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西区发生怀疑有人假扮分享汽车司机 (ride share driver),接载一名女子后将其性侵犯,警方正调查案件,并追寻疑犯下落。
    案发在9月1日的凌晨3时30分左右,一名女子利用手机程式,呼召分享汽车后,在Weston Road and Lawrence Avenue区域,被一名驾驶黑色汽车的男子接走。
    女子一直以为这是自己呼召的汽车,不过,当汽车开至Don Mills Road 夹York Mills Road 区域,男司机露出狼相,并性侵犯女子。
    事主其后报警求助。警方形容,疑犯是黑人,年约40岁至50岁,中等身材,黑色短发;而涉事的汽车是一部黑色四门的福特Fiesta (图)。
    任何人有资料提供,可以致电 (416) 808-7474 或灭罪热线 (416) 222-8477。
    另外,在斯高沙省哈里法斯市,一名前的士司机,涉嫌性侵犯一名酒醉后不省人事女乘客的案件,重审后宣判。法官判被告罪名不成立。
    案中的男子阿拿维 (Bassam Al-Rawi) 于2015年被警方控以性侵犯的罪名。
    资料显示,当年的5月23日深夜,警方巡逻时发现女事主下身裸露,坐在男子驾驶的的士后座,不省人事。警方怀疑阿拿维性侵犯对方,将其拘捕,及后控以有关罪名。
    案件于2017年审理,当时的法官Gregory Lenehan指出,女事主酒醉但仍有可能同意与司机发生性关系,裁定阿拿维罪名不成立。有关判决引起多方面争议。
    检控当局不报,提出上诉,该省高等法院裁定原审法官有错误,将案发还重审。
    于今年初,法院再度审理案件,而法官最后亦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法官Ann Marie Simmons在昨日宣读判决时表示,有合理怀疑,阿拿维当日驾驶时,是否可以将手后伸,将女乘客的外裤及内衣脱下。另外,在被告口唇上的女子遗传基因DNA,未必一定是与女子直接身体表触而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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