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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将效仿太史公之精神,从地上与天上,发掘两种被隐没甚至被污名化的动物。
自从太史公在《史记》里苦心孤诣地开辟了“游侠列传”“刺客列传”,后世的著书者也就有了“发潜德之幽光,彰隐行之暗藏”的精神所本。范晔则将之发扬光大,在《后汉书》里首创“逸民列传”,说他们“不事王侯”,却能“高尚其事”。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这部志怪小说里,不惜打破体例也要为一个老妇人列传——可是,他们都忘了,那些“隐秘而伟大”的动物呢?
司马迁
人类的物质文明发展到今日,已然分不清是人在遛狗还是狗在遛人,也分不清是人在撸猫抑或猫让人按摩,猫猫狗狗集万众宠爱于一身,它们早已不在“潜德”之列。此文将效仿太史公之精神,从地上与天上,发掘两种被隐没甚至被污名化的动物,再彰显它们的“隐行之暗藏”。
01
“舍身成人”的猪
关于猪的形象,最著名的无疑是猪八戒。在《西游记》里,他自称“食肠如壑,色胆包天”,兼又痴恋嫦娥,可谓“贪嗔爱欲痴”样样齐全、“八戒”而样样不戒。但抛开虚构的形象再纵观真实的历史,如狼狗进化成家狗乃至宠物狗,野猪也历经从演化成家猪再至猪佩奇的历程——它们都曾与人类文明携手共进。可惜同途却殊归,狗与猪的待遇却有云泥之别
汉字“家”是最早的表意字,意为屋顶下面有头猪(豕),在“出入无完裙”的年代,可谓无猪不成家。而古代帝王祭祀时的珍贵的“太牢”中,其中之一就有猪。墨子的妻子也正因为猪儿的珍贵,才舍不得杀猪来教育孩子要言而有信。《孟子》里也说“鸡豚狗彘(猪)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可以想象一下,在七十岁都难以吃上肉的年代,猪,宝贝猪也;猪八戒,实富贵病之产物也——那么,猪,究竟是怎样一步步被污名化的呢?
唐代笔记小说《朝野佥载》引用古人的相书说:“猪视者淫”,“猪视”就是“目长而慢准”,双目细长而无神、视物无聚焦点之意。国人的相术文化首先把猪拉下污水池。
《左传》记载,有一次卫灵公为了夫人南子召见宋公子朝(南子为宋国人,未嫁时与宋公子朝私通)。“野人歌之曰:‘既定尔娄猪(母猪),盍归吾艾豭(公猪)’”(已经满足了你们的母猪了,何不归还我们那漂亮的公猪呢)——自此,猪的形象添了淫乱。秦始皇大约受了嫪毐的刺激,也痛恨“艾豭”’,所以南巡时,他令人刻石定下法律:“夫为寄豭,杀之无罪”。
《孟子》又说:“君子之于禽兽(当然包括猪)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意思就是说,君子可以吃猪肉,但不可以听到杀猪的声音;君子嘴里可以吃猪肉,但需时刻想着好生之德。这就是叫《三国演义》的吕伯奢远离后厨,让手无缚鸡之力的妻子自己去杀猪款待逃跑的曹操一样。这可能就是最早的大男子主义(chauvinism)和“伪君子”(hypocrite)理论了。
于是,当君子远庖厨后,他们一边享受着猪带来的美味:红烧猪蹄、回锅肉、狮子头……却一边忘了猪长什么样,真是吃完不认猪了。
红烧猪蹄
吕后大概不知道相术是迷信的,所以她把戚夫人的手脚砍得跟猪脚一样长,还为戚夫人起了名字叫:“人彘”。当人把别人当猪一样对待时,这个人也真人不如猪了。
猪又因为能吃的特性与传说中贪食贪财的“饕餮”联系起来。《史记》描述不成材的缙云氏子弟说:“贪于饮食,冒于货贿,天下谓之饕餮”。因为猪能吃又是最早的商品交换物,所以太史公把纨绔子弟的行径用猪的特性作比。今人考古也发现,远古时期的器皿,刻画于其上的饕餮的重要取象依据就包括猪。
有趣的是,猪在其它国家也经历了相似的遭遇。比如,古代的印度水神曾化身为野猪来战胜恶魔。后来猪的形象一路走低,在后来的佛教中,猪却贬为天神的车驾。美国家喻户晓的猪代表是“三只小猪”,第三只小猪因为用砖头建屋子和凭借过“猪”的智慧,不仅没像前两只猪一样被狼吃掉,还把狼反噬掉。到了上世纪60年代,由于普遍的种族歧视、执法不公,美国警察却成臭名昭著的“猪”化身,黑人甚至用pig heaven(猪天堂)来代替警察局——猪何辜哟,看来全球的人儿本性都是相通的,忘恩负义的人儿哟!
