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声明 | 本文解读作者 金融监管研究院 王志毅(微信 wangzhiyi_88)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欢迎个人转发,谢绝媒体、公众号或网站未经授权转载。
2019年10月25日,外汇局接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和《关于精简外汇账户的通知》(汇发[2019]29号)。28号文推出了十二项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与之配套的29号文对外汇账户做了合并清理(详见后文 附件:1.外汇账户清理整合方案),并根据28号文已经发生变化的资本项目外汇操作要求重新整合到了附件2.银行办理相关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中。
28号文明确放开资本项目账户数量限制的有资产变现户、保证金户和外债户。
28号文放开资本项目账户开户数量的同时,29号文同步进行了账户清理,废止、合并了大量账户。
本次账户清理涉及20类外汇账户,其中包括:合并再投资账户为资本金账户,合并外汇委贷账户为国内外汇贷款账户,合并境内、外保证金账户,合并境内、外资产变现账户,合并QFII、RQFII账户等。
由上表可以看到,外汇账户由原先的52类清理后还有40类左右。
外汇账户(包括跨境人民币账户)的特点是多按照资金性质进行分类,一般还会注明该类账户类型的账户收入范围和支出范围,因此有一些类似人民币账户的专户管理。
但反观国内的人民币账户,主要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今年的取消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后的《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企业账户往往只有基本户、一般户、专户、临时户这四类。
因此,下阶段探索本外币一体化的账户体系已经多次被提上议程。
非居民账户可参考《一文读懂OSA/NRA/FTN账户》
29号文要求,本次账户清理对于存量账户不强制要求关户,但银行要根据新的账户规则对留存账户性质进行刷新操作。
因本次账户清理涉及账户种类多,工作量较大,外汇局要求银行应于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制度政策修订、信息系统调整和历史数据处理等准备工作,并应于2020年1月31日18:00至2月2日18:00之间完成刷新历史数据、更新账户性质代码表及上线配套系统功能等工作。
银行需完成的工作
  • (一)按照要求刷新历史数据;
  • (二)更新账户性质代码表;
  • (三)修订相关的银行内部制度;
  • (四)修改相应的操作规程,确保已废止的账户性质不再开立新的账户;对刷新性质后继续使用的账户,按照刷新后账户性质的相关规定办理账户相关交易并及时向外汇局报送数据;
  • (五)根据业务办理需要,升级业务系统和数据报送接口;
  • (六)开展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保证账户清理整合工作顺利实施。

所以预计又将是一大波工作来袭,时间紧、任务重、撸起袖子加油干~
(OS:加班、演练、系统测试、培训、制度学习,各种画面脑补中。。。)

