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网易离职员工事件闹的纷纷扬扬,也给国内的个人和企业都上了一课。
个人在企业,特别是大企业面前都是渺小的,员工工作,是用自己的劳动力,养活自己和家人,为企业贡献利润或者效率,为社会创富。如果自己的安全都保护不了,怎么为社会创造价值呢?


除了猪场网易,大名鼎鼎的狼厂华为,一向以高工资高强度工作为标榜(这个大家也理解),但其不仅对美帝狠、对供应商狠,对同行狠,对自己的员工狠起来也是毫不客气的。(参考
《华为HR举报事件》


我们再来看一个案例,离职员工被巧妙的关押了251天。

华为李某元是05年入职华为,18年离职时所属华为逆变器业务部门。

逆变器就是把光伏的直流电变成日常的交流电,所以逆变器业务是光伏产业的衍生品。光伏产业基本上没什么利润,吃政府补贴。近几年发展也不好。所以逆变器业务部门属于华为的边缘业务部门。为了在华为内部存活下去,这个部门可能涉嫌业务量造假。

2016年11月开始,李某元开始在内部举报。17年华为进行了审计后,将责任领导换部门,随后李某元被停职,然后就被赶出公司。一位叫做何某东的HR,他将李某元劝退离职,离职的时候李某元拿了2N裁员补偿,13年工龄,商谈统一补发33万1576元。
这也是问题的焦点,本来李某元应该获得正常的N+1补偿,变成了2N补偿,更奇特的是,何用私人账户转入李的账户。这变成了敲诈勒索的证据。

下面是重点!该司法务精妙利用法律法规,把李某元合法的关押了251天。

首先HR说他敲诈勒索,于是李某元被抓进羁押了。
这里应该是报的刑事案件,公安可以决定3至7至30+7,最多37天。接着向检察院起诉,检察院认为有罪,批准逮捕之后可以有2+1+2+2(单位月)的侦查羁押期限。最后检察院决定不起诉说明无罪,他被释放,251天流程合法合理,一切按照法律法规进行。
我们看看时间线:

2018年12月16日,李某元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关押1天)

2019年1月22日,李某元被深圳市公安局逮捕;(关押37天)

2019年3月21日,侦查终结,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关押60天)
2019年4月19日,第一次补充侦查;(关押28天)
2019年5月17日,补查重报;(关押28天)
2019年6月14日,第二次补充侦查;(关押28天)
2019年7月12日,补查重报;(关押28天)
2019年8月13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关押31天)
2019年8月22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不起诉决定书;(关押9天)
2019年8月23日,李某元被释放。(关押1天)

一共累计被羁押251天。

我们再看看描述中的监狱的样子:

里面四十个人一个房间,房间面积不大,大概十几个平方,靠墙角的位置有个半米高的砖垒的墙,那就是“厕所”了,大小便、洗澡都在那个墙里面。新来的人负责洗厕所。洗澡,就是打盆凉水,在这个厕所里一盆浇下来。睡觉的地方是大通铺,深圳日常三十多度,没有风扇,一扇小床,40个爷们睡在一起,被褥都是湿的,是前任住的人流的汗。

可想而知,这251天里面,中年李某是过的什么样的日子。
背后其实展现的东西并不稀奇,劳动者在巨头面前其实本来就毫无还手之力,关你251天企业需要付出什么?最多不就是一些钱吗,给就是了。在大型企业谈离职,HR会占据着绝对的主导权,法律规定三个月赔偿款,说给你一个月就不会增加到两个月。

你觉得不公那就去起诉去吧,正好公司雇佣的法务团队没活干呢,我们耗得起,那你呢?


狼厂的称号,坦白的讲大家并不厌恶,更多是赋予华为这样的公司以狼的拼搏精神的象征。但我们更希望狼厂在价值观上,多一些责任,少一些兽性,这样才是更令人尊重的公司。


值得庆幸的是,李某元跟HR何某东在离职劝退时候的进行了谈话录音,放到了新公司的电脑上。这证明了李某元离职赔偿的真实情况,所以最终李某元被判定无罪,且获得了国家赔偿。
所以小伙伴们请注意了,跟HR谈的时候,一定要录音,要录音!
抓紧把手机里的录音机软件放到手机桌面的显眼位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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