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
庭审现场。唐辰佶 图
八年前,在货轮上做水手的张某伪造自己与海盗搏斗被害的现场,骗取公司80万元保险金。
最终,张某选择投案自首。他称,自己给父亲和妻子治病,负债累累,因而制造假死来骗取赔偿金。日前,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2019年8月21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另追缴赃款发还被害单位。
抽自己的血伪造现场
2009年,张某妻子做了一场髋关节置换手术。为此张某四处借钱,欠下10万元债务。紧接着,张某的父亲又被诊断出帕金森病,需要大额诊疗金。另外,家里两个孩子也到了上学的年纪。
作为家中唯一劳动力,张某倍感压力。2011年5月,受到韩剧的启发,张某萌生了编造意外事故来骗取经济赔偿的念头。
“我当时想如果这样可以换来三四十万块钱,解决家中的经济压力,我之后赚了钱再还给公司就可以了。”张某在庭审中表示。
2011年8月24日,张某所在的巴拿马籍货轮从日本起锚开航,驶向上海外高桥四期码头。8月27日下午2点多,妻子胡某接到了张某的电话,张某告诉她船马上就要靠岸了。

张某伪造的血衣。虹口检察院 供图
8月27日晚上11点,张某准备好逃生所使用的装备和一点现金后,用针筒抽了自己两管血。随后,他来到甲板上,将血滴在自己的衬衣和地面上,并将衬衣撕破,伪造自己与海盗搏斗被害的现场。
做完这些,张某将针管和手机扔进了大海里,自己也纵身跃入水中。
8月28日凌晨是张某的值班时间,船长发现张某没有出现,拨打房间电话无人接听。二副去张某房间找人,发现房间空无一人。船长感到了异常。
凌晨1点,货轮停靠码头后,有人在甲板上发现了大量血迹和一件血衣。船长立马向上海代理汇报了情况,代理报警。
而他们想要寻找的张某,当时正在离船不远处的水里拼命游着。
“我在海里游得非常困难,我记得好几次差点撑不下去。”张某在庭审中称,“我当时差点要放弃了,想着就算死了家里也能收到一笔抚恤金。”
大概坚持了3个多小时,天将亮时,张某成功上岸,开始回家的“逃亡”路:他从上海坐长途客车到达苏州,再从苏州换车前往聊城,在聊城的小宾馆里待了一个星期,再坐长途车赶到阳谷。家中的父亲见到张某很惊讶,“你还活着呀,活着就好。”
为了让父亲帮助隐瞒,张某谎称自己在船上杀了人,要躲避一段时间。父亲将他安顿在平日无人会去的养鸡棚,一躲就是3个月。
“父亲病也看了,孝心也尽了”
民警登轮勘查现场后发现,血迹喷溅流向不符合正常侵害案件的情形,公安将该案件定义为疑似被侵害案件并开展调查,但张某的尸体迟迟未能找到,无奈侦查完成后,仍然未果。
鉴于张某服务期间失踪并假设死亡,船务公司最终与其妻子胡某达成和解协议,并给予约80万元赔偿金。
2012年春节,张某父亲突然告诉胡某,张某并没有死,只是在船上犯了事,用假死躲避。胡某了解情况后,便劝说丈夫张某将赔偿金还给船务公司,被张某拒绝了。
此后不久,张某带着妻子和两个孩子搬到了离家50公里处的一个小镇上,花3000元买了一个新的户口身份,东躲西藏地生活了7年多。
“我一直不敢用自己的真实身份,只能靠打零工生活至今。”张某供述,他用“命”换到的赔偿金,其中10万元被用于偿还妻子做手术时的借款,20万元用于为父亲治疗帕金森病,剩下的钱在日常花销中所剩无几。
张某称,这些年里他备受煎熬,因为身份问题失去了很多发展和赚钱的机会。
2016年张某父亲去世。“父亲病也看了,孝心也尽了。”张某在庭审上说。他有了自首的想法,同时,家人对自己的诈骗行为一直表示反对态度,“我(回来)第一天和她(妻子)见面之后她就一直在劝我自首。”
他在庭审中表示,“对公司万分地抱歉,感受到良心上的谴责。”他回家后得知,自己“死亡”后公司多次打电话安慰家属,报销家属来沪路费,还组织同事募捐。
张某称,他一直没有放弃赚钱还给公司的想法。
庭审中公诉人询问张某现在能退回多少钱给公司。张某回答,“我能退个一万两万的吧,我老婆要再动一次手术,家里还有两个孩子。”
投案自首,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2018年7月,山东省公安厅对省内户籍人口可能存在“双重户籍”的情况进行大数据排查,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张某存在双重户籍。民警立即联系张某本人,电话里,张某承认了双重户籍情况。
2018年11月27日上午,张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随后,张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上海虹口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9年8月21日,该案在虹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被告人张某和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认定的罪名均没有异议。
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了其在船上被侵害的事实,骗得数额特别巨大的钱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同时,他的行为给公司、同事和家人带来了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难以磨灭的心理阴影,难以承受的精神压力,提请合议庭综合被告人张某投案的具体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依法量刑。
辩护人称,嫌疑人实施犯罪时面对生活的绝对困境,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嫌疑人作案手法幼稚,他所做的一切无法提供“被侵害死亡”的法律证据,只能证明失踪。公司也在赔偿协议中标注了“一旦张某生还,要退还赔偿金”,因此不属于诈骗情节非常恶劣。辩护人认为,嫌疑人投案主动,供述及时,系初犯,请合议庭以自首情节予以减轻处罚。
最后陈述中,张某表示,“我对我所做的事情感到万分后悔,不应因生活的一时苦难而犯罪。我以后会努力赚钱来偿还公司。”
法院审理后认为,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减轻处罚。
8月21日16时10分许,虹口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另追缴赃款发还被害单位。

本期编辑 邢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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