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在美国有多难?
首先,要找个工作——今年全美国仅有0.5%企业提供H-1B工作签证。
其次,要锦鲤附身,能抽中H-1B——20万余人抽6.5万个常规名额和2万个高学历名额
最后,不要RFE——有60%的案件被要求RFE,补交材料后的通过率也仅60%
好在,希望总是有的
前不久,一个状告USCIS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在要求RFE后,以不是specialty occupation(职位专业性)为由拒发H-1B”的案子开庭。
哥伦比亚地方法院认为移民局specialty occupation释义过于狭隘涉嫌“反复无常且滥用酌情裁量权”,考虑到原告F-1签证即将到期,她将失去工作且长时间离开美国,从而导致“重大困难”,法院判决移民局败诉。
众所周知,美国实行判例法,遵循先例原则,这个判决对以后发生的同类案件具有非常好的借鉴意义。
隶属于Lexis Nexis集团的Relx公司的“数据分析岗”,录用了一位持有F-1签证的女生后,为她提交了H-1B申请材料。
通常来说,申请H-1B的岗位必须是specialty occupation,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1.这个岗位的准入门槛为本科及以上或同等学历(如果工作内容过于简单,高中生也能做,则不满足)。 
2.这个岗位的学历要求,对行业内的其他雇主来说也是普遍的(如果仅申请者一家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要求是不行的,其他公司也得有同样的要求)。
3.雇主在招聘的时候就要求必须是本科及以上或同等学历(招聘的时候没说要本科,事后又要求本科的就不行了)。
4. 工作内容的复杂程度,必须要求本科及以上或同等学历才能够完成。
雇主在提交H-1B申请时,需要先向劳工部申请LCA,选择SOC 代码。
众所周知,劳工部的SOC 代码分类并不能涵盖所有的专业性岗位,尤其是跨领域的岗位。这时只能选择一个叫做Others的大类——通常来说,这个Others更容易被移民局盯上
原告的“数据分析师”岗位本应属于“Business Intelligence Analyst”,其代码是8位数。劳工部的网站没有及时更新,无法容纳8位数的SOC 代码。
因此雇主无奈之下,只能选择6位数代码的Others——Computer Occupation, All Other。
在申请材料中,雇主解释了这个岗位应该属于Business Intelligence Analyst,同时使用了O*NET编码进行比对O*NET编码涵盖1000多种岗位,分类更细)。
移民局明知劳工部网站的系统缺陷,发出RFE后,仍以Others大类太宽泛,O*NET也不能证明这个岗位是Specialty Occupation为由,拒发H-1B——这大概是移民局拒签的top1理由。
随后,Relx,Lexis Nexis,和该F-1签证持有者起诉移民局
然而诡异的是,就在原告将移民局告上法庭不久,在没有任何预兆和通知,也未告知原因的情况下,移民局重开了这个原已被拒绝的案子,并且发了一份和之前几乎相同的RFE
对此,法院驳回移民局对Specialty Occupation的狭隘解释,认为原告提供的材料很充分(“a distinct occupation which required a specialized course of study,” as supported by a “mountain of evidence” that “more than meets the 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 standard,”)。
并且在劳工部官网上,Computer Occupation,All Other类别的最低要求也是本科学历即使按照O*NET的岗位分类,O*NET对于该岗位的描述是:绝大多数(90%)招聘该岗位的雇主都要求有本科学历。
移民局发出的RFE和前一份几乎相同,未要求其他新信息,对此法院“高度怀疑其违反规定”( the court found the circumstances of the reopening “highly suspect and contrary to the regulations.”)。
考虑到原告的F-1签证即将到期,她将失去工作并长时间离开美国,从而导致其生活“重大困难”(“significant hardship”) 。
哥伦比亚地方法院认为,这是一个明显的判断错误,USCIS任意和反复无常地行事,并滥用酌情裁量权,拒绝雇主申请H-1B签证(was a clear error of judgment, and that USCIS “acted arbitrarily, capriciously, and abused its discretion in denying employer’s petition for H-1B visa status” on behalf of the data analyst.)。
故判决移民局败诉,移民局需通过原告的H-1B申请。
在川普“Buy American Hire American”政策影响下,美国过去1年的签证拒签率已经达到了10年来最高值,H-1B的申请流程也格外混乱,要求RFE比率也从2018年以前的20%左右剧增到60%。
纵然补交材料,最终批准率也只有60%
这个案件的胜诉,对以后发生的同类案件有着非常好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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