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CBC网站最新报道,联邦交通部长Marc Garneau今天在多伦多皮尔逊国际机场机场宣布,加拿大运输局(CTA)有关航空乘客权利方面的新规定(Air Passenger Protection Regulations)已基本定稿,将于5月29日公布。
这些新规定于去年12月首次刊登在Canada Gazette上,向加拿大人征求意见和看法。
这些规定包括对于延误、行李丢失或损坏,以及因超卖座位而被拒绝登机,航空公司要赔偿,以保护乘客权益。
交通部长表示,即使新规在本月底公布,但仍然还不是法律,将在今年7月和12月分阶段实施:
7月15日:实施新规包括:拒绝登机补偿,停机坪延误以及行李丢失或损坏的赔偿。
12月15日:其余的规则将正式成为法律,包括若航班延误,航空公司必须向旅客支付多少费用,以及在这种情况下,航空公司应该为乘客提供什么样的服务等。

CTA的这些新规的要点可以归纳为:
  • 一旦发生航班延误或取消的情况,航空公司要及时通过各种方式,包括电子邮件、短信等发出通知,并定期更新相关信息;
  • 因航空公司自己的原因所造成的航班延误或取消,要对受影响的乘客给予赔偿。对大型公司而言,延误3到6小时最低赔偿为$400;6到9小时最低为$700;超过9小时至少要赔$1,000。
  • 对小型公司而言,延误3到6小时最低赔偿为$125;6到9小时最低为$250;超过9小时至少要赔$500。
  • 此外,航班延误期间,要为乘客提供食品、饮料及电子通讯服务,比如免费的Wi-Fi; 
  • 由于超额订座(Overbooking)或飞机定期维修等航空公司的商业决定而被拒绝登机,航空公司对此应提供赔偿,金额取决于延迟时间长短:若被延误6小时以上,乘客将获得$900的赔偿;若被延误6-9小时,乘客将获得$1,800的赔偿;若被延误9小时以上,乘客将获$2,400元的赔偿;
  • 对于乘客行李丢失或受损,航空公司要根据情况给予赔偿,最高金额$2,100;
  • 如果乘客上了飞机而停在跑道上被延误,若接近3小时,航班要为乘客提供正常使用的洗手间,适当的通风条件,食品及饮料,还有电子联系方式。如果时间超过3小时,飞机应该返回让乘客下机。如果航班当晚无法起飞,航空公司要为所有乘客提供免费酒店及交通服务。
据报道,在新规之下,航班延误或取消的原因在航空公司控制范围内,但出于安全问题做此决定的话,是不需要对乘客进行赔偿的。不过,航空公司必须保持一定的待遇标准,并完成乘客的行程。
另外,由于政治、天气、自然灾害和安全威胁等因素造成的延误及取消,为航空公司控制范围之外,也不需要进行赔偿,只需确保完成乘客的既定行程。
事实上,加拿大的一些大型航空公司早就有类似的政策和规定,但是由于实际操作起来困难重重,还经常遇到各部门“踢皮球”式的推脱,使得很多乘客投诉无门。
前几天就有一位温哥华移民,在丢失行李后走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却在等到赔偿结果后迟迟拿不到钱。结果在她把自己的经历向电视台曝光后的几天内,就收到了$1500的支票。
现在,如果联邦出台相关规定并制定成法律,相信各个航空公司也会更谨慎小心的处理延误等状况。
新规将在今年7月和12月分阶段实施。7月15日起降开始实施拒绝登机停机坪延误以及行李丢失或损坏的赔偿;12月15日起,新规正式成为法律,所有延误及赔偿条款全部正式实施。

不过重要的是,乘客们也要对这些条款进行了解,才能在必要时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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