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米”们好,又到了一本好书专栏时间,想必大家都期待已久了吧。
昨天(1021日),《一本好书》第二季播出了第三期节目,在《红岩》《骆驼祥子》之后,为喜欢读书的朋友推荐了一本精彩的外国名著——《红字》。
《红字》的作者是霍桑,首批北美洲移民者的后裔。
这本书的背景,比霍桑1850年的出书时间,还要早二百年。当时的美国,还是英属殖民地。清教徒的宗教气氛非常压抑,谈情说爱就是诲淫诲盗,通奸和找小三,更是有可能处以极刑。
在殖民地法律里,凡是犯有通奸罪的女人,胸前都要戴上代表通奸的鲜红的A字母。
霍桑的先人,就是当时北美殖民地的管理层,曾以通奸的罪名,在许多无辜妇女洁白的胸前绣上红字,更有甚者,集体处死。
作为这帮不肖祖先的善良子孙,霍桑所处的时代,更加人性化一些。
每每想起前辈的残酷行径,喜欢舞文弄墨的霍桑感慨良多,于是行诸文字,就有了这部经典的《红字》。
既是经典,就能不受时代局限,常读常新。
如《一本好书》里所说,《红字》讲的虽是几百年前的故事,放在今天,依然似曾相识。
人和人的关系,在任何时代都是相似的。现在也有恋爱、婚姻、劈腿、出轨等人性迷局,稍不注意,就可能在这个万丈红尘、花花世界里泥足深陷,需要智慧的指引。
今天,我们读《红字》,就是为了洞彻人性。
“荡妇”普瑞兰
普瑞兰因通奸,被拉到闹市示众。
她穿着绣有红字的服饰,站在绞刑架前,乌泱乌泱的看客们向她投去辛辣的目光,将这个妙龄女子的羞耻心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看客中有很多奇葩,开始了他们的表演。
一位老气横秋的家庭主妇轻佻地叹着气,认为量刑太轻,最起码,也要在普瑞兰光洁的脑门上,用红烙铁烫下个印子。这只大破鞋,岂会在意胸口上这个不痛不痒的红字?
一个婉约的小妇人挖着鼻孔随声附和,可不是咋地,这个女人的淫荡行径,给我们所有女同胞带来了耻辱,应该严格按照法典规定,将她处死!这些执法官避重就轻,肯定会遭报应,以后他们的老婆和女儿也会走上邪路!
一位颇具审美的大婶,提出了更新颖的见解:你看她胸部那个红字,是用金线交织而成的,多么精致,多么富有艺术韵味。这哪里是受惩罚,这简直就是在走T台!
《红字》里对看客的描述,让书单君想到了现在网络上的那些喷子。
他们喜欢站在道德高地,时刻关注着微博热点,一有风吹草动,看到哪个明星劈腿或出轨的新闻,便化身键盘侠,在留言区噼里啪啦地敲出一串上纲上线的“道德箴言”。
他们捶胸顿足,感叹世风日下,恨不得给当事人在淘宝上众筹一把贞操锁,或者开个“三从四德”学习班。
事实上,他们只是在吃瓜。
如今的吃瓜群众只是在虚拟现实里扫黄打非,属于网络暴力的范畴,在《红字》的时代,这些乌合之众的恨意会形成汹涌澎湃的“民意”,乃至铸成偏见的铁拳,彻底砸碎个体的权利和自由。
在民意裹挟下,镇长压力山大。
在《一本好书》的红字舞台上,镇长召来普瑞兰,想要剥夺她对波儿的抚养权,给出的理由是,怕孩子受到她的不良影响。
伪装成医生的罗杰,也在一旁添油加醋,不只是要剥夺普瑞兰的抚养权,还要乘胜追击,揪出隐藏着的奸夫,让血红的A字,成为全城最时尚最耀眼的Logo
关键时刻,见多识广的老牧师说了一句话,惩罚普瑞兰,不过是抓个典型,以儆效尤,如果通奸都要戴红字,那可能满大街上都是戴着红字的人。

老牧师的话,发人深省,除了彰显出当时北美严肃活泼的闷骚风气,还暗暗阐述出一个与时俱进的深刻道理:
都是凡夫俗子,谁也没有资格给别人挂红字。
绿帽先生罗杰
接下来,让我们把文字的聚光灯,投射到那位博学多才、面容奇特、足智多谋、非常不幸的罗杰先生那绿油油的头上。
实话说,罗杰先生被戴绿帽子,具有客观实在性,是不以他的个人意志为转移的。
罗杰先生自认是个有思想有道德的人,学富五车,品味高雅,没事儿就喜欢跟女士谈人生谈理想。他自信满满地认为,凭着自己的高贵素质和低配身躯,一定可以迷倒年轻美丽的普瑞兰。
在这种错误的指导思想下,他通过种种伎俩,促成了自己跟普瑞兰的“老少配”,像一头不羁的野兽,莽撞地闯进了婚姻的殿堂。
罗杰和普瑞兰的婚姻生活非常不和谐,他那软绵绵的淡淡书香,无法满足普瑞兰女士对狂野情爱的向往。
当罗杰乘船去外地出差后,数载杳无音讯,传言纷起,都认为他已葬身鱼腹。
普瑞兰相信了传言,以为自己成了寡妇。于是,当她那颗从未被满足的驿动的心,遇到了禁欲系的小鲜肉牧师丁梅斯,立即如干柴烈火般燃烧起来,并因此而怀孕,承受了冲动的惩罚。
