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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杜金梅 简单心理·心理咨询师
有来访提问:人为什么要“作(zuō)”,如何理解“作”这种行为?

看到这问题我就被吸引了。为什么?因为我曾经(或者当下)也是“作(zuō)家”中人。所以我站在自己的角度,尝试回答这个问题。

 1.  什么是“作”,具体表现是什么? 
在决定回答的第一时间,我就尝试回忆自己曾经比较“作”的具体事件,毕竟我们“作”家也不是时刻知道自己在“作”嘛!
然后我百度了“作”,剔除与本文无关的解释后——“喜欢‘作’的女人(high-maintenance woman/高保养需求的的女人),他们不安于平凡平淡的生活,通过“作”来渴望别人的关爱,最突出的表现是爱跟亲密的人无端闹别扭,不过“作”过头就被认为是无理取闹,难以伺候的表现。”
在以上解释的基础上,我想补充一下自己对“作”的看法:“作”更多地被看作是一种行为,并且是一种有负面倾向的行为。也就是说,“作”既是动词,也可做形容词。“作”似乎更多地指向女性,可我觉得“作”本身应该是没有性别差异的。之所以在女性身上更明显,可能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文化影响,也可能是因为男性的外在行为不明显(也是文化影响),对此不再赘述。
接下来,就是我对自己身为一名“作家”的暴力分析部分了:我为什么要做“作”?如何理解“作”的行为?
我是依照对自己的觉察和体验到的顺序来分析的。
 2. 仔细剖析“作”的过程 
  • 当我第一次说“我们分手吧”——最开始,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很“作”。
动不动就提分手,似乎是“作”的重要表现之一。为什么要分手?因为看到你和别的女生亲近,因为你弄丢了我送你的东西,因为你没有第一时间回复信息,因为我感觉你不喜欢我,我很难过,所以分手。(往往出现在关系建立初期)
  • 第二次说“我们分手吧”——我在“作”的意识边缘摸索。
为啥又分手?因为看到你和别的女生亲近,因为你丢失了我送你的东西,因为你没有第一时间回复信息,因为我生气。
我为什么生气?因为我不确定你亲近别的女生是不是因为你喜欢她;你丢了我送的东西是不是因为你不重视它;你不回我信息是不是你不想回,我疑惑、烦躁和焦虑。
我为什么疑惑、烦躁和焦虑?因为喜欢她=不爱我,不重视我送的东西=不爱我,不想回我信息=不爱我甚至讨厌我......
分手并不是真实目的,分手只是一种表达方式和手段。我想让爱人看到我的生气伤心难过担心,以及严重程度。除此之外,我也在表达期待,期待爱人的一举一动都是爱我的表现,并期待那些我不喜欢的行为消失不见。同时爱人的反应也会解答我的疑惑:如果拒绝并挽留我,说明是爱我的;不拒绝,原来真的不爱我。(可能经常出现在关系建立中期)
  • 第三次说“我们分手吧”——我意识到我在“作”,可是我没有办法。

