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A:最终裁定
注:
第一优先EB-1:
杰出人才、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跨国公司高级主管或经理;
第二优先EB-2:
拥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员,以及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第三优先EB-3:
不具有高等学历的技术工人、专业人员;Other Workers:非技术劳工;
第四优先EB-4:
特殊人员;Certain Religious Workers:宗教人士;
第五优先EB-5:
投资移民。
根据职业移民排期表A,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
EB-1类别排期为2014年1月1日,倒退两年半;
EB-2类别排期为2017年1月1日,原地踏步;
EB-3类别排期为2014年1月1日,倒退两年半;
EB-4类别显示“U”,即unavailable不可用;
EB-5类别排期为2014年10月22日,前进7天。
表B:递交申请


根据职业移民排期表B,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

EB-1类别排期为2017年10月1日,原地踏步;
EB-2类别排期为2017年6月1日,前进4个月;
EB-3类别排期为2016年6月1日,原地踏步;
EB-4有名额,无需排期;
EB-5类别排期为2014年11月22日,前进7天。

表B的作用是,I-526获批之后,如果你的优先日在表B之前,你就可以在美国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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