罗杰归来时,正好赶上普瑞兰被游街示众。
幻想着“小别胜新婚”的他,突然觉得眼花:红的A字,绿的帽子,一切的一切,仿佛一场噩梦,却又如此真实。从此后,他剥夺了自己所有的生之快乐,只为复仇而存在。
罗杰的复仇目标,不是普瑞兰,是奸夫丁梅斯。
在罗老爷子眼里,最狠的报复,不是通过爆料和揭发让丁梅斯身败名裂,而是装作若无其事地在小牧师痛苦的心上撒盐,然后狠狠地践踏。
《一本好书》里罗杰的扮演者,准确地传达出了这种恶毒心理,尤其是当他幻想用脚猛踩丁梅斯的心时,脸上的肌肉都在颤抖。
罗杰的报复,其实是伤人一千,自损八百,得不偿失。
正如《一本好书》嘉宾吴伯凡,所引用的罗素箴言。
哲学家罗素晚年录了一段视频,给人类留下两条包含有至高智慧的忠告,其中一条就是: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牢牢记住,爱是明智的,恨是愚蠢的。
被仇恨遮蔽双眼的罗杰,他的报复行为看似聪明伶俐,其实愚不可及。
罗杰伪装成私人医生,跟丁梅斯住在一起,日夜刺探他的隐秘,享受报复的快感。罗杰医治丁梅斯的肉体,却折磨他的灵魂,将后者那柔弱不堪的小心脏,想捏扁就捏扁,想搓圆就搓圆。
折磨丁梅斯,让被绿的罗杰好过一点了吗?并没有。
仿佛饮鸩止渴,罗杰越折磨丁梅斯,越觉得不满足,陷入了恶性循环。最后,当丁梅斯不堪折磨撒手人寰时,失去报复对象的罗杰,变得形容枯槁,精神萎靡,很快便一命呜呼。
果然,爱是明智的,恨是愚蠢的。
复仇狂魔罗杰暗黑无界的内心深处,其实仍有爱的一席之地。
他自始至终没有报复妻子,甚至还长袖善舞地展开危机公关,劝人们拿掉普瑞兰身上的红字。
换言之,这个头上戴着鲜艳绿帽的悲伤男子,心中永远有一片爱的绿洲。

《红字》里有一个细节,罗杰临死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所有财产留给普瑞兰,以及她和牧师生的私生女波儿。
千帆过尽,爱终究战胜了恨。
人非圣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脾气,都有自己的软肋,都有自己的弱点。
在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往往会因为种种原因,身不由己地恨一个人,恨得牙龈痒痒,恨得花枝乱颤,甚至恨得想甩出刚买的华为手机砸他家玻璃。
希望大家在恶向胆边生的时候,能想想《红字》里的绿色故事,并且像记银行卡密码那样,牢牢记住结过好几次婚的罗素大师用他一生油腻经历和智慧凝练出来的那句0脂肪0热量的关乎你身心健康的忠告:
爱是明智的,恨是愚蠢的。
死于人设的丁梅斯
牧师丁梅斯毁于“人设”。
小丁牛津毕业,面容姣好,玉树临风,年纪轻轻,就身居教会要职,粉丝一大把。
所谓生我之门,死我之户,正是这些闪光点,让他偶像包袱过重。
兼具纯正信仰和七情六欲的丁梅斯,动物本能发作,背着耶和华,与普瑞兰搞地下情,犯下了淫人妻子的“七宗罪”,却敢做不敢认。
为啥不敢认?怕人设崩塌。
对于丁梅斯来说,人设一旦崩塌,后果将非常严重。
邻里街坊的飞短流长和闲言碎语,会像强硫酸那样溶解掉他苦心经营多年的圣洁食草男形象,而单位领导也必然要把他这只披着教袍的狼扫地出门。到那个时候,身份地位,里子面子,统统都将鸡飞蛋打。
为了维持人设,丁梅斯小心翼翼,躲躲藏藏,过着分裂的生活。
白天的他,道貌岸然,衣冠楚楚,为教徒们祈福祷告;晚上的他,辗转反侧,彻夜难眠,为自己的虚伪和无耻痛哭流涕。
有个歌名可以形容丁梅斯的痛苦:白天不懂夜的黑。
丁梅斯之所以痛苦,是因为他良心未泯。他热爱上帝是真热爱,他热爱普瑞兰同样是真热爱,但是,在他看来,这两个热爱是相冲的,他无法像雪佛兰那样,热爱你的热爱。
凡人的情欲和道德伦理形成巨大拉锯,彻底撕碎了娇嫩的丁梅斯。

在《一本好书》的演绎中,饰演丁梅斯的喻恩泰,每次出场,几乎都会用手紧紧摁住胸口,冷汗直冒,完美再现了这个经典形象。
在丁梅斯的密室里,藏着一根血淋淋的鞭子。每当夜晚来临的时候,他就会取出皮鞭,狠狠抽打自己的肩膀和后背,一边抽打,一边哭泣。
更可怕的是,他还在自己靠近心脏的小鲜肉上,生生凿刻出了一个血淋淋的A字。
有一次,他于无人的黄昏,伫立在绞刑架旁,秋风萧瑟,拂过他禁欲的脸庞,忍不住低声哀叹。
就在这时,普瑞兰和波儿远远走来,丁梅斯忍不住对他们说,到这里来,普瑞兰,你和小波儿都过来,你们两个都曾在这里站过,可当时我没有和你们在一起,来这里再站一次吧,我们三个一起站在这里!
