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仙儿和我同年出生,但比我早三年入职场。
认识小仙儿的时候我研究生刚毕业,前一年暑期实习拿了转正,作为新人入职。公司第一周培训结束,我们大组搞活动,一起去一个酒吧,玩飞镖喝啤酒。
酒过三巡我渐渐不支,准备撤退,同组一个产品经理大哥拽着我胳膊,死缠烂打要我跟他回家。我怎么说他都不放手,那又是me too运动还没兴起的年代,我也开始有点慌了。小仙儿不知道从哪跑上来,一巴掌pia在大哥的毛绒绒手臂上:fuck off, she’s going home with me.
我还就真跟她走了。上了优步以后我跟她说谢谢帮我解围,她说没事儿,那种人,欠抽。
下了车才知道她现在暂时住在附近酒店,其实是要在公司的西雅图分部入职,只是来湾区培训。我又困又晕,进了她房间看到有两张床,直接顺势昏倒在了一张床上,迷迷糊糊听到小仙儿说,这孩子,缺根筋。
第二天是周末,我在床上瘫软起不来,全身肌肉都酸。小仙儿刷牙洗脸护肤化妆完了看我还不起,腾得一下跳到我床上钻进我被窝里,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的鼻子就凑到我颈窝里使劲儿嗅:你咋这么香?
这等阵仗我哪里见过,就算见过也只在百合姬杂志里见过。立马乖乖投降。那个周末我们干了好多好多事,可以描述的事有:吃网红早午餐、骑车跨过金门大桥,去看张曼玉和黎明一见钟情的小镇,排队买了粉色纸盒子的蛋挞,在双子峰看了夜景,回来路上还被流浪汉强行索要了20块钱。

培训结束以后小仙儿就要回西雅图了,我哪里舍得,赶紧买张机票追上去。小仙儿说你傻不傻?周一还上班呢。我说不怕,周一早上5点就有飞机回去。小仙儿叹气,这孩子,缺根筋。
不是我傻,是和小仙在一起实在太美妙。之前男孩子我约会过不少,但和男孩子在一起,永远都好像在登山,目的是要到达顶峰,一旦到达,登山也就结束了。和小仙则不一样,不再有那个确定的终点,两人仿佛牵着手游山玩水,随时停下来招猫逗鸟,玩一整天也不腻。
那半年每周五天都在拼了命上班,希望老板对我能有个好印象,我好能尽快转去西雅图。每个周五晚就飞到塔科马,周一早上再飞回来。华大的哈利波特图书馆,声名在外的寿司之神店,菜市场的飞鱼,水族馆里的小海獭,湾区西雅图那点距离,硬是生生让我飞了个阿拉斯加尊贵会员卡出来。
终于和老板谈好转去西雅图工作的那天,我在公司走廊里给小仙儿打电话:以后终于不用跑啦。小仙儿听了以后半晌没动静,半天回了我一句:其实我有个男朋友。

直到在机场见到小友我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小仙儿和小友一起来机场接我,我拿着出国时候带的两个大箱子和一个书包,就是我全部的家当。小仙儿看到我,像一枚流弹一样冲过来跳到我身上,习惯性地把头埋在我颈窝里蹭了又蹭。小友接过我的大箱子,对我笑了一下:欢迎回家。
之后的日子过于幸福,好像吸食过量,整个人懵逼到记不得什么具体的事情。只觉得小仙也很好,小友也很好,更好的是他们都并不属于我,我也不属于他们其中的一个人。我们是一个整体,不可切断。那段日子里每天和小仙互相用对方的面膜,嘲笑对方的粉底不好使,穿对方的内衣。争相给小友买衣服,小友又在情人节的时候买一模一样的衣服给我们俩。我们嘲笑他是笨蛋,哪有两个女孩子愿意穿一样的衣服?却又心照不宣地当天就把衣服洗好烘好,晚上一起穿着上床睡觉。
有一次我换好鞋准备出门去换牙医,小仙看着我脚上那双匡威,把我叫住:你穿凉拖去吧。我说为啥?小仙不屑:你这么能忍的性格,牙医弄疼你了你肯定不会说的;但他要是能看到你的脚趾都缩起来了,就知道下手重了,要轻点。
那时我想,这世界上我还能再遇到一个对我这么温柔的人吗?应该不会有了吧。
彩云易散琉璃脆,好时光过去得总是很快。再后来发生一系列事故,中间夹杂着误会,小仙毅然决然离开了美国,回到了国内工作,并且切断了和美国这边一切朋友的联络。我留在西雅图已无意义,很快又回到了原来湾区的组里;小友没过多久,也跳槽来了三番。
我和小友仍然常常见面,有时假装小仙根本未曾出现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有时假装不成。夜深人静时两个人面面相觑,都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我们对小仙的记忆,就好像渡边早季和觉对瞬的记忆,明明已经被抹去,却仍然夹在我们两个人之间的空气里,只能狠狠把自己压入对方的身体,证明中间夹的东西并不存在。
我仍然会给小友置办衣服、买书包,小友到了生日情人节也会买可爱的礼物给我,有假的时候我们会出门去爬山滑雪,但没有再回去过西雅图。有时我在梦里看到华大的樱花,在pike place的那家华人面包房买咖喱面包,好像和什么人开心地分吃。醒来洗把脸,就又该上班。
有时我想,我过不上正常人的爱情生活,可能还得赖小仙儿。她给我太多东西,对生活的温柔,在职场的勇气;即使她要走,都还留给我一个小友。我再也没办法从头开始了。小仙儿,你可真是个坏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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