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文起,我将陆续写一写美国制度与华人传统文化的冲突,只有理念认识清楚了,维权才
能真正成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特别感谢傅峻先生的《西方文明的历程》
建造上帝的山巅之城
清教徒(Puritan),是指信仰基督教“新教”的信徒
新教(Protestantism),亦称基督新教,与天主教、东正教并称为基督教三大流派。
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中脱离罗马普世大公教会、而产生的新宗派,包括路德宗、加尔文宗、安立甘宗,以及随后又从这些宗派中不断分化出来的更多宗派。
清教徒信奉“唯独圣经”,认为《圣经》是唯一最高权威,“人人皆可为祭司,上帝之下人人平等”。
美国的历史,是由殖民者创造的
而建立美国的13个殖民地,主体民众是在欧洲这个旧大陆受到迫害的清教徒
清教徒与选举
“人人皆可为祭司,上帝之下人人平等”是路德新教的主要观点
每个人都可以自主地通过圣经与上帝交流,从而获得救赎,没有教士与凡人的高下之分,所以也就不必也不可能存在教士这一阶层。
清教徒从根本上否定了教皇、教廷为首的特权教士阶层的存在。
(否定特权,否定世俗世界中王权与神权这种特权阶层,是清教徒被旧大陆王权政府压迫与迫害的重要原因。)
因为人人平等,每一位教会成员都是完全自由、平等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凌驾于别人之上,所以平等的结果,最终必须通过多数人同意的选举方式产生自己的管理者,而圣经旧约中“民长”时期的内容也加强这种看法。
清教徒认为民长制,也就是由大家民主选举长老、民长才是上帝安排给人类的制度,才是上帝所说的山巅之城,所以清教徒很自然地以选举的方式产生自己的管理者。
而在后世漫长的岁月中,长老演变成议员,民长演变成州长市长等等。
在基督教会内虔诚圣洁的氛围里,使得每一位清教徒以最慎重的态度对待手中的选举权,因为这种选举与对上帝、圣经的信仰联系一起,与获得救赎,进入天堂息息相关的,所以,清教徒们的选举权,并没有象古希腊的民主那样,迅速沦为“多数人暴政”。
(古希腊的民主,最终变成“多数人的暴政”,最后以投票杀死自己最好的将领而自我毁灭)
清教徒在当时的北美殖民地马萨诸塞,成功地将民主选举坚持下来,1630年就投票选举出殖民地的总督和副总督,并最终形成了《马萨诸塞自由宪章》(《马萨诸塞自由宪章》是殖民者在北美殖民地制定的第一份(成文)法典。)
马萨诸塞的选举权被严格限制在清教徒之内,只有符合新教教义的清教徒才有可能成为殖民地的“自由人”,并获得在殖民地投票的权力,这种对投票权的严格限制,保证了殖民地对圣经的绝对信仰,保证了民主选举始终来自于虔诚而纯洁的宗教感情,来自于相同的对永生永恒终极世界的追求,也使得马萨诸塞成功地将民主选举坚持下来。
(现马萨诸塞的州旗,第一殖民地)
“在上帝之下人人平等”是基督新教的概念,所以民主选举这种制度与新教社会最为兼容,民主选举在美国,英国这些新教国家是如鱼得水,而在天主教传统的国家,如法国,德国等国就有点磕磕碰碰了
华人,特别是大陆出来的华人,对于这二者的区别往往认知很少
这是因为在大陆国内的教育中,故意将西方笼统地当成一个整体来介绍,这样就能把天主教传统(左派传统)的坏事硬栽赃在新教传统(右派传统)的美国身上。
同时,又以这些天主教传统(左派传统)的等级制浓厚的阶层概念来混淆观念,为中国的特权阶层的存在来找到“合理性”
清教徒与自治
人民可以由自己的意思来决定自治管理的方式、不再由人民以上的强权来决定管理。
清教徒追求自由、平等所演化出的另外一个结果就是教区自治,社区自治
既然没有人没有阶层有凌驾于别人之上的权力,自然的,教区与社区就要自己负起自己管理自己的责任。
清教徒们在当时北美这个苦寒之地,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将这种制度一直坚持下来,最后演化成为美国这个伟大而独特的传统,社区自治,社区自治是人类历史上一个从未有过的制度,
在这里,就要讲到五月花号”