三只小猪的故事
在猪全球污名化的时候,当代科学家却开始研究如何在全球移植器官短缺的处境下实现猪器官移植,猪也大有成为挽救生命垂危病人的英雄之势。而国人人均年啖猪肉40公斤,何妨学着当代苏格拉底的口吻致敬它们:“不做忘恩负义的人儿,却做舍身成人的猪儿”。
02
隐秘而伟大的鸽子
人类的英勇历史如果编撰成书,那至少有三份之一的戏份会属于动物的。正如刻画亚历山大大帝,画面少不了布塞菲勒斯(其爱马);不到一米六的拿破仑,也只有在书写时添上马伦戈才成其伟岸;而谈三国的风云人物,又怎么少得了赤兔马、的卢呢?但第一个可以称得上“隐秘而伟大”的动物,鸽子当仁不让。
驯化后的家鸽作为信使最早可谓追溯至公元前5世纪。当时波斯帝国的居鲁士大帝开始利用白鸽传递文书,统治其庞大的帝国。更有趣的是,白鸽的信使才能发展到公元10世纪时,因缘际会,使其成为历史上第一个“快递员”。
白鸽
当时统治北非的伊斯兰领导哈里发阿齐兹,有一天对大臣说自己很想吃千里之外的黎巴嫩的鲜甜樱桃。大臣抓耳挠腮,不得良策——直到看到白鸽。大臣当时当然不能精确地知道白鸽的飞行距离可达1800公里,速度可达140公里每小时,但是白鸽“飞得又快、又远、又能精准认路”的习性已经家喻户晓。于是,大臣传递信息后,黎巴嫩那里飞起了600只鸽子,每只鸽子携带一个装着一颗樱桃的小包裹。最后,阿齐兹很快收到了历史上第一份完全由动物充当“快递员”速递的生鲜。
异曲同工的是,晚唐诗人杜牧的《过华清宫》记:“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这是一幅纵马飞奔为红颜的画面。
中国最早记载白鸽的“快递员”属性的,是五代的《开元天宝遗事》。其记:“张九龄少年时,家养群鸽,每与亲知书信往来,只以书系鸽足上,依所教之处,飞往投之。九龄目之为飞奴,时人无不爱讶。”值得一提的是,早在张九龄之前,文人骚客喜欢用“鸿雁传书”来寄寓乡思,那是借了《史记》苏武的典故作为意象而已,鸿雁事实上并不具备鸽子充当信使的能力。
帝王将相、英雄豪杰书青史,而白鸽也以其传奇般的英勇青史留名。1870年的普法战争,被包围封锁的法国人在绝境中使用热气球载着白鸽穿越了德国人的防线,为巴黎传回了数千条价值连城的信息。由于无线电报尚未发明,白鸽在普法战争中充分显现了通讯的能力后,欧洲各国都在建设着自己的“信鸽通讯系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法国的军鸽“雪儿阿美”(Cher Ami,法语为“亲爱的朋友”之意)书写了鸽子与人类可歌可泣的篇章。
1918年10月,美军的一个近两百人小部队迷失在被德军包围的丛林里,部分受伤的士兵不久在饥渴与绝望里死去了。少校把最后一线求救通讯的希望寄托于军鸽上。放飞第一只,被德军射了下来;第二只,又被射了下来......最后,只剩“雪儿阿美”了。当它起飞后,不久也被德军射中掉了下来,大家看了看,它的一只眼睛和一条腿都被射中了。就在一片愁云惨淡中,“雪儿阿美”在一片血海里,振作了起来,它像凤凰涅槃一般浴血重生,再次振翅高飞。它在不到半个小时里飞回了四十公里远的大本营,一百多名的士兵因此得救。
“雪儿阿美”由于不亚于冲锋陷阵的士兵的英勇而获得了法国荣誉勋章,在死后又入选了赛鸽名人堂,其标本至今仍在美国国家历史博物馆展览。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雪儿阿美”的同胞——美国军鸽G.I.Joe因为拯救了近一千名英军而获得迪肯勋章——动物界的最高军事奖章。
当白鸽在近现代的欧洲各国走向了英雄传奇之路,在古老的东方却止步于布尔乔亚的饱后娱乐。清代《广东新语》记载:“岁五六月广人有放鸽之会,……择其先归者,以花红缠鸽颈。”两相对比,却也成了一个时代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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