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国栋先生
注:本文发布于2011年11月

我儿子四岁半,正是童言无忌的年龄,第一次见到国栋就说,“这个孙国栋长得真奇怪,胡子那么长,头发那么白”,引得我们一阵哈哈大笑。国栋那一头白发,显见得在孩子眼中也成了标志。
国栋喜欢孩子,经常跟我们提起他那可爱的聪慧少年孙省吾,把儿子的漫画与作文贴到博客里,招呼着我们去看。有一次聚会,国栋欢喜地送我一本书,是他给儿子班级编辑的作文选。编《律师文摘》的孙国栋,也编小学生班级作文选。他那一头直直不弯的白发,洒向孩子时全成了慈爱的笑容,让人想起鲁迅先生那句诗。国栋常说,“至少,做我们的孩子是幸福的”,我同意。
如果只是陪伴着孙省吾快乐成长,我想国栋不会如此早生华发。但国栋还有他的另一个孩子——《律师文摘》。相比在父母呵护下欢度幸福童年的孙省吾,《律师文摘》从落地起便命途多舛。
十年之中,《律师文摘》的刊头几经更改,东家屡次更换,发行时有中断,但始终未变的是她办立的初衷,还有国栋这位主编。一位主编决定一份报纸或者一份刊物的风骨与品位,是绝大多数当代传媒人的怀念与羡慕,我们不缺少的是无奈与妥协。无疑,国栋享受了我们的怀念与羡慕。但这种享受是有代价的。十年之中,既有管制的打压,也有利益的诱惑。改不改变初衷,这是一个生存方式的选择,而《律师文摘》经历的历次困厄,为他的选择做了注脚。每一次遭遇顿挫,国栋的白发又要增添几绺,郁愤难平时,找三五好友喝几顿闷酒,喝完了接下来再干,再找新的平台,再出更好的《文摘》。就这样,《律师文摘》长到了十岁。
因此,《律师文摘》的十周岁,既值得庆祝,更值得庆幸!《律师文摘》的存在,便是出版人的骄傲。

我与国栋的相识,便缘于《律师文摘》史上最短命的一次合作与最莫名的一次挫折。
2008年,我刚到北大出版社,正遇上国栋与北大社合作出版《律师文摘》。这是我初次见到国栋,但人确有一见如故。第一期的文稿质量与装帧设计俱佳,发行销售也很好,于今已成绝版。但未成想,数月之后,第二期尚在腹中,我于外地出差途中接单位领导短信,《律师文摘》停版。几经折冲,而终于无可挽回,合作就此告终。知道这条坏消息时,我想,国栋会为此难受的。同为编辑,我能想见国栋此时内心的孤愤,而我能做的只有在蓟门桥边陪他饮三杯两盏淡酒,且消心头块垒。从那时起,出版不再合作了,两个编辑却就此结缘成为好友。虽是好友,也并不密交,只是隔久了便想见见,见到了自然高兴,于是发条短信“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般的相聚与畅聊。
黄山谷有寄赠友人的诗句——“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国栋待友恰如桃李春风,而持身又正如夜雨十年中长守的那盏孤灯。
每年的某个时候,国栋会写篇文字,怀念他那不曾释怀的青春。过去的十年,《律师文摘》便是他的安放。从青春到中年,大多数人选择了聪明的活法,与现实讲和,无可非议而且理由正当。在强大的砖墙面前,鸡蛋总是显得自不量力。但总有少许人选择做一枚鱼刺,卡在这具庞大机器的喉咙里拒绝下咽。
罗马皇帝优士丁尼在《法学阶梯》的开篇写到罗马法的三原则,第一条叫做“诚实生活”,这是神对人的安放。在这种意义上,所有的历史归根结底都是个人史,谁都无法逃避。何谓“诚实生活”,唯有面向内心,知行合一。因此,当国栋十年如一日初衷不改地坚持时,他和《律师文摘》所经历的所有困厄顿挫,都是他们“诚实”的生活代价。
但即使是那延绵不绝的江湖夜雨,也并非毫无价值。
黑夜的价值是让光有了价值,尤其是那些小小的光:一盏油灯、一根蜡烛、一支手电筒,甚至一根火柴。如果是在白日里,这样小小的光即使发出全部的热量,又有什么意义呢?但在暗夜里,即使像萤火虫那样小小的光焰,也散发出生命的价值。天狗即使将月亮也吞没了,但吞没不了这些小小的光亮,而光亮和光亮之间会自然地相互吸引,它们慢慢地融合和集聚,它们这儿一块那儿一块地闪耀着,便将一处处夜幕下变成了一处处有灯的所在。
国栋与《律师文摘》就是这样的明灯。
汉尊近期文章推荐: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