那么接下来孙杨会委托您和律师团队继续上诉吗,会谋求什么样的结果,获得满意结果的这个可能性有多大?
张起淮:孙杨和我们会继续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这个信心是非常坚定的,我们将会继续搜集证据,并会吸取11月15日听证会的一些经验,重点提出核心问题、CAS的程序不符问题。我们将会以最快的时间想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提出这个上诉,而且他们受理这个诉讼的几率是百分之百,也就是说肯定会接受诉讼。对于外面报道的所谓上诉获胜成功率低的事情,我们首先还是要谋求上诉成功,即要求瑞士联邦法庭申请撤销国际体育仲裁院的仲裁裁决。即便是还有可能败诉,我们将会申请暂缓执行禁赛令,这个在此前的瑞士联邦法庭的裁决史上是有过先例的。也就是说,一个最好的结果就是孙杨的禁赛裁决可以延期至东京奥运会之后再执行,这样可以让这样一位优秀的运动员可以在职业生涯中末段不留遗憾,再为国赢得荣誉。我们会尽力争取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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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页仲裁书对于孙杨提出的最核心证据完全没有说明
最高可上诉至欧洲人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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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小霜律师则提供了更多听证会庭审细节,并提出了此次所谓孙杨“抗检事件”的另外一种结果。
记者:您看到了CAS的裁决书了吗?有什么看法?
罗小霜:看到了,并且比公众看到的简单的一页半的裁决书要详细得多。这份CAS的裁决书足足长达78页,甚至比一审国际泳联听证会59页的裁决书还要长很多。我认为这个裁决是极其武断的,令人感到震惊。
记者:能够透露这份裁决书大家所没有看到的一些内容吗?
罗小霜:可以。裁决书详细叙述了2018年9月4日当晚的检测经过,提到了尿检官违规拍摄当事人的问题,主要检测官同意结束样本检测等情况,对于这些情况进行了详细叙述和分析,还提到了一审时国际泳联的裁决。这些内容还是没有太大问题的,但是还提到了一个小细节,就是指出了孙杨团队在听证会最后时刻更换翻译一事,裁决书认定这种行为是对于仲裁庭的不尊重。此外,当事人提出的最重要的核心问题,也就是血检官违规异地检测一事,这其实是孙杨团队最为重要的指证,在这份裁决书上居然没有提及。我不认为这是一个无意的疏忽。
记者:听证会仲裁员小组的构成人员有哪些?
罗小霜:由三人构成,这三人分别是来自意大利罗马的弗朗哥·弗拉蒂尼法官,身份是小组主席;由WADA任命的比利时布鲁塞尔法律顾问罗曼诺·苏比奥托以及英国伦敦大律师菲利普·桑德斯。
记者:你对这几位仲裁员的印象是怎么样的?
罗小霜:我感觉其中至少有两位对于中国人或者说东方人是带有不友好的看法的。
记者:翻译问题是怎样的一个细节?
罗小霜:听证会的翻译是三方共同指定的,即孙杨方、国际泳联以及WADA方,共提供了三名现场翻译。要知道在这样的国际法庭上,翻译是非常重要的角色。三名翻译有两名华人,一位瑞士人。在听证会的大部分时间内,是由这三位翻译来进行翻译工作的。但是在听证会的最后不长的一段时间,孙杨对翻译的沟通工作并不满意,并进行了更换。而这个举动,成为了CAS裁决书中对孙杨做出不利判决的一个因素,理由是“不尊重法庭”。
记者: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裁决书所说的孙杨方面未能就销毁他的样本容器并逃脱此次兴奋剂检查提供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
罗小霜:其实孙杨方的核心指证就是作为血检官作为在上海一家医院工作的护士,她没有到浙江异地进行采血检测的资质。在听证会上,孙杨的几位外方律师也正是针对此项进行了据理力争。但是我们少了一个最有利的证据,如果能够拿到她所在的上海的医院以及所在地的卫健委出具的对其处理结果,会证明她的错误。遗憾是此前在孙杨家人的多次努力之下,仍未获得满意的结果。再有就是,孙杨所委托的前任律师在证据的提供上,混淆了相关材料,这些材料就包括当晚由孙杨、巴震医生、主检测官、血检护士以及尿检官共同签署的一份对于当晚检测经过的声明,这个失误是比较大的。而在听证会现场,孙杨方提供的几名证人表现各异,有比较令人满意的,也有比较紧张发挥不佳的。或许这些也都成为了仲裁员进行仲裁时的所谓依据。但即便如此,我认为CAS也没有加重判罚理由。
记者:以你现在看来孙杨继续上诉并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还有没有其他挽回的余地。
罗小霜:WADA的硬伤就是血检官的资质问题,听证会上我们等于是没有达到很好利用的目的。以往的数据和资料显示,上诉至瑞士联邦最高法院的诉讼,其胜诉成功率是7%,非常低,因为这个最高法院通常只是针对审判和裁决程序的不符合而提出异议,对于裁决内容并不过多涉及。当然我们此前有中国柔道运动员佟文上诉成功并翻盘的先例,就有可能让孙杨案件成为那7%。除了血检护士的资质不达标之外,尿检官希望自己能够到听证会上作证而被拒绝,这就是程序上的不符合。“证人没有到庭提供证据”恰恰是符合瑞士联邦最高法院“程序不符”其中的一条。
当然如果上诉失败,也不意味着就是绝路。孙杨还可向位于法国的欧洲人权法院提起最终上诉,与瑞士联邦最高法院的审理相比,欧洲人权法庭的胜诉率倒是高了很多。不过这需要很长的时间,想联邦最高法院、欧洲人权法院两次上诉至结案的时间过程,最长可持续达三年之久。那样的话,东京奥运会孙杨肯定是无法参加了,但是如果最终胜诉,至少对于孙杨这位为中国游泳和体育获得那么多荣誉的运动员来说,比现在的结局要好得多,对于他今后的发展和整个人生的影响和意义都非常重大。
-综合: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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