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27日发布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现将延长2020 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各地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昨晚,苏州成为全国最早出台放假时间表的城市,苏州市规定: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8日24时;学校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17日24时。

推迟开工已成定局,对我们HR来说,工作又多了一层挑战,给大家7要建议:
1、各家企业根据当地城市的具体规定,以及企业自身特点,选择开工时间,但务必提前告知员工,方便退票&改期;

2、开工后,湖北籍员工可以暂不要求返工,返工时间,一切按照湖北地方政府文件为准;

3、员工返工如果需要经过武汉,请务必请提前告知员工,需要绕道;

4、在延长的假期里,也不应开展招聘、培训、团队拓展、企业文化等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5、延迟开工期间,工资照常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疫情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6、在疫情没有消灭之前,企业不可以安排员工出差湖北,否则很可能构成刑事责任;

7、所有员工、客户、供应商等人员进入公司办公区或园区,必要时要接受公司的检查,无异常后方可进入。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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