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真的很喜欢谈恋爱,恋爱是我的灵魂。
小学时暗恋班上一个字写得很好的男生,我们心血来潮在一起学繁体字,他姓杨,我写的时候少写了繁体字中间那一横。他笑说,你是小龙女吗?我当时心脏砰砰砰快跳出来,心里说,对呀,你就是杨过呀。
初一时第一次恋爱,小男生问我班上谁篮球打得最好?我说当然是你啊,小男生说你肯定是骗我的。我说为什么?小男生说,因为越是漂亮的女生,越是会骗人。
整个少年时期暗恋一个男生,我们从小奥数上就认识,但初中他考到了本部,我只考到一个民办的分校;高中时我终于到本部,他却又去了英国。我们一直写邮件交流,天南地北,从心灵自由之路到紫式部,从吉诺比利到莫伦特斯,如果这世界上有精神伴侣的话,大概就是那个模样吧。不过他从那时候就又高又帅,而我小时候不打扮,还和男孩子一起踢足球,他一直把我当哥们。
多年以后我们各有伴侣,我去伦敦出差顺便见他,在酒吧的嘈杂里面他看着我:“那时还以为就可以那样拥有你一生”。
高三时因为拥有不同理想,和当时的男朋友分手。男友挺痛苦,我劝他一切都会好的,到时候我们去了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大学,又会开始崭新的生活。当时我们坐在操场旁边的石阶上,男朋友低着头说,可是四海列国,千秋外代,只有一个你。
大学的时候人在异乡,英语说得烂,极其孤独;上操作系统的课又太难,写不完作业,半夜在图书馆流眼泪。给朋友打电话说撑不下去了。朋友第二天横跨整个美国大陆飞过来,帮我把作业搞清楚交上去了,又带我出去吃饭。
火锅的腾腾雾气里,朋友看着我:写不出OS作业不怪你,但如果还不知道我喜欢你,可是真的傻了啊。
工作后时常加班,感恩节前一天办公室不知不觉人都走光,剩我一人留到晚上8点。同事不知怎么忽然回来拿东西。看到我吃了一惊,问我怎么安排的,我说没有安排。同事说我喜欢你很久,要不要和我一起回家。

恋爱是我的糖,我的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这短暂的半生里我几乎没任何好运,智商普通、家世平常、长相不值一提,在一个个难以入眠的漫长黑夜里,唯独恋爱的回甜使我觉得人生值得。那些被告白的时刻,被紧紧抱住沉沉睡去的时刻,闭上眼睛轻轻亲吻的时刻,几乎是人生的全部。
可如何忍心不再恋爱?那只想要触碰却收回的手,渐渐变成老夫老妻;心动的瞬间也被柴米油盐代替,约会变成两个人在餐馆各自盯着对方的手机,又变成争吵、互相指责、又渐渐妥协。受不了这样的过程,好像看着绝代芳华的美人渐渐在手心枯萎,那份甜变成酸、又再变成苦。
于是就只想恋爱,无法想象结婚、无法想象对彼此厌倦、与对方争吵,和对方商议谁该刷马桶谁该洗衣服,与对方生下小孩然后推诿养育小孩的责任,与对方的父母同住在一个屋檐,出轨、决裂又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和好。只想要甜,受不了一丝一毫的苦。
可能我是幼稚吧,但如果能一直恋爱、过甜甜的生活,我宁愿一直幼稚呀。

唠几句嗑:
  1. 之前写到space needle,就有西雅图的读者们来问,很抱歉我是以前在西雅图,现在已经搬到湾区来了。在西雅图时有很多很可爱的朋友,非常想念他们。
2. 上个周末早餐吃到一个挺好吃的三明治,croque madame,白酱和芝士的组合是我的最爱。祝大家hump day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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