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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佳木斯市向阳区居民陈某某在微信群散布“牡丹江一例确诊肺炎患者转院到佳木斯,患者在中心医院,中心医院内科楼已经封锁隔离,通知家属不要去中心医院。”的信息。经与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实,此为谣言信息。
经核查,陈某某通过手机在微信群散布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处行政拘留5日处罚。

警方提醒:
希望广大网友对自己网上的言行负责,切勿随意散布传播未经查证属实的消息,做到遵纪守法,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齐心协力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编有话说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最新消息”,
一定要相信权威官方信息发布,
请勿信谣、传谣,更不能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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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诚信东风(ID:jmssdf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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