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在脸书上分享该图,并评论:
「這是蘋果日報今日的頭版。
就這樣走了?還是60人之多。不是說好要守護香港嗎?怎對得起留在香港的「義士」和「死士」呀?60人集體畏罪潛逃,豈不是等於頂證其他暴徒也犯了非走不可的罪名嗎?一念之差,背負一生惡名。
不過既然要走,去台灣總比去德國美國好,總算是中國人的地方嘛。
台灣會怎樣處理?我認為肯定會來者不拒,其他暴徒不妨也認真考慮。台灣不會用人道考量(不然法國的黃背心暴徒也可以要求台灣庇護了),只是這些人在未來一年半載都是有政治利用價值的棋子,一兩年後怎樣就很難說了,或許有一天要坐漁船在清水灣上岸,潛回香港。
人既然去了台灣,也不妨靜下來,思考一下為什麼越來越多的台灣年輕人去大陸?」
最近因着读了些书籍,加上自己的思考,附上自己的感悟:
我們講民主,其實只是為了確認政府的「合法性」。
西方政府被人民看為「外來勢力」,是需要與之抗爭的,所以形成多黨民選;東方「主要還是中國」自古以來認為政府是「家長制性質」,是民族主權的捍衛者和代表,所以合法性是內在的,更多體現在民意上。這就說明其實民主還是不民主,不是從政治體制上就能一筆說明。
關於「言論自由」,不完全等同於民主,只有健全的法治才能保證言論不是胡扯和造謠,或不受任何威懾。但暴亂起於言論,大陸的現狀取決於對言論自由和穩定社會的平衡。這個隨著科技的進步,經濟的發展,會進一步放寬。所以這是「法治」的建設,算是代表人民利益的表現。
再說「反送中」,和民主也是兩回事,起初的反對更多是信任感缺失,擔心權力的濫用,這個法治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到底送不送始終要看國家利益,就算是再民主的美國,還不也出現斯諾登案、阿爾斯通案、孟晚舟案,遇上事情影響國家利益了才不和你談什麼民主人權。
總結下來,如果談合法性,只要大陸繼續深化經濟改革將不會影響其合法性;如果談法治,確實還有很多需要完善和學習的;如果談信任,國家有更大的責任和義務去幫助香港年輕一代,包括他們未來發展「正如越來越多台灣年輕人也到大陸走走看看發展一下」,重新贏得這部分人的信心;如果談國家利益,那沒什麼好說,華人有過屈辱史,好好研讀歷史就夠了。
如果以上問題都沒有思考過,然後不去提建設性意見,逢中必反,那我們就用談了。如果還因此用耶穌基督來當擋箭牌,我覺得真是對神的一種妄求,難道其他人不會求神幫助大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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