为啥又要分手呢?我知道你只是绅士地给别人开一下门,而我也很喜欢你这样的绅士风度;我知道你丢了我送的东西,真的是不小心而为之,并且你也心痛不已;我知道你没有及时回复我的信息,是因为你真的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处理;即使我都知道,我还是会难过和惴惴不安为虽然你现在爱我,但你会永远爱我吗?你能避开所有的诱惑,只爱我吗?或者说,从本质上来说,我是值得被爱的吗?
这个时候,我“作”是尝试着让你看到、了解那个真实的我,可能是那个连我自己都不爱的“我”。这样一个不够好的“我”,还能被爱吗?(可能出现在关系建立瓶颈期)
 3. “作”的原因分析 
以下,我尝试从理论角度解释一下自己的“作”。如果把“作”作为一种行为来理解,需要考虑诸如环境(诱因)、认知和情绪、需要和动机等内外部因素。
总体来说,人的行为是人的内在因素和外在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
  • 环境(诱因)
环境(诱因)——和其他女生接触,丢了我送的东西,没有及时回复信息——是“作”的直接原因,是导火索,是“作”产生的外部条件。(这一部分其实有很多可以讨论的地方,但重点讨论这个似乎不切题意。所以免。)
  • 认知和情绪
首先,个体在受诱因刺激时,会产生一系列认知和情绪活动。“你和异性接触——你喜欢她=你不喜欢我——伤心和难过”。通过行为,可以表达自己的情绪;通过行为的结果可以验证认知——“你不爱我”——的准确性。
其次,认知失调。个体对于自我本质的认知是“不值得被爱的”,且不管怎样努力,都不可能改变“自己本质上不值得被爱”(习得性无助)。两个人关系的建立(有人爱我)动摇了个体对自己的已有认知,并造成了个体的认知失调。个体通过“作”可以应对这种认知失调。
最后,个人观点。我认为人的本质焦虑是源于对未知的不确定或者不稳定(而不是存在主义的死亡、自由、孤独和无意义)。因此,当个体无法明确自己是否被爱的时候是最痛苦的,也是最焦虑的。而“作”的结果(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可以使个体有确定或者稳定感,也就是“作”可以用来应对这种不确定或者不稳定带来的焦虑。
  • 需要和动机
需要和动机被认为是行为的主要内部原因。马斯洛说人有爱和被爱的需要。我赞同很多人所说的“作是想证明自己是值得无条件被爱的”,个体“被爱的需要”是“作”这种行为背后动机的主要来源。只是很多时候,“作”不仅无法满足需要,还会事与愿违。
 4. 明知会“作死”,为何还在不停“作”? 
阿特金森的研究表示:个体在追求成功时会同时追求成功和避免失败。行为成功率越低,成就感体验越强 ;行为失败率越高,挫败感体验也越弱;成功率+失败率=1。

依旧以我举例。有一段时间,我意识到是我自己“作”,我也真的担心自己会“作死”,但无法克制。我说分手不是真想分手,而是为了让对方知道我的情绪,让对方拒绝并竭尽挽留(很多时候是无意识状态下的,不是故意为之),从而证明我是被爱的。
与此同时,我内心认为如此“作死”的我,对方90%(或者更多)会真的和我分手,但我还是抱有10%(或者更少)的期待对方会拒绝并挽留我。所以当对方拒绝和挽留我时,我会有极大的满足感(你看,我那么“作”,他还没有离开我,对我依旧很好,说明他是真的喜欢我);当对方接受分手时,我在表面也不会有挫败感,同时也验证了我内心对自己的认知:遇到这么“作”的人,谁会不离开呢?
 5.  如何应对?
  • 如果你是“作”的人
如果正在“作”的你也很痛苦和无助,并且非常想应对自己的“作”,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做。(不要怕,你永远不是一个人!)

首先,了解、理解并接纳你的“作”。你可以尝试着不带评判的去思考自己的“作”。“不评判”这一点很重要,但估计也很困难,因为当我意识到自己“作”的时候,我真的非常内疚和自责。你可以尝试多问自己几个“为什么”,目的在于寻找自己“作”的原因及其形成的过程(请慎重,因为这个过程可能会很痛苦)。

然后,了解了自己的“作”后,你会看清自己真实的需要。接着,你可以在安全的关系中尝试直接表达自己的需要,尽量别把需要进行包装后再展示。可能对于我们来说,建立真正安全的关系本身就很困难了。但相信我,如此继续“作”,也不会有更好的结果。

如果遇到困难,不知如何处理,还可以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帮助。
  • 如果你是被“作”的人
不管是“作”还是“被作”,在这种关系中,两个人估计都不好过。被“作”的人可以怎么做,首先也要考虑自己的需要。

要了解自己的需要和动机。在这种关系中,被“作”的人可能会感觉很委屈和无力,也承受了极大的痛苦。所以在应对之前,可能也需要先考虑一下自己的真实需要:是想让对方别再“作”下去?还是想要对方理解你的痛苦?还是干脆想换个对象?
了解自己的需要后,如果依旧想要维持关系,可尽量避免导火索的出现(我总感觉这里有白眼)。尝试深入了解、理解和接纳对方,也协助对方去了解、理解和接纳自己。也许在了解、理解和接纳过程中,变化已经悄悄产生了,对方也渐渐不“作”了。

说了很多,但真要说清楚这个问题,怕是用一本书也不够,以上也只是我的个人认知。
如果你也在这种“作”和被“作”的关系中,请记得,这是一个相对困难且变化缓慢的过程,关系中的双方共同努力远比单打独斗要容易。
现实生活已经很累了,该握紧的手就握紧吧。
杜金梅 ✑ 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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