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再次发生未成年人杀人案件。
“10岁女童被残忍杀害并抛尸,凶手是13岁的邻居哥哥,原因是性侵未遂。”这则冰冷、沉重的社会新闻,发生在大连市沙河口区某个小区。
案件侦破很迅速。2019年10月20日19时左右,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组成了专案组,不出5个小时便发现了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的蔡某某(男,2006年1月出生,13岁)。警方通报称,“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某某的事实。”
随着越来越多的案件细节被媒体披露,一个“多次骚扰、尾随女邻居”“强行搂抱、掀女性裙子”“作案后多次回到抛尸现场、公开议论案件”的未成年犯罪行为人形象,愈发让关注此事的人们感到愤怒和恐惧。
舆论的震荡发生在4天之后。大连市公安局10月24日晚的通报称,依据《刑法》,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只能“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在很多人看来,“收容教养”的强制力与处以刑罚无法相提并论,甚至约等于“无罪释放”。蔡某某所在小区居民组织了联名活动,要求“还女孩以公正,还小区以安宁”。他们担心,一旦将蔡某某被释放,小区会更加人心惶惶。
迅速破案因为“线索太明显”
在小区附近的绿化带中,10岁小女孩琪琪(化名)的家属心碎了。找了三四个小时,找到的是孩子遍体鳞伤的遗体。
这一天是周日。此前每个普通的周日,琪琪会在下午三点从美术班下课,步行回家。15分钟之后,在小区经营一家果蔬店的琪琪父母就能看到小女儿的笑脸。
琪琪父母后来反复回忆这一天的种种蛛丝马迹,接受媒体采访时,每当有一处细节让他们觉得“如果我这么做,女儿就不会遇害”,便足以让他们反复陷入自责和痛苦。
所有人都明白,理性而言,这对老实本分的夫妻不负有女儿遇害的任何责任。即便他们确实对那位多次询问女儿踪迹的男孩毫无提防——蔡某某与琪琪的哥哥在同一所初中念书,又是居住在同一个小区,两家人抬头不见低头见。没有太多接触,但也脸熟。
琪琪父亲老王回忆,就在案发当天下午三点左右,蔡某某曾踱步到他的水果摊前,问琪琪去了哪儿。老王告诉他,孩子上课去了,蔡某某便离开了。一个半小时后,就在全家人都在着急地寻找未归的琪琪时,蔡某某再一次出现,问的是:“你家女儿找着没有?”
按照监控视频提供的信息,老王判断,蔡某某第二次出现在他面前时,女儿已经被蔡某某控制了。而小区居民告诉他,那一天,蔡某某母亲应该在家。老王想不通,女儿遇害的时候,蔡某某的家长在做什么?
琪琪的舅舅告诉媒体,当警方上门时,“蔡某某的父母正在家中擦地板”。他在朋友圈控诉:“抛尸的路上血迹斑斑,你的家里应该是血流成河。”
据津云新闻报道,警方之所以能迅速破案,是因为“线索实在太明显”——血迹从蔡家一直延伸到了发现琪琪遗体的绿化带。
有律师据此分析,即便此案中,蔡某某父母并没有授意或提供帮助,那么其父母需因未尽到监护责任而承担民事赔偿。如果经查实,其父母对杀人提供了帮助或指示,则需承担刑事责任。
父母放任、儿子冷漠
实际上,蔡某某此前对其他女性进行性骚扰,其家人也曾视而不见,甚至,他的父亲曾辱骂被骚扰的女性。在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犯罪心理学专家张蔚看来,父亲作为同性中关系最密切的人,此类“荡妇羞辱”的举动,给蔡某某传达的信息非常负面。
“他的父亲没有起到及时的管束作用,甚至放任,这会让这个孩子觉得,某些性变态的行为,或者关于性问题的认知错误是正当化的,这些最初的越轨行为,最后就可能发展成犯罪行为。”
而且,实施犯罪行为前后的蔡某某,看起来太淡定了。这是更让受害者家属愤怒、心寒的地方。
除了两次主动找到琪琪父亲攀谈、询问,他多次往返家中与抛尸现场——两个地方仅仅相聚50余米。当琪琪的遗体被发现时,他挤在围观的人群中,问道:“真死了啊?”
甚至,他毫不避讳地在班级群里讨论“小孩死了”,仿佛在为自己身边发生的血腥案件感到震惊。从7点多到被警方带走前,他不断地在同学群里发布消息,欲盖弥彰地提到“我把我擦过血的纸扔在那块了”“我俩血在同一张纸上” “我怕我指纹和血在她身上”……
除了极力想“洗白”,蔡某某还在群聊中提到自己不满14周岁,还质疑警察道:“我一个小孩怀疑我?”
“这样的举动可以看出两点问题。一是他在杀人前后都没有多少感情因素存在,没有惊恐、只顾自己;另一方面,从他在同学面前的‘表演’,可以看出他对法律、生物知识的认知处在很初级的阶段,即便身体发育已经接近成人,但知识水平、道德层面都很低。”张蔚说。
张蔚表示,蔡某某由于知识有限,即便是撒谎都显得此地无银。“你擦过血的纸,怎么会把指纹弄到受害者身上呢?其实这些谎言恰恰就说明,蔡某某与受害人是在撕扯的过程中互相抓挠留下伤痕、血迹甚至指纹。”
收容教养等于逃脱法律制裁吗?
琪琪遇害之后,小区里多位女性站出来,表示自己也曾经被蔡某某跟踪、骚扰过。很快,居民们写了联名信,表示不希望蔡某某因为年龄问题被释放,重新回到小区里来。
警方10月24日的通报显示,蔡某某仅仅是被“收容教养”之后,原本仅限于该小区居民的“请愿”,变成了全国更多关注此事的媒体、学者、网民的大型讨论。最核心的问题就是:一个有“前科”的,冷漠、残忍的杀人犯,能否因为其不到法定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就轻易逃脱法律的制裁?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李玫瑾教授,在此前讨论“12岁少年弑母案”中曾提出,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作出规定,原因在于考虑人的心理成熟度,但是心理成熟度比精神状态更为复杂。“比如弑母案中孩子说,我砍的是我妈。这个孩子的问题在于他的认知没有达到成熟程度。”
李玫瑾指出,对于实施了严重危害行为、年龄又在14周岁以下的孩子,我们的刑事政策几乎空缺。即便送去收容管教,由于其管理者是民警,由于教育能力的缺乏,且将孩子与家庭完全隔离,同样不利于未成年人心理发展。
但张蔚认为,将此次案件中的蔡某某送去收容所,或许已经是最好的选择,因为他的父母目前看来也不具备适当的教育能力。
“实际上,这个案子已经算是一个突破了。因为一般收容所接收的年龄需要满14周岁。而本案中,公安机关批准对他进行收容教养,已经往前走了一步。”张蔚甚至假设,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的少年犯,今后甚至有可能在收容教养满18岁之后,转去监狱继续服刑。
但他强调,目前这种方案只是一种设想。“要知道,其实大多数实施过严重危害行为的孩子是很难再回归学校的,劝退率超过60%。”
这或许不难理解。此前,12岁少年弑母之后,曾有风声说他会回到原来的学校和班级,引起了家长的一定恐慌,不少家长要求学校拒绝接收。当地政府也对此情况大为头疼。
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心主任马皑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本次案件中的蔡某某,在同龄人中可能是十万甚至百万分之一的存在,但存在即是现实。“近几年,这类案件增多,给我们的教训太多了。建议在监狱、未管所开展高风险未成年犯的生物学、心理学评估,尽快找到解释特殊案件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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