以下来源:外汇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精简外汇账户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简化相关业务操作流程,便利银行、企业等市场主体真实合规办理外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对部分外汇账户进行清理整合,进一步减少账户种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合工作涉及账户
此次清理整合工作涉及20类外汇账户:
(一)经常项目-外币现钞账户(1200);
(二)经常项目-境外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1900);
(三)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1000);
(四)资本项目-外汇资本金账户(2102);
(五)资本项目-境内资产变现账户(2103);
(六)资本项目-境外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2104);
(七)资本项目-境内划入保证金专用账户(2105);
(八)资本项目-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2106);
(九)资本项目-境外资产变现账户(2201);
(十)资本项目-国内外汇贷款账户(2303);
(十一)资本项目-外汇委托贷款专用账户(2306);
(十二)资本项目-境内机构衍生业务境内专户(2402);
(十三)资本项目-居民境外证券账户(2403);
(十四)资本项目-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股份及分红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2408);
(十五)资本项目-QFII境内外汇账户(2409);
(十六)资本项目-QFII人民币账户(2410);
(十七)资本项目-RQFII人民币账户(2411);
(十八)资本项目-QDII募集销售与清算账户(2413);
(十九)资本项目-非银行金融机构客户资金账户(2417);
(二十)国际资金主账户(3600)。
二、账户整合规则
(一)将经常项目-外币现钞账户经常项目-境外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并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
(二)将资本项目-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并入资本项目-外汇资本金账户
(三)将资本项目-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本项目-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合并为资本项目-资产变现账户
(四)将资本项目-境外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资本项目-境内划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合并为资本项目-保证金专用账户
(五)将资本项目-外汇委托贷款专用账户并入资本项目-国内外汇贷款账户
(六)将资本项目-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股份及分红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并入境外机构/个人境内外汇账户
(七)将资本项目-QFII人民币账户”“资本项目-QFII境内外汇账户资本项目-RQFII人民币账户合并为资本项目-合格境外投资者账户
(八)将资本项目-QDII募集销售与清算账户并入资本项目-非银行金融机构客户资金账户
(九)将资本项目-境内机构衍生业务境内专户资本项目-居民境外证券账户合并为资本项目-居民境外证券与衍生品账户
(十)取消国际资金主账户。根据《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97号印发)要求,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应将国际资金主账户内的资金按照资金性质划转至国内资金主账户或者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
银行应根据《外汇账户清理整合方案》(见附件1)对上述账户进行清理整合。
为保障本次账户清理整合工作顺利开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银行办理相关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见附件2),对银行办理相关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立、入账和使用等业务操作进行了明确。银行和相关市场主体应按照《指引》办理相关业务。
三、相关工作要求
银行应于202013118:002218:00之间,根据本通知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一)刷新历史数据;
(二)更新账户类型代码表;
(三)对业务系统和数据报送接口进行升级。
在此之前,银行应做好修订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配套工作,确保已废止的账户类型不再开立新的账户;对刷新类型后继续使用的账户,按照刷新后账户类型的相关规定办理账户相关交易,并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应对辖内银行做好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
本通知自202021 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电话:010-685191136840216368402250  
特此通知。
附件:1.外汇账户清理整合方案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1023
附件1 外汇账户清理整合方案
外汇账户清理整合是将部分账户按照使用特性进行合并或取消。主要内容如下:
 一、账户清理整合工作要求
(一)将“经常项目-外币现钞账户”和“经常项目-境外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并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
1. 整合规则
更新账户性质代码表:废止“经常项目-外币现钞账户(1200)”和“经常项目-境外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1900)”。
2. 历史数据处理
已开立且尚未关户的“经常项目-外币现钞账户(1200)”和 “经常项目-境外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1900)”,不强制要求关户,由各银行根据下表中的账户刷新规则对留存账户的性质进行刷新操作:
(二)将“资本项目-境内资产变现账户(2103)”更新为“资本项目-资产变现账户”,代码沿用2103;同时,将“资本项目-境外资产变现账户(2201)”并入“资本项目-资产变现账户(2103)”,并废止“资本项目-境外资产变现账户(2201)”
1. 整合规则
更新账户性质代码表:“资本项目-境内资产变现账户(2103)”更新为“资本项目-资产变现账户(2103)”,废止“资本项目-境外资产变现账户(2201)”。
2. 历史数据处理
已开立且尚未关户的“资本项目-境外资产变现账户(2201)”,不强制要求关户,由各银行根据下表中的账户刷新规则对留存账户的性质进行刷新操作:
(三)将“资本项目-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2106)”并入“资本项目-外汇资本金账户(2102)”,并废止“资本项目-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2106)”
1. 整合规则
更新账户性质代码表:废止“资本项目-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2106)”。
2. 历史数据处理
已开立且尚未关户的“资本项目-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2106)”,不强制要求关户,由各银行根据下表中的账户刷新规则对留存账户的性质进行刷新操作:
(四)将“资本项目-境外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2104)”更新为“资本项目-保证金专用账户”,代码沿用2104;同时,将“资本项目-境内划入保证金专用账户(2105)”并入“资本项目-保证金专用账户(2104)”,并废止“资本项目-境内划入保证金专用账户(2105)”
1. 整合规则
更新账户性质代码表:“资本项目-境外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2104)”更新为“资本项目-保证金专用账户(2104)”,废止“资本项目-境内划入保证金专用账户(2105)”。
2. 划转申报要求
对于“资本项目-保证金专用账户(2104)”向“资本项目-外汇资本金账户(2102)和资本项目-资产变现账户(2103)”划转的资金,银行应明确该笔资金的来源是来自境外(即从境外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还是来自境内(即从境内账户如外汇资本金账户或资产变现账户,划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如果资金来自境外,则划转申报数据的“外汇局批件号/备案表号/业务编号”字段应填写划入外汇资本金账户对应的FDI协议登记的业务编号或划入资产变现账户对应的FDI对内实际出资转股协议登记的业务编号;如果资金来自境内,则划转申报数据的“外汇局批件号/备案表号/业务编号”字段应填写“N/A”。如果一笔划转交易既包含来自境外的资金也包含来自境内的资金,则应根据资金来源不同分两笔申报。
3.历史数据处理
已开立且尚未关户的“资本项目-境内划入保证金专用账户(2105)”,不强制要求关户,各银行根据下表中的账户刷新规则对留存账户的性质进行刷新操作:

