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账户
人财两空,全民注意!
部分华裔新移民在中国仍然拥有财产账户,是否需要向美国政府申报引发关注。
很多人由于不清楚或者故意隐瞒海外账户,导致严重后果。
隱匿中國帳戶 北卡華女恐關5年
一名住在北卡州的华人女子,因未将在外国开设的金额超过1万元的银行帐户,上报给美国财政部而被联邦起诉。
3日她在北卡西区联邦法院出庭认罪,将面临最高五年监禁和25万元罚款的处分。
据法庭文件,59岁边莉莉(Lili Bian,姓名皆音译)是中国公民、持美国绿卡,报住北卡夏洛特市(Charlotte)。
她承认在2015年6月30日有意没向财政部上报外国银行和金融帐户表格(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 Form,FBAR)。
根据美国法律,所有在其他国家拥有价值超过1万元的金融帐户的公民和居民,都需要依法上报该海外帐户所联结的金融机构、帐户号码、帐户类型和上报FBAR年度内帐户的最高额度。
边莉莉3日在法庭上承认2014年内她没有上报她在中国境内一家名为FungChen Securities的金融机构内超过1万元的金融帐户。
根据美国法律,故意未能上报FBAR罪成会面临最高五年监禁和25万元罚款。
边莉莉认罪后,同意上缴超过300万元包括现金、资金、多处房产和豪华汽车在内的罚款,这些资产都在边莉莉和儿子的名下。
边莉莉27岁的儿子周世云(Shi Yun Zhou,译音)今年1月则因被控共谋贩卖毒品罪和共谋洗钱罪罪成而被判九年监禁。
根据法庭文件,执法人员从2015年开始调查加州和夏洛特市间调查大规模大麻和其他毒品贩卖活动。
而2013年至2018年间,周世云就隶属于这一跨州非法贩毒组织,贩卖超过770千克的大麻和500克可卡因,再用赚来的钱购买住房和豪车。
2018年4月执法人员搜查周世云的住所,缴获大量毒品、三把手枪和弹药、电子秤、其他与毒品相关的用品,以及21万5106元现金。
周世云随后承认共谋贩卖毒品、洗钱和意图分销可卡因罪,今年1月被判九年监禁。
隐瞒国外账户资产 华人夫妇绿卡不保
17年10月有这样一个案例,美国绿卡持有人Kim承认自己故意隐瞒未申报其外国银行账户2,800万美金,将面临超过1,400万美元的民事罚款,以及可能的5年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Kim(Hyung Kwon Kim)是韩国公民,于1998年获得美国合法永久居民身份,居住在马萨诸塞州,后来在康涅狄格州。

1998年前后,Kim前往瑞士开设银行账户,以接收来自香港某个人的转账。
在接下来的几年中,Kim又在瑞士信贷、瑞士银行,Leu银行和Clariden Leu银行等多家银行开设账户。
2004年,Kim账户资金超过了2,800万美元。
根据美国FBAR规定,每个美国人(美国公民、绿卡持有人、外国居民),无论居住在美国还是在国外,在日历年的任一时间,只要所有外国帐户的总额超过$10,000,都必须申报FBAR披露该账户。
但Kim与瑞士的银行工作人员串通,密谋隐瞒美国政府。
银行工作人员协助Kim通过在列支敦士登、巴拿马和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虚假实体;
为Kim在美国购房、买珠宝钻石开支票给第三方;
为Kim大额提现购买珠宝带回美国提供便利;
还在08年美国严查离岸逃税期间,给Kim建议花掉或者把钱转到另一个金融机构等等。
这导致Kim在00年到11年期间(即提交99年至10年报表)提交了虚假的所得税报表,没有报告他拥有和控制的外国金融账户资产和产生的收入。
Kim案将于2018年1月26日正式判决。
Kim现在能确定的罪行之一是在1999年至2010年度故意不向美国财政部申报FBAR。
美国夫妇海外账户未申报 被严罚
美国夫妇就因为海外账户未申报,被罚到心肝疼!
据报道,纳税人珍.博伊德(Jane Boyd)因未申报13个在英国的银行帐户,今年初被联邦政府处以近5万美元罚金。
依据国税局资料,博伊德未于2010年申报海外银行帐户的利息收入所得资料。
政府声称,博伊德“已经忽略,未能或拒绝支付”罚款全额,政府在2016年就要求征收这笔罚款。
这项诉讼没有具体说明,政府是否主张博伊德是蓄意不提海外银行和金融帐户表格(FBAR),
或是她在英国银行帐户内,到底超过1万美元最低额多少钱,而因此触发了必须提交FBAR的要求。
若国税局相信纳税人并非蓄意不提交FBAR,民事罚锾不会超过1万元。
然而,故意违规则可能导致10万元或海外帐户余额50%的罚款。
在博伊德案件中,政府表示最初罚款评估为4万7279元,加上迟交罚金,总金额已达4万9185.53元,这还没算上利息。
在另一宗FBAR案件中,前药厂主管贝德若襄(Arthur Bedrosian)要求政府归还未申报海外帐户的部分罚款,但政府提出反控,要他付全额罚款。
结果法官支持贝德若襄,认为虽然他提交的FBAR表格不正确,且可能知道有帐户未申报,但并未明确显示是“蓄意”违法,所以要政府归还“非法所得”的1万元罚款。
对于在海外拥有金融资产的美国纳税人来说,在报税截止日之前,他们需要把自己在外国开设的金融账户报告给国税局和联邦财政部,否则有可能受到惩罚。
并披露协助其开设离岸账户和设立外国壳公司的金融机构和相关人员名称。
作为回报,参加者将被减轻民事处罚,并免于刑事追诉。
现行的离岸自愿披露计划于2012年启动,与09年、11年前两轮计划一样,目的仍在于敦促利用隐匿离岸账户和离岸实体逃避税的纳税人遵守美国税法。
本轮计划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但IRS可以随时终止计划,或改变条款。 
在调查压力下,越来越多的外国银行基于法庭命令或条约义务主动向美国移交客户信息,尤其是在FATCA出台后,态势更明显。
14年6月,据IRS称,自09年第一个计划启动以来,已有45,000多个纳税人自愿履约,支付了约65亿美元的税款、利息和处罚。
延伸:有自愿披露计划行动的不止美国一个,据OECD,自2009年以来,美国、法国、英国等各国政府,通过多项信息披露计划已从秘密海外账户累计回收逾370亿欧元税收。
结语
美国对于隐匿离岸账户和离岸收入的行为一直是严厉打击。
尤其是随着瑞士的银行妥协,FATCA法案的出台以来,处罚又重信息又透明了,这让海外资产较大的纳税人无不备感压力。
所以,对于中国新移民或新绿卡人士来说,一定要抛开固有思想,认真主动合规地对外申报事宜。
没有申报的老移民,应尽早通过OVDP合规申报,避免民事处罚和刑事风险。
同时,美国FATCA的先行,也催熟了目前全球反避税浪潮下CRS(统一报告标准),CRS的到来,又给资产在全球的人士,或者身份在全球的人士注入了一剂不安和恐慌。
全球协作下,监管的手和能触达的长度和深度越来越超乎你想象。
应该何去何从?当然是尽早利用监管风暴来临前这个时机,做好合规筹划。
大时代,收起你的小心思。
跟上风,御风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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