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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全面爆发之前,中国国民政府已深被汉奸所困扰。国难当前,但总有人因个人利益或主动或被动卷入叛国行为。
1937年元旦这一天,江苏沐阳县各界正在欢庆新年、举行提灯会之际,县政府忽然接到密报,称有汉奸图谋乘机暴动。县长祁仑捷闻讯后,当即命令商团及壮丁队严行戒备,同时派第一区的荣区长会同公安局多名警察向城内外各处搜查。
很快,他们在北门外农民叶某家内,搜出了三千张符号,符号上面写着“结义团”等字样,当中还加盖了红印一颗,其印文为“长寿王电”四字。除此之外,还搜出白布旗一面,上有五彩颜色的圆形圈和一“顺”字;另有口令条多张,中国银行纸币二千余元。其口令为“天意”二字。
荣区长于是下令将叶某捕获,连同证物一并带至县政府。此后,公安局陆续在各处捕获汉奸二十余名。据当时媒体报道,四乡各区,连日来亦捕获汉奸数名。
沐阳县的汉奸个案很有意思,如果属实,则意味着日本侵略者利用了中国民间会道门的反叛情绪,进行对国民政府的颠覆;或者说,他们在吸收汉奸时,有意灌输会道门思想,以起到鼓动、麻痹和凝聚的作用。
沐阳县这一次的汉奸抓捕行动,动用了数百名警察和社丁,各区乡镇保甲在此后一段时间,还持续进行搜索。
很快,他们已抓获一百二十余名涉嫌投敌暴动者。在将他们收押到监狱审讯后,沐阳县致电江苏省对此案做了请示。因案情重大,究竟将来如何处置,当时媒体并未公开细节。
各地都在抓汉奸。譬如上海宝山县公安局,早在1936年8月4日,就曾拘获两个有反动嫌疑的人,一个叫王四,一个叫成鹤,后者是个僧人。这两人被转押解到第三区保安司令部后,官方进行了详密的审讯,两人供认受某方指使刺探军情及公路桥梁等情报。在僧人成鹤身边,查获的证据甚多,他对此供认不讳。
第三区保安司令部拟以危害民国罪,处主犯王四死刑、从犯成鹤有期徒刑十三年。检卷呈奉上峰核准后,在1937年元月的一个早晨,王四在法庭上被宣布执行死刑,捆绑着游行闹市一周,而后被押送至小教场执行了枪决。
在当时的汉奸队伍中,僧人并不少见。这大概和日本重视佛教有关。当时中日两国的佛教交流非常密切。如果和国民政府治下庙产常被侵犯的现实联系起来,会更容易理解僧人对日本的好感。
当然也不排除有假扮僧人,借化缘明目刺探情报者。在上海市东郊的川沙县,即发生过类似案例。

川沙县公安局探员王杏山,于1937年2月2日晚6时,携带该局公文,前往浦东洋泾警所声称,有个叫王毛头的汉奸,日前在川沙县化装成僧人,假化缘为名,进行秘密侦察,已被拿获。在王毛头身上搜出方形木戳一个,据他招供,他被一个名叫胡金生(绰号大顿子)的汉奸领导。胡金生在洋泾镇东市开设祥记客栈。
探员王杏山请求浦东洋泾警所协助拘拿胡金生。洋泾警所于是派人会同王杏山去了祥记客栈,将其包围后,经过两个小时的详密搜查,在卧室内搜得“某国国花小银角一枚”,随即将客栈栈主胡金生带到警局,由巡官朱韵声审讯。据其供称,今年五十八岁,江北人,“余语支吾”。审讯完毕后,他先被解送到浦东分局,而后又转押到了总局。
此后,再没看到媒体对胡金生案的进一步报道。他在审讯中的“余语支吾”,按我理解,应是在否认罪名。胡金生涉案的证据,首先是一个身上有“方形木戳一个”的所谓化缘僧人的供称,其次是卧室内有所谓“某国国花小银角一枚”,这证据似乎太轻薄。
从当时抓汉奸的轻率情形可以看出,一定存在一定比例的冤假错案和栽赃陷害。
当时被曝光的一则冤狱,发生在上海法新堂公所理事周裕庆身上,周原籍江苏省如皋县,此前在上海一直经营木器,后因失业日久,返回原籍,结果被如皋保安指控为汉奸,拘解到县政府羁押。虽经当地保甲长等五十余人,联名具保,请求释放,仍归无效。无奈之下,他的家属来上海求援。
周裕庆是中华理教总会的教友,这个身份给他了莫大帮助。上海法新堂公所主任扈开法陪着他的家人,找到了中华理教总会的常务委员张一尘。张一尘此前奉中央命令统管理教团体组织,并兼驻沪办事处主任,据称他“历来维护教袍,颇具相当成绩,如有被人诬陷事,莫不代为剖白伸冤。”
教会有海外背景,所以在中国有非同一般的话事权。具体到周裕庆案,张一尘得到信息后,即发公函到如皋县政府,证明教友周裕庆决无汉奸行为,请予释放。
如皋县政府很快以民字第二八一号函回复,内称在此案中搜到“某国铜币一枚
纳入书三纸铜钱五枚”,现正会同如皋县党部侦查。
“某国”肯定指的是日本。持有日本铜币,就可做为通敌证据,这个无论如何看,都是太苛酷的规定了。
张一尘接到如皋县政府的复函后,又分别给该县党政机关去信做解释,未再获回复,他又电询情形。如皋方面答复称,没有接到江苏省的命令,未便开释。
后来为这个案子,张一尘又与江苏省政府交涉,要求下令释放。1937年2月19日,如皋县政府以民字第三五三号函回复称,本县查获汉奸嫌疑周裕庆一名,贵处多次来函以该周裕庆并无汉奸嫌疑,请予交保开释……现已交保开释在案。
上海《申报》第二天在报道此案时表示,似此汉奸冤狱,均由张氏据理剖解,得以出狱,诚不幸中之大幸云。
当然可以肯定的是,不是每个汉奸嫌疑人,都能如周裕庆一样好运。
当时对汉奸的处罚,非常严厉,很容易适用死刑。1937年2月16日,在江苏吴江,江浙水警联防处枪决太湖土匪任彩凤,第二天又枪决汉奸周小弟、于炳炎、李寿才等人。这三个汉奸和一个叫小四子的人,是在苏州车站附近被捕获的。小四子者更早些时候已先行枪决。他们均供认意图谋害地方长官。经过军委会核准后,他们无一逃脱被处死的命运。
此时距离抗战全面爆发还有不到五个月的时间。反奸的斗争仍然严峻。这对国民政府构成考验,既考验主权独立,又考验军法公正。

韩福东观察
一种冷眼旁观的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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