五)将“资本项目-外汇委托贷款专用账户(2306)”并入“资本项目-国内外汇贷款账户(2303)”,并废止“资本项目-外汇委托贷款专用账户(2306)”
1. 整合规则
更新账户性质代码表:废止“资本项目-外汇委托贷款专用账户(2306)”。
2. 历史数据处理
已开立且尚未关户的“资本项目-外汇委托贷款专用账户(2306)”,不强制要求关户,由各银行根据下表中的账户刷新规则对留存账户的性质进行刷新操作:

(六)将“资本项目-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股份及分红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2408)”并入“境外机构/个人境内外汇账户(3400)”,并废止“资本项目-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股份及分红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2408)”
1. 整合规则
更新账户性质代码表:废止“资本项目-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股份及分红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2408)”。
2. 历史数据处理
已开立且尚未关户的“资本项目-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股份及分红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2408)”,不强制要求关户,由各银行根据下表中的账户刷新规则对留存账户的性质进行刷新操作:

(七)将“资本项目-QFII人民币账户(2410)”更新为“资本项目-合格境外投资者账户”,代码沿用2410;同时,将“资本项目-QFII境内外汇账户(2409)”和“资本项目-RQFII人民币账户(2411)”并入“资本项目-合格境外投资者账户(2410)”,并废止“资本项目-QFII境内外汇账户(2409)”和“资本项目-RQFII人民币账户(2411)”
1. 整合规则
更新账户性质代码表:“资本项目-QFII人民币账户(2410)”更新为“资本项目-合格境外投资者账户(2410)”,废止“资本项目-QFII境内外汇账户(2409)”和“资本项目-RQFII人民币账户(2411)”。
2. 历史数据处理
已开立且尚未关户的“资本项目-QFII境内外汇账户(2409)”和“资本项目-RQFII人民币账户(2411)”,不强制要求关户,由各银行根据下表中的账户刷新规则对留存账户的性质进行刷新操作:

(八)将“资本项目-QDII募集销售与清算账户(2413)”并入“资本项目-非银行金融机构客户资金账户(2417)”,并废止“资本项目-QDII募集销售与清算账户(2413)”
1. 整合规则
更新账户性质代码表:废止“资本项目-QDII募集销售与清算账户(2413)”。
2. 历史数据处理
已开立且尚未关户的“资本项目-QDII募集销售与清算账户(2413)”,不强制要求关户,由各银行根据下表中的账户刷新规则对留存账户的性质进行刷新操作:

(九)将“资本项目-境内机构衍生业务境内专户(2402)”与“资本项目-居民境外证券账户(2403)”合并为“资本项目-居民境外证券与衍生品账户“,账户代码沿用2403,并废止“资本项目-境内机构衍生业务境内专户(2402)”
1. 整合规则
更新账户性质代码表:废止“资本项目-境内机构衍生业务境内专户(2402)”。
2. 历史数据处理
已开立且尚未关户的“资本项目-境内机构衍生业务境内专户(2402)”,不强制要求关户,由各银行根据下表中的账户刷新规则对留存账户的性质进行刷新操作:
(十)废止“国际资金主账户(3600)”
1. 整合规则
更新账户性质代码表:废止“国际资金主账户(3600)”。
2. 历史数据处理
“国际资金主账户(3600)”内的资金按照资金性质划转至“国内资金主账户(3601)”或者“境外机构/个人境内外汇账户(3400)”。
上述所有账户性质刷新工作,采取国家外汇管理局和银行分别刷新的方式,而不是银行刷新后重报,以减少数据报送工作量。
二、银行需完成的工作 
(一)按照要求刷新历史数据;
(二)更新账户性质代码表;
(三)修订相关的银行内部制度;
(四)修改相应的操作规程,确保已废止的账户性质不再开立新的账户;对刷新性质后继续使用的账户,按照刷新后账户性质的相关规定办理账户相关交易并及时向外汇局报送数据;
(五)根据业务办理需要,升级业务系统和数据报送接口;
(六)开展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保证账户清理整合工作顺利实施。
三、时间安排
银行应于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制度政策修订、信息系统调整和历史数据处理等准备工作,并应于2020年1月31日18:00至2月2日18:00之间完成刷新历史数据、更新账户性质代码表及上线配套系统功能等工作。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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