五月花号(Mayflower)是一艘运输船的名字(三桅帆船,排水量180吨)。
1620年,从英格兰的普利茅斯搭载著清教徒前往北美的马萨诸塞普利茅斯殖民地。
五月花号的清教徒成员原本已移民荷兰,但后来决定移民美洲建立清教徒的国度;早先一批人从荷兰阿姆斯特丹出航,遭遇海难,全船一百三十人全部葬身海底。
(PS:据统计,早期北美的殖民者,高达80%的人会在跨越大西洋及最初的开拓过程中死亡。
他们原本的目的地是在当时的北弗吉尼亚哈德逊河(现在的纽约曼哈顿)附近一带的陆地。但由于大西洋冬季风暴的影响,恶劣的天气使他们在茫茫大海上偏离了航向,最终被风暴吹到了偏远苦寒的新英格兰东部的鳕鱼角海湾。12月23日,他们不得不在后来称为普里茅斯的地点登陆,建立殖民地。
由于被风暴吹偏了方向,登陆地并不是当时的英王特许令上说的伦敦弗吉尼亚殖民公司容许他们移民的地方,在这种情况下,再加上清教徒的理念,使得他们不得不自己管理自己,船上102名新移民中的41名成年男子共同签署了《五月花号公约》。这份公约成为美国日后无数自治公约中的首例,它的签约方式及内容代表着“人民可以由自己的意思来决定自治管理的方式、不再由人民以上的强权来决定管理。在此开创了一个自我管理的社会结构,这在当时王权与神权统治的时代,是人类历史上一个从未有过的制度。
(五月花号公约)
(后来美国按历史资料复制的“五月花”号,有去波士顿的朋友可以去看一下)
在这个自治制度下。国家也好,州也好,只是一个聚集体,每个市镇每个社区是独立,自由,平等地存在着,既独立,而又协调有序,即分散,而又是一个整体,总统与州长与市长,并无任何上下级的关系,彼此平起平坐。
在华人的传统中,这种理念可能无法理解,为什么总统管不了州长?州长管不了市长,一个国家看似一盘散沙却依然能运作自如且无比强大?
因为华人的传统文化中,有着几千年的专制文化,有着几千年的奴性文化,几千年的王权专制使得许多华人没有这种“自治”的观念,所以无法理解美国的新教(右派)制度。
清教徒尊重牧师,教师,尊重他们的信仰与知识,但是却不是盲目的迷信,崇拜,而是认为自己与他们是平等的,只要经过努力,一定可以达到他们的境界。
这就形成了美国的2种非常重要的理念:
1.     尊重专业,尊重知识产权
2.     绝不仇富,相信每个人都能凭借自己的努力而成功,后世由马丁路德金博士(牧师)总结归纳为“美国梦”。
正是这些在以生命为代价,穿越怒海,来到一片荒凉的处女之地的清教徒们,在这种“上帝之下人人平等“的思想指引下,慢慢演化形成了今天的美国的选举制度,自治制度。这些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伟大创举,直接影响了人类历史,更是直接导致美国在短短的400年间,从无到有,一举成为当今世界的超级强国,
读懂这些清教徒的思想,读懂美国的历史,就能大致窥见美国这个“山巅之城“为何会产生,也可以大致知道后来美国能傲立于世间,成为灯塔国的原因。
而华人,来到美国后,就一定要读懂美国的制度,了解美国的选举制度、自治制度背后源远流长的历史传承。
只有这样,华人才能在美国如鱼得水,才不会出现象现在这样磕磕碰碰。
归根到底,是华人的文化传统与美国的新教文化之间的文化冲突,是华人的文化传统中的“等级阶层“的理念与新教(右派)传统的冲突。
华人文化中千年来的专制文化、奴性文化,使得华人传统上
习惯于沉默、隐忍、不出头、不抗争,
习惯于由“人民之上的强权“来管理自己,
以”莫谈国是“来当作生存法则,
以”远离政治“来当作一种光荣,
习惯于埋头为自己的利益,而没有公共意识
(因为在专制文化中,公共权力是不可能让平民百姓染指的),
习惯于内争而不敢于外斗,
习惯于事前不参与,事后吃亏认命而不懂去事前参与,
习惯了”关我啥事“的冷漠心态,
同时还抱着”这人又出风头,以后活该要倒霉“的幸灾乐祸心态
这些,都与美国的新教文化格格不入,这也是几百年来,为什么华人在美国一再受挫的根本原因。
所以,华人在美国,要从自身的观念转变做起
从改变自身做起
我们不但要维权
更要做一个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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