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移民的第一步H-1b,现在不好走了。
4月1日,新财年美国H-1b工作签证抽签大战正式开始。在接下来的几天内,美国移民局将对收到的上百万封申请进行抽签。然而,”中签“不代表获得工作签证。从2019财年数据来看,有24.6%的中签申请最终因为种种原因无法获批,而有高达60%的申请在中签后被移民局发函要求补交证据(正式函书名称为Request for Evidence,简称RFE)。
RFE不是可以简单应付得了的。从数据上看,将近40%收到RFE的申请人最终被拒。这就是说,在你一路找工作、准备H-1b申请、求中签之后,还要做好心理准备在RFE过程中被刷掉。
| 移民局把关为什么这么严?| 
2018-2019财年美国H-1b的拒签率和RFE率比过去有显著提高。归其原因,是特朗普的一纸名为”买美国货、雇美国人“的总统行政令(“Buy American, Hire American” Executive Order,简称BAHA)。
我们在评估客户H-1b申请的时候,会参考BAHA提到的几个政策要点。换句话说,如果明白特朗普政府针对的是什么,什么样的工作签证会被批准、什么样的会被拒绝,一目了然。
简单来讲,在后BAHA时代,移民局主要专注的是在第三方办公地工作的外国员工,也就是外包员工。移民局会仔细关注这些员工和给他们其申请签证的雇主之间的关系,一旦发现关系不符合法律上的”雇主-雇员“关系定义,便会开始磨刀霍霍。
更让申请者和移民律师抓狂的是,在BAHA的加持下,移民局可以自由选择不借鉴、甚至是背离过往的案例决定。换句话说,前几年一个H-1b申请获批了,不代表如今类似的申请会顺利。所以,准备新H-1b申请非常有必要做到仔细审查申请资质和制定周全的申请策略。
| RFE可能会问些什么问题?|
以下是2018财年RFE里的七大最常出现的问题:
  1. 申请职位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职业”定义?(Is the position a specialty occupation? )
  2. 申请人和受益人之间是否存在适当的“雇主-雇员”关系?(Is there a proper 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
  3. 对于“外包”员工来说,第三方办公地点是否有足够的工作需要?(Is there sufficient work for the employee at an off-site location?)
  4. 受益人资质是否足以应对申请职位的需要?(Is the beneficiary qualified to perform the duties of the position?)
  5. 受益人是否在美保持了合法身份?(Has the beneficiary properly maintained status?)
  6. 对于“内需”员工来说,雇主是否有足够多的工作给受益人做?(Is there sufficient work for the employee in-house?)
  7. 雇主的劳动情况申请书(Labor Condition Application,简称LCA)上的职位是否符合签证申请用职位的工作描述?(Does the LCA correspond properly to the position’s duties?)
| 到底什么职位才算作
Specialty Occupation?|
最后,也许现在提这个有点晚了,但是在应对大部分RFE的时候,我们还是需要重新审视这个问题:到底什么算作符合H-1b条件的“特殊职业”(Specialty Occupation)?
追根溯源的话,“特殊职业”的基本定义来自于「移民与国籍法案(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第214条。该定义包含两个要素:
(A) 该职位需要员工能够对一类高度专业化的知识进行理论及实际应用;
(B) 在美国,该职位需要员工至少在一门指定的特殊学科获得本科及以上学位。
参考 INA Sec. 214(i)(l), 8 U.S.C. § 1184(i)(l)
在上述法案的抽象定义基础上,联邦法规进一步的解释如下。
“特殊职业”需要符合如下任一要求: 1. 本科及以上学位(或类似学位)一般是该职位入职的最低门槛; 2. 相应行业普遍具有学位要求,或者该职位工作复杂到只能由具有相应学位的人来完成; 3. 通常情况下,雇主对该职位有学位要求; 4. 该职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十分专业及复杂,而完成这些工作所需的知识通常离不开获得本科及以上的学位。
参考 8 CFR §214.2(h)(4)(iii)(A)
    参考上述定义后,我们可以知道,“特殊职业”里的学位要求不仅仅是任何科目的本科及以上学位,还必须是和申请职位直接相关的具体学科。
    在过去,美国移民局在“特殊职业”这一点的审查上多少有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意思。很多申请基本只要递一份招聘广告,说明一下申请职位对学位有要求就能过关。如今,申请职位不单单要有学位要求,雇主必须还要尽量解释:为什么该职位有学位要求。换句话说,本着谨慎的精神,在准备申请材料的时候我们必须要考虑:没有学位的求职者能不能从事这一工作。
    举两个实例:

案例一:"法律英语翻译 (Legal Translator)" 不算特殊职业。在该案中,雇主为一家律师事务所,想为一名法学博士申请工作签证。雇主声称该职位涉及翻译法律合同等职责,所以需要法学学位。移民局没有买账,认为求职者不需要法学学位也可以翻译法律文件。
案例二:"法律研究员 (Legal Research Analyst)" 也不算特殊职业。在该案中,雇主为一家专利研发机构,想为另一名法学博士申请工作签证。雇主称该职位涉及开展专利申请可行性研究和准备专利申请等职责,所以需要法学学位。 移民局也没有买账,认为申请者没能证明这些职责需要法学学位。换句话说,不管受益人学术背景多厉害,该职位本身不具有特殊性,也就达不到H-1b的要求。
由此可见,”特殊职位“不仅仅是招聘广告上提一句需要本科及以上学历就能证明得了的,还需要大量资料证明该职位具有专业性,非有学历人士不能胜任。
按照这个逻辑,在申请H-1b的时候,最保险的是医生、律师、注册会计师、建筑设计师、建筑工程师这样的专业性极强、且需要一些标准执业考试或执照的行业。其次是一些所谓STEM专业领域内、涉及大量例如统计、编程等基础知识和技巧的行业。行业入职门槛若是再低一些的话,申请H-1b可能都会受到一定的阻碍,需要好好和雇主商议具体工作职责,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最后,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美国法律新知旧识,请长按下图扫描二维码,关注我的个人订阅号(微信号:ByLaw_ByBler)。我会定期为在美各行各业奋斗的职业人士提供和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信息和分析。同时,我也会定期为有意开拓美国市场、有效发挥资产价值的人士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

(全部图文,未经特殊声明,均非他人创作。)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