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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8日,交通运输部制定发布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JT/T 1178.1—2018,以下统称JT/T 1178.1标准),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部分规定了载货汽车的整车、制动系统、安全防护、载荷布置标识与系固点、报警与提示等安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 N1 类、N2 类和 N3 类的载货汽车,不适用于牵引货车和半挂牵引车。
内容中包含了对营运货车的LDWS、AEBS等安全技术的要求。
一、营运货车安全定义
营运货车的安全对道路交通管理至关重要,这也是为什么在营运车辆安全准入管理体系中,要加入自动驾驶功能要求。
在《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094-2016)和《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货汽车》(JT/T 1178.1-2018)中,明确要求重点营运客货车须配备车道偏离预警系统、前撞预警系统等智能辅助自动驾驶系统。
营运货车和客车的安全技术管理,也就此纳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18—2020年)》中,管理部门要严把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关口,不得为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办理营运手续。
1178.1是继营运客车正式在2018年开始实施相应安全辅助驾驶技术后,针对货车行业的安全技术标准。
标准规定,总质量大于 18000kg 且最高车速大于 90km / h 的载货汽车应具备车道偏离报警功能和车辆前向碰撞预警功能,车道偏离报警功能应符合 JT/T 883的规定,车辆前向碰撞预警功能应符合 GB/T33577的规定。该规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第 25 个月开始对新生产车型实施。
注:GB/T33577智能运输系统车辆前向碰撞预警系统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
这意味着自2020年5月1日起,满足相应条件的营运货车将需要按照883的要求,安装相应的LDWS功能。前向碰撞预警则要按照国标GB /33577的要求。
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且最高车速大于90km/h的载货汽车,应安装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ESC),ESC的性能应符合JT/T 1094-2016附录A的规定,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T18655第3级及GB/T17619的规定。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且最高车速大于90km/h的载货汽车应安装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该规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第37个月开始对新生产车型实施。
从2021年5月1日起,相应的载货汽车就要安装AEBS系统,具体要符合哪些技术标准,有待于后续的研究和推出。
这种方式同营运客车相关标准的推出事实上一脉相承。预警类功能同涉及控制执行类的功能要求不同,具体的技术指标也不同,比如,AEBS功能同ESC安装的要求时间点相同,因此在实际推广实施上,会有较大的差异。
二、2-3年过渡期不等
对此,标准制定委员会早有预期。
车道偏离预警系统可有效的提醒驾驶员注意车辆偏离既定车道,是典型的辅助驾驶手段。在N3类载货汽车首先配备,主要是考虑车辆重量较大, 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因此要求其先配置。
JT/T 883-2014 营运车辆行驶危险预警系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碰撞和轨道偏移)轨道偏移包括 GB/T 26773,并要求能够识别黄白虚/实线、双黄双白虚/实线和黄色白虚实线。
注:GB/T 26773-2011 智能运输系统车道偏离报警系统性能要求与检测方法。
碰撞预警功能装置是一种辅助安全驾驶的手段,可极大避免驾驶疲劳引发的交通事故。由于目前相关技术在我国尚不成熟,因此给予一定的过渡期实施。
本标准对 N3类车进行了要求,也是本着重卡先试的原则,同时由于 AEBS 产品与车辆现有系统集成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标准对该条款给予了过渡期。
营运货车载重不同,在标准制定的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较多,因此给予的时间过渡期也最长。
三、牵引货车同步实施
《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包括全部营运货车,但根据管理需要分为两个部分,第1部分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和牵引货车除外), 第2部分为牵引车辆(包括半挂牵引车和牵引货车) 与挂车,其中1178.1部分是第一部分,主要适用车辆范围为营运货车中的非牵引货车,也就是除半挂牵引车和牵引货车以外的载货汽车,一般专项作业车不属于营运类车辆,因此也适用于该标准。
《牵引车辆与挂车安全技术条件》对牵引车辆、挂车以及汽车列车提出了与当前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要求,与《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和《载货汽车安全技术条件》两项标准共同构建了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的基础性标准体系。 
《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2部分:牵引车辆与挂车》(JT/T 1178.2-2019)则主要是针对的牵引车与挂车,该标准已经在2019年7月1日正式实施。
1178.2规定,牵引车辆应具备车道偏离报警功能和车辆前向碰撞预警功能,车道偏离报警功能应符合JT/T883的规定,车辆前向碰撞预警功能应符合GB/T 33577的规定。该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对新生产车型实施。
最高车速大于或等于90km/h的牵引车辆应安装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AEBS的性能应符合JT/T 1242-2019的规定。标准实施的过渡期中,该功能自2021年5月1日起对新生产车型实施。
营运货车中载货汽车和牵引车在ADAS辅助驾驶技术的应用上,时间同步。没有赶上营运客车的装配浪潮,第二波AEBS、LDWS功能又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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