这次无人喝彩的站台,仿佛大战前的演练。
经过几番天人交战,奄奄一息的丁梅斯,决定把一切都豁出去,向全世界坦承自己的罪恶!
这场动魄惊心的最后告白,《一本好书》里没有演,但可以从《红字》原著中读到。
丁梅斯选择在一个盛大的节日,穿过人潮拥挤的马路,一步一个脚印,向绞刑架走去,他面对乌泱泱的吃瓜群众,用尽平生之力,将手伸向那个戴着红字的女人,声嘶力竭地大喊:
普瑞兰,为了我自己沉重的罪孽,为了这些年我没有勇气为你们做到事情,请过来吧,把你的力量分一些给我,搀扶我走向那绞刑架!
围观的人群目瞪口呆,不知发生了什么。
丁梅斯依靠在普瑞兰的肩头,拉着波儿的小手,登上台阶,走到绞刑架前,当着所有人的面,承认他就是那个奸夫,并且第一次在众目睽睽之下,向普瑞兰和波儿表达爱意,最后心满意足地死在爱人的怀里。
在被自己的良心折磨得痛不欲生时,丁梅斯曾私下向普瑞兰求救,普瑞兰对他说了一句具有钻石质地的话:去过真实的生活。
正如《一本好书》品读嘉宾吴伯凡所说,普瑞兰勇敢承担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她不断走向光明,不断行善,最终让象征耻辱的A字,成为代表善良和尊严的图腾,而不敢面对真实的丁梅斯牧师,却只能走向深渊。
若丁梅斯早一点承认,早一点忏悔,选择与普瑞兰共同承担,而不是在熬到油尽灯枯后,才说出真相,那么,结局或许会不一样。
因为执着于人设而摔跟头的,在当代社会多如过江之鲫。
比如那位曾经以“深情好男人”人设招摇过市的演员文章,卖人设卖得太用力,一朝东窗事发,人设崩塌,徒增笑耳。
还有那个号称两三岁看《新闻联播》,七岁读《人民日报》的五道杠少年,十几岁的孩子,举手投足间却是一股官僚作风,被媒体大肆渲染,成为共产主义接班人当仁不让的热门人选。后来经同班同学透露,这位五道杠少年,也并不是那么优秀,成绩在全年级排300名开外(全年级500人),还喜欢在宿舍讲黄段子。
高考时,“五道杠”只考了477分,未过一本线,却因人设卖得成功,被某知名大学破格录取,现如今20郎当岁的他,早没了往日光彩,成为大学生里的普通一员,泯然众人矣。
无数惨痛案例都在说明,卖人设得不偿失,别看一时闹得欢,小心将来拉清单。
《红字》里的丁梅斯,给现代人的启示简单又深刻:忘掉人设,去过真实的生活。
✎✎✎
在《一本好书》里,史航用红字A来形容普瑞兰、丁梅斯、罗杰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三角关系。
A的外形就像个三角,三个人不约而同,各执一端,走进人性的牛角尖。
无论是丁梅斯的人设包袱,还是普瑞兰的荡妇羞辱,或者是罗杰的血腥报复,都属于人性的误区。在任何时代,任何地点,这些人性误区都在影响着人们,都在阻碍着人们去追求一种真正的生活。
面对这幕人性悲剧,我们万万不可怀抱着一种窥伺的心态,去寻求一种感官刺激,或是抒发一种吃瓜的闲情逸致,八卦别人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在其中照见自己,认识自己。

去读《红字》这部经典吧,然后问问自己的灵魂:我是一个怎样的人,我究竟要去过一种怎样的生活?
主笔 | 哲空空   编辑 | 黑羊
图源 | 《一本好书第二季
都是凡夫俗子,谁也没有资格给别人挂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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