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子弹飞》里葛优有一句大家耳熟能详的经典台词:“你带着老婆出了城,吃着火锅还唱着歌,突然就被麻匪劫了……”来形容人在面对突发事件时的无措以及糟心,而小纽经常要面对小伙伴们与葛大爷一样的糟心经历心情:
“我每天老老实实早起打卡,
勤勤恳恳上班,
突然就被公司裁员了……”
失业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在美国被裁员这件事,对绿卡和公民来说也许是“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但对于H-1B来说被裁员就称得上惊天动地了,必须要有合法身份才能留在美国的外国人一旦失去了身份,就可能会面临着立即离境的棘手问题。
每一个被裁员的小伙伴来找小纽时都是急火攻心,面对这样突如其来的变故,小纽首先要劝大家:
冷静!
美国移民局规定,突然失业的H-1B、O-1、L-1等工作签证持有者长达60天的宽限期Grace Period60天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算太短,这时候对大家应对激变的考验就开始了,60天内如何做好规划、适应改变非常关键!

今天小纽的文章就要和大家讨论一下,H-1B们如果突遭“裁员厄运”应该如何理性应对?
1
找新工作
如果能够在失业之后,火速拿下新offer换工作,由新的雇主申请H-1B Transfer,那么这确实是最完美的解决办法。只要新的雇主为你提交了申请且你在60天内收到了USCIS的受理收据,那么基本上就可以不会有什么大麻烦了。
一般这种情况推荐大家使用移民局的PP加急服务(Premium Processing),缴纳$1,410后可以在15个自然日之内拿到审批结果。有的小伙伴可能听闻过拿到H-1B Transfer的申请收据后就可以去新雇主处上班了,但小纽还是建议大家在拿到获批通知书之后再开始为新雇主工作,因为以现在移民局严格审查H-1B的常态看,不知道这份申请可能会有什么幺蛾子。🤷‍♂️
因为有了60天Grace Period的规定,
就一定要格外注意这个时间点!
如果是在失业的第61天才收到USCIS的收据,那么就建议先离开美国、前往海外的美国使领馆申请H-1签证再返回美国了。
理论上移民局不一定会要求申请人离境激活这份H-1B,但如果遇到非常严格的移民官,一旦发现申请是在60天之后才递交的,那么这位申请人就会留下一段“非法滞留”的黑历史了。

如果是在失业的第60天内已经收到USCIS的收据,即使60天之后还没有拿到H-1B获准通知,也可以在美国境内等待申请结果,除非最后这份申请被拒批,那申请人就应该火速离境了。
另外要注意,针对同一份H-1B来说,失业后60天的宽限期只能用1次;但针对不同的H-1B,每次失业后都会有60天的宽限期。
2
换身份
很多时候生活的轨迹并不会完全按照我们的意志发展下去,所以如果60天之内没有找到一个愿意雇佣你、且为你提供H-1B的新雇主怎么办?
面对这种情况大家也不要着急,因为H-1B签证抽到之后是有6年有效期,并且这个有效期不会因为你失业或者离境而“消失”。等于说你抽到的H-1B就属于你了,即使你离开美国、只要之后能找到新的雇主愿意为你提供H-1B,你可以省去抽签环节、继续使用之前没有用完的H-1B的。

现实中我们遇到过很多小伙伴,都在曾经有过一份有效H-1B的情况下离开美国,之后再次在美国找到新雇主又拿着H-1B回来的经历,所以“曲线返美”也绝对行得通
因此,即使在这60天宽限期内找不到合适的新工作,我们仍有两条选项,而选择走其中哪一条的鉴别方法也非常简单粗暴:
请问,你有一位拥有独立身份的配偶吗?
回答:YES!
👇
申请转换为配偶签证,
比如H-4或F-2
如果配偶有在美的独立身份,那么事情会好办很多。你可以在美国境内申请转换成为配偶的家属身份,继续留在美国找工作。找到新工作之后,只要请新雇主再为你提交H-1B申请就行。 
回答:NO!
👇
申请境内身份转换,
比如B-2旅游签证或F-1学生签证
递交了身份转换申请后,申请人可以继续留在美国找新的工作,如果有雇主愿意雇佣你,仍然可以为你提出H1B申请。身份转换与新的H-1B申请是两个独立的申请,不会互相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身份转换pending期间新雇主为你提交了H-1B申请,通常需要获批后离开美国去使馆面签H-1签证,回来美国后才可以开始工作。
不少小伙伴反映,在美国境内B-2旅游签证身份转换操作起来比较有难度,获批率不太乐观不过因为美国移民局处理身份转换耗时较长,所以即使最终B-2被拒签,大家也可以争取到一个时间差来找新的工作入职
3
划重点
最后,再来带大家回顾几个H-1B失业之后的经典问答!
01) 提问:60天宽限期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回答:从收到最后一个工资单开始计算。举个例子:假如你是28号被裁员,但你最后一张Pay Stub上标注的日期是30号的话,那么这60天是从30号开始计算的。
02) 提问:如果我不是被裁员了,而是自己辞职的话,也可以享受这个失业60天宽限期吗?
答:是的。60天宽限期的条例并没有特殊区分主动辞职与被动裁员,因此,即使你是主动辞职,60天的宽限期对你也同样有效。
03) 提问:如果我的工作签证申请没有通过,是不是也有60天宽限期呢?
答:没有。这60天宽限期只适用于雇佣关系早于工作签证有效期结束的情况。
04) 提问:如果H-1B持有者开始进入60天宽限期了,那么相应的H-4签证持有者还能工作吗?
答:保险起见,最好是不要工作。理论上来说,在60天宽限期内,H-1B还是在有效身份期内,所以相应地,H-4持有者也是在有效身份期内,因此H-4持有者可以合法工作。但是!USCIS也明确指出,H-1B持有者在60天宽限期内不能工作,但却没有规定说H-4持有者的情况,因此这是一个”灰色地带“。但我们还是建议H-4最好是可以停止工作,或者是跟移民律师确认过再做决定。
05) 提问:移民局是否有权利取消或缩减60天宽限期吗?
 回答:是的,移民局是有这样的权限的。移民局会根据不同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个案判定,其中常见的理由包括申请人有非法雇佣、欺诈或其他犯罪行为。
说了这么多,还是希望大家在遇到突然裁员不要自乱阵脚,可以镇定下来理顺自己的思路,然后尽早规划好自己的方案。需要注意的是,因为美国的法律非常繁复,所以在面对这一类问题的时候,希望大家还是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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