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乔治亚州罗克代尔郡日前发生一起枪击命案,三名蒙面少年凌晨闯入一间民宅,正要行窃时被屋主发现后开枪击毙。
三名死者年仅15、16岁。
视频来源:看看新闻
警方表示,这起事件于9月16日凌晨4时在白橡树苑(White Oak Court)一间民宅内发生,死者为两名16岁少年与一名15岁少年,三人皆来自科尼尔斯(Conyers),其中两人是兄弟,他们打算蒙面入室抢劫,被屋主发现后在草坪上引发枪战。
邻居表示,他睡到一半突然听到一连5声枪响,原本还以为自己在做梦,然而再次听到时他醒来了。“我听到有人大声呼救,出去查看时又听到了一次,结果看到一名男子倒在地上,以及我的邻居在场。
警方抵达现场时,发现一名男子倒在车道上已经死亡,其他两名少年则是倒在街上,看起来应该是要逃走时被射伤,他们虽然被紧急送医抢救,但仍抢救无效身亡。
有邻居透露,在枪战发生前,目睹了其中一名蒙面少年先向屋主亮枪并射击。
被抢劫的屋主没有受伤,目前也没有受到指控。
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当事人拥有保护自己免受威胁的权利,必要情况时甚至可以使用致命武力反击。
美国法律是如何判定正当防卫的?
在美国司法界,一个普遍接受的原则是,个人可以在适当的情况下保护自己免受伤害,即使这种行为通常构成犯罪。在美国的法律体系中,每个州允许被告在被指控犯有暴力罪行时要求自卫,美国联邦层面的法律是如此。
但是,在美国,有关自卫的具体规则因各州司法管辖区而异。而且美国是讲究案例法,所以,如何判断正当防卫需要结合各州的各自历史案例,及案件实际具体情况进行法律判断。
 什么是正当防卫判断起来比较复杂。为了更好地从法律角度判断具体情况,美国各州制定了规则来确定何时允许自卫以及受害者可以使用多大的力量来保护自己。
美国各州之间虽然确切规则不同,但在判断何为正当防卫时候, 所考虑因素基本相同, 这些基本因素(原则)包括:
威胁是否迫在眉睫?
作为一般规则,自我防御只有在用于应对直接威胁时才使用武力是合理的。当然,这个威胁包括口头威胁,如果这个口头威胁导致目标受害者立即担心身体受到伤害。
然而,没有伴随的直接身体伤害威胁的冒犯性言论并不能证明在自卫中使用武力是正当的。
此外,一旦威胁结束,在自卫中使用武力通常会失去理由。例如,如果侵害者攻击受害者但随后结束攻击并表明不再存在任何暴力威胁,则危险威胁已经结束。在此时受害者对袭击者使用武力将被视为报复性而非自卫。
害怕所产生的恐惧是否合理?
即使侵略者的行为实际上并不意味着被感知的受害者有任何伤害,有时自卫也是合理的。
在这些情况下该如何判断呢? 
这时候判断的标准是,关键要看,在这个类似情况下的一般任何“合理的人” ( 也可以认为是有正常理智的人)是否会立即感受到人身伤害的威胁。“合理的人”的概念是一种法律上的解读,在实践中会有不同的解释,但它是判断一个人对即将来临的危险的看法是否合理使用保护力的最佳原则。
我们可以举例说明一下,比如这个场景:两个陌生人在城市公园中走过,一个人并不知道有一只蜜蜂在他的头上嗡嗡作响。另一个人看到这一点,并试图友好,快速走向另一个尝试赶走蜜蜂。那个头上有蜜蜂的人看到一个陌生人的手朝他的脸甩过来,猛烈地撞击着另一个人的手。虽然这通常相当于攻击,但是法庭很容易发现陌生人的手向一个人的脸突然移动会使一个合理的人得出结论他有直接的身体伤害的危险,这将使得使用武力合理地行使自卫权。虽然尽管这一切被认为攻击者并没有伤害。
不完美的自卫 
有时,一个人可能真的害怕即将发生的身体伤害,而这种伤害是客观上不合理的。如果这个人使用武力来保护自己免受所感知的威胁,那么这种情况就被称为“不完美的自卫” (比如:防卫过当)。不完美的自卫并不能使一个人免于使用暴力罪,但它可以减轻所涉及的指控和处罚。然而,并非每个州都承认不完美的自卫。
按比例自卫
使用自卫也必须与有关威胁的水平相匹配。
换句话说,一个人只能使用尽可能多的力来消除威胁。如果威胁涉及致命武力,那么为自己辩护的人可以使用致命武力来抵抗威胁。但是,如果威胁仅涉及轻微的武力而声称自卫的人使用可能造成严重身体伤害或死亡的武力,那么自卫的主张就会失败。
退让的责任
关于自卫的原始法律要求当事人首先在试图使用武力之前避免暴力。
这也被称为“退让的责任。”虽然大多数州已经在涉及使用非致命武力的情况下取消了这一规则,但美国许多州仍然要求一个人在施加致命武力之前试图逃避这种情况。
坚守阵地 
与退让的责任相反,美国许多州制定了所谓的“坚持立场”的法律。
“坚持立场”或者“坚守阵地”是指允许受害者同侵害者进行直接的对抗;如果属于非致命的情况,这些州取消了“退让义务”的要求并允许自卫。如上所述,然而,当涉及可能导致生命伤害的时候,不同的州对是否允许使用“坚守阵地(立场)” 是有不同意见的。
城堡主义 
美国有些州即使要求受害者遵循“退让原则”, 就是说不和侵害者直接对抗, 但也通常允许个人对非法进入他们家的人使用致命的武力。
这条规则,也被称为“城堡主义”,这条原则允许人们通过致命的力量保护自己的家园免受入侵者的侵害。
城堡法是美国很特别的东西:只要在一个人的“城堡”里(城堡指家,有的州包括车,有的州包括工作地点),一个人可以用致命武器(主要就是指枪)防御入侵者。
正如加州持枪法跟德州持枪法相差十万八千里一样,每个州甚至每个县的城堡法相差也是十万八千里。其中德州的城堡法被称为典型的强城堡法。强城堡法允许房主人可以主动向入侵的陌生人开枪,甚至可以坐在车里向试图强开车门的人开枪。
而加州是典型的弱城堡法,房主人只有在先警告、然后退让、已经被侵害、走投无路时才能防御性的开枪,而且只能在自己的家,不能在自己车里。
加州法律规定,如果你有机会逃离家里来躲避,你应该先逃走并报警。如果逃不走,你应该躲在房间的角落里并拨通911,让接线员听见你防御的全过程。最好你还要喊几句你别过来,我要开枪了之类的。等敌人踹开你最后的一道房间门才能开枪。
而在美国德州,只要在你自己家,如果你听见有人在敲你的家门施加侵害,你可以抄起家伙把对方干掉。
在美国,由于城堡法的存在,即便是城堡法最弱的地方,遇到持凶器抢劫的歹徒,先发制人是合法的,而且不但刑法没有责任,在民法下,通常也不需要赔偿劫匪。
不论如何, 了解了以上一些通用的法律原则之后, 或许有助于我们对什么是正当防卫做出自己的判断,另外大家出国的话也可以选择法律保护措施比较完善的地方,这样能够很大程度上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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