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

根据上级相关规定
西北大学2019年拟公开招聘管理人员10名
专业技术人员23名
招聘管理人员10名
搜索
招聘的管理人员实行A类人事代理,具体按照《西北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执行(见西北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
招聘条件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品学兼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身心健康,具有较强业务能力、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应聘者应为2019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应届博士毕业生,硕士不超过28周岁(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不超过32周岁(1987年1月1日(含)后出生)
所有学历、学位均应在海内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最后学历学位应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程序及办法
‍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西北大学网站(http://www.nwu.edu.cn)上统一发布。
报名
报名起止时间:2019年4月8日—4月19日
应聘者需在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到西北大学人力资源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7号楼506室)现场报名,无法现场报名者可以通过邮件提交报名表及有关材料。
通过邮件提交报名材料者,请将所有报名材料(报名表及其他材料应均为扫描件,原件待参加面试前带来审验,原件审验后退还)以单个压缩包附件形式发至相应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压缩包的命名规则为“姓名+管理岗位+毕业学校”。邮件发送成功后,应聘者须进行电话确认报名成功。
联系人:申怡博   陈煜  
电  话:029-88308221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
2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
毕业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国(境)外学校毕业生可提供就读证明)
以上报名材料为必要材料,提供不全者报名不成功。通过网络报名者发扫描件,原件待参加面试前带来审验。
招聘流程
1
---审查考核(4月22日—26日)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面试名单将于4月26日前在西北大学网站主页公告板上公告,请留意查看)
2
---学校面试(4月27日)
学校对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取招聘计划数的6倍,确定为参加学校笔试、单位填报和单位考查推荐的人选。面试具体安排将于4月27日前在西北大学网站主页公告板上公告
3
---学校笔试(4月28日)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笔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与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政治基础、法律基础、管理基础、职业道德与社交礼仪、人文知识和科技知识、数学、外语、重大时事等
4
---单位填报(4月28日)
经过面试考查取得单位填报资格的人员,按公布的计划填报应聘单位。一人可填报两个单位,采取平行志愿的方式。如一个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5倍,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
5
---心理健康测试(4月29日—30日)
应聘者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心理健康测试
6
---单位考查推荐(5月5日—10日)
招聘单位成立公开招聘管理人员考查推荐领导小组,制定考查推荐方案,根据方案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考查,考查成绩采用百分制。单位考查结果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人选推荐到学校
7
---确定公示人选(5月13日)
学校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根据“学校面试成绩×30%+学校笔试成绩×20%+单位考查成绩×50%”的计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分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公示人选
8
---学校公示,确定拟聘用人选(5月13日—19日)
公示人选名单在西北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按申报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一个应聘者同时进入两个志愿单位的拟聘用人选时,按平行的第一志愿执行
9
---身体检查(5月20日—29日)
拟聘用人员到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体检结果应于2019年5月29日下午5点前报人力资源部,学校对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分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单位推荐人员无符合条件者,本单位招聘计划取消
10
---聘用报到
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和就业协议,按规定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办理聘用、报到手续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3名
搜索
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A类人事代理,具体按照《西北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执行(见西北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

招聘条件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品学兼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身心健康
2019年应届硕、博士毕业生;2017、2018年毕业,未办理过改派且能够重新派遣的硕、博士毕业生;可以派遣的博士后出站人员
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2周岁(1987年1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后不超过34周岁(1985年1月1日(含)后出生)
学习成绩优异,所有学历、学位均应在海内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取得(最后学历学位应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招聘程序及办法
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西北大学网站(http://www.nwu.edu.cn/)上统一发布,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
报名起止时间:4月8日—17日
请应聘者在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现场报名及电话确认
报名方式及程序
(1)应聘者需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无法现场报名者可联系招聘单位报名联系人,通过网络提交报名材料
(2)网络报名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并打包压缩发送。原件待参加单位考查时带来审验
(3)邮件主题和附件压缩包命名为“姓名+招聘单位”
(4)网络报名材料发送后,应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电话确认报名成功
应聘者报名提供材料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毕业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国(境)外学校毕业生可提供就读证明)
以上报名材料为必要材料,提供不全者报名不成功。通过网络报名者发扫描件,原件待参加面试前带来审验。此外可附本人其他有关材料
审查考核(4月18日—19日)
学校成立审查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核,确定进入单位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审查考核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5倍的,原则上本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招聘单位考查(4月20日—25日)
各招聘单位成立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查推荐领导小组,制定考查推荐方案,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全面考查,考查成绩采用百分制,依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人选推荐到学校。
学校笔试(4月28日)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笔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与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政治基础、法律基础、管理基础、职业道德与社交礼仪、人文知识和科技知识、数学、外语、重大时事等。
确定人选(4月29日)
根据“单位考查成绩×70%+学校笔试成绩×30%”的计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依照招聘岗位综合成绩高低排队,按岗位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公示人选。
学校公示(4月30日—5月6日)
在西北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身体检查(5月7日—19日)
拟聘用人员到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体检结果应于2019年5月19日下午5点前报人力资源部,学校对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按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单位推荐人员无符合条件者,本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聘用报到
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和就业协议,按规定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办理聘用、报到手续。
注意事项
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可能会有调整,请各位应聘者随时关注西北大学通知公告,并保证手机畅通。
咨询电话:029-88308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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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 人力资源部

编辑/ 李玥祺 魏梦鸽  责编/ 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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