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问你这年头去哪里约会,你还说电影院,那你可就Out了。来看看@人民法院报 10月17日给出的最新约会指南吧,——去法院旁听庭审!
有了这份指南,随时随地普法约会,《婚姻法》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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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博主@并不软的软喵子 在微博上发起了一个话题,提问大家约会都去干嘛,在千篇一律的答案中,网友@燎哄红 的“硬核”约会脱颖而出。
“法院官网都有公告,去中院听不要去基层法院……旁听的时候可以和男朋友靠在一起听故事,等开完庭一起骂嫌疑人一起感叹人生真的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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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难道就是,“八卦”的最高境界——当庭吃瓜
在大家对此持怀疑态度的时候……
@人民法院报 突然出现,还带着“最强法院约会攻略”来了!
在《人民法院报》官方微博上,他们给出了详细的旁听步骤。
一共分为七步:
    第一步:拿出身份证确认自己已满十八周岁;
第二步:打开微信确认自己有对象并愿意跟自己约会(没有直接跳到最后一步);
第三步:搜索离自己最近的人民法院官网……    
这波操作随后引来了@人民日报、@紫光阁 等各大官媒的相继转发。
看到这架势,各地各级法院也立马赶来拉票:来我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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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这算是“现场版故事会”吗,还能普法,挺好。
但也有学法的网友以亲身经历直言,不要期望太高,可能会睡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规定: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
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
庭审公开,是保证司法公开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因此,只要你是符合条件的公民,都可以按照@人民法院报 贴出的攻略,带对象来一场特别的“法院约会”。
但是要注意,案件判决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只要进到法庭,我们都要保持严肃,举止得体,不干扰